出差去北京呆了几天,然后又去了青岛两天,刚回来,感谢大家的包容,也感谢在北京高姐@生如夏花笑面人生 在五棵松的款待,让我心里暖融融的,感觉这个小说写得很有价值。感谢一直支持我的读者。加油加油
我和长条喝了几杯牛二就知道,他和麦子一样我们都是一样的人,因为,我们都喜欢音乐,执着于自己的偶像就是最NB的。
可是不一样的可能就是当麦子偷偷告诉我这家伙是个富二代的时候,我看着他吃羊肉片不要命的模样,心里有些动摇。
沸腾的火锅热气里,我们逐渐喝的舌头都开始不听使唤了。
而麦子开始怂恿我们去三里屯继续喝,我犹豫了一下说,老子不去了,你们去吧,我决定喝完这场酒之后出家。
而长条则也摆摆手说,麦子,你太俗,我强烈鄙视你。你感觉我是喜欢灯红酒绿的人吗?
麦子鄙视的看了看他,还没等说什么,长条则说道:麦子,是不是你继续请客。
这让我对长条刚刚肃然起敬态度,一下差点摔了跟头。
麦子还想说什么,可是手机却响了起来。
我看到他如临大敌的模样就知道,肯定是周裙裙的电话。
果然,麦子猫着腰就要往走廊跑,而长条则害怕麦子跑单一样,大着舌头说了句:麦子,别跑啊,你说了你请的。
麦子,无奈地接着电话,空出手来做了个OK的动作。
我上厕所回来对着长条抱怨说,你看麦子现在的那个怂样,跟谁没找过女友一样。
长条高深莫测的看了我一样,却只是拿起酒杯子,把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
然后朝我说了句:兄弟,你怎么这么虚伪呢,羡慕就羡慕,嫉妒就嫉妒,不来口是心非的啊!
长条把我噎了一顿,我终于明白他绝对不是什么一般人,也不是善茬。
因为,他看懂了我的内心,你别说,我现在真有些羡慕麦子了。
我无奈地也把杯中酒一饮而尽,然后说:长条哥,麦子刚才说去三里屯还是他请吗?
那一晚,麦子并没有让我和长条继续潇洒走一回,因为他接到了周裙裙想吃糖炒栗子的命令。
我实在想不到这个点在北京哪里能买到这个东西。
可是麦子马不停蹄地就舍我和长条这对手足而去,原因就是为了给衣服买栗子。
我和长条搀扶着出来,相互敬一颗烟,冷风一吹,然后无良的到街角放了一下水。
天黑黑的
我原本想和长条就此别过的,可是长条却对我说了一句:兄弟,我那里有把taylor,你要不!
我惊了一下,心里却更寒了,因为,我知道我真要不起。
有时候人家说艺术是无价的,说这话的人纯属站着说话不腰疼,因为你不知道艺术的承载体是可以用金钱和货币衡量的。
我无奈地摇摇头,又想起我那把躺在阳台上已经支离破碎的木吉他。
然后自认潇洒的双手插到口袋里,转身准备走。
长条却笑得诡异的说:看把你吓得,我送你的,因为你跟这把琴其实有点渊源的。
我吃惊地扭头回去看的时候,却看到长条无耻的说:你有没有打车的钱,老子一分没带。
天还是那么黑,可是我却看到长条洁白的牙齿。
当长条从后面的储藏间里拿出那把talor吉他的时候,我的心跳开始加速起来。
初见倾心也许就这样的感觉。
那一瞬间,那把单板相思木的吉他,让我有了在军训大会上初次见到苏蓉笑的那种初恋的感觉。
初见倾心,再见痴心,欲求芳心。
我几乎是颤抖着从长条手里接过了那把吉他。
长条眼里却没有丝毫的鄙视,因为我们都是同类人,都知道这把吉他的珍贵,当然不限于它昂贵的价格,和精致的夏威夷相思木纹路。
我深吸一口气,轻轻抚摸琴弦,然后它发出了天籁般的琴音。
我摩挲着琴身,爱不释手。
难以用言语形容的感觉,就像是剑客拿到了最称心如意的剑一样。
就如同买了低档车的人都会安慰自己,不就是车吗,都有四个轱辘,都是开,什么样的不一样啊,可是当他们真的开过一次豪车之后,也许就不会再这样想了。
我激动得甚至用脸贴在了琴身上,然后拨动了琴弦。
我感到了和我天人合一的温暖感。
长条好像是预料之中的一样,静静的躲在灯的阴影里,只是他嘴上那个烟头不停地明灭提醒我,他的存在。
我终于从梦境里滚了出来,可是张嘴的第一句话却无比庸俗
长条哥,这吉他多少钱,我要买下来。
那个半明半灭的烟头沉默着,没有搭我腔。
我有些着急的继续问了第二句:长条,我要买这把琴,虽然第一次见,我感觉它郁红的色调像是从我心里流淌出来的。
那个烟头终于,在某人手指尖被弹飞出去,然后以一个弧度准确落在了垃圾桶里,遇水的一瞬,我甚至听到了吱一声,然后看到水汽冒了出来。
这把琴,我不卖的!
我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心里失落不已,手上却下意识的抱了抱琴,其实我明白,真正喜欢琴的,谁也不会把这样一把精灵一样的琴出手的。
我最终还是选择放弃了,我把脸又在琴箱上贴了一下,好最后感受到音符的温度。
然后恋恋不舍的准备把琴还给长条。
长条却吧嗒继续点燃了一根烟说:我不卖这把琴给你,是因为我知道你买不起,可是我还是会送给你的,因为这把琴的主人告诉我,遇到你,让我把琴转交给你。
我下意识的把琴往怀里搂了搂,却满眼疑惑的问道:为什么会送给我?
真的
真的吗?
我摸索着琴身问道
真的。
长条甩了甩长发说
然后,推开了他身后的门,做了个请进的动作。
我生怕他反悔一样,不舍得放下那把有温度的琴。
长条则鄙视的看了我一眼说,你再不来,老子可反悔了啊!
我赶紧小心翼翼的把琴放下,然后跟着走进了长条的那间里间小房。
我会在哪里遇见你,会不会是在百花盛开的春天里
我进门看到了一个大大的照片墙,然后这句话就在门口的墙上写着。
那些墙上的照片告诉我,他们都是痛仰乐队的铁粉,因为,我看到了那些照片里有麦子,有长条,当然也有青春俏皮的路蔓蔓。
最后我在一张照片前驻足不前了,因为那个照片上的路蔓蔓和一个男孩在拥吻在一起。
一个清秀帅气的男孩,我这时候才回头看之前的照片里好像都有他的影子,而且都在路蔓蔓的身边。
我在另一张照片看到了男人的正面,除了清秀之外,还增添了英气,一种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气息。
我疑惑地看着长条问了一句:这是传说中的沈凌吗?
长条头也没回的说,是,也是这把吉他的主人!
我皱了皱眉头问道:他为什么会把这么贵重的吉他送给我。
长条却啥也没说,而是坐到了他那个被子像是宾馆里激情过后蹂躏过的卫生纸一样的床上,拿起了一把吉他,开始调音。
我只好继续在墙上的照片寻找答案。
然后我看到了更多,麦子,长条参加音乐节和音乐会的活动,当然还有更多的路蔓蔓和沈凌。
我心里一阵酸涩,因为我看到路蔓蔓脸上的幸福的笑,即使我们在一起好多次,我也没有见到过的。
说真的,我承认,我和路蔓蔓从来没有爱,尽管我们做了无数次的爱,可那也只是一个动词。
尽管我这样说,很无耻。
可是我知道,我俩最多算是肆无忌惮的有一瞬喜欢。
谈爱,还是很远的。
可是,我能从路蔓蔓照片上看出她真情流露的对沈凌所有的爱。
我手指颤抖的狠狠地吸了一口烟
长条却在僻静的夜里弹响了吉他,我以为是玄妙的歌曲。
可是只是一首少年时没有记住歌词的《女儿情》
鸳鸯双栖蝶双飞
满园春色惹人醉
悄悄问圣僧
女儿美不美
女儿美不美
说什么王权富贵
怕什么戒律清规
只愿天长地久
与我意中人儿紧相随爱恋依 爱恋依
愿今生常相随
愿今生常相随
常相随
我听着长条那天然的烟嗓唱出如此的歌曲的时候,眼泪开始噗噗的止不住的掉了下来。为了自己,也为了我生命里那些女儿情。
我问了长条一句:沈凌去哪了?
琴声戛然而止,长条说了一句生硬地:死了!
明天还要早起,今天就这样,希望大家喜欢,还有就是很多读者问我有没有其他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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