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大嫂你们都在啊?有没有钱呢?先借我一万。”
刘云华满头汗水,劈头盖脸的就问。
“你怎么了?如此慌慌忙忙。”
刘母有些奇怪的询问。
“唉!都是小朋那小杂种,手痒将万光平的车给画花了,现在人家找上门来,说什么要叫赔一万。”
刘云华咬牙切齿的骂道,小朋是他那四五岁的儿子,而万光平正是对面那开车回家的年轻人。
“什么?有这种事?”
“现在这些小杂种就是欠收拾,不知道轻重。”
“给我好好的教训教训他,否则以后还不得翻了天。”
………………
一听刘云华的话,屋子里的人瞬间炸开了锅,这农村人一年到头也不见得能够存上一万块,这意味着这一年脸朝黄土背朝天就白干了。
“小华,你先别急,首先到底是不是你家小朋画花的,你得搞清楚了,这黑锅可不能白背。”
刘明他父亲向来心细,于是首先询问。
“是啊,小孩子的事情谁能说清楚。”
刘母也附和道,这一万快钱可不是小数目,哪能说给就给。
“唉!我也知道,可是没办法啊,人家查的清清楚楚,周围那些小孩都说亲眼看见,是小朋用石子画花的。”
刘云华有些苦恼的揪着头发,经过他这一说,周围的人全部安静下来。
刘明父母虽然不是那种吝啬的人,但现在自家都欠账都还有好几万,人家追得那么紧,这虽然是兄弟,拿出去容易,可是要还回来就不知道等到什么时候了。
“小叔,走,我和你去看看。”
刘明也没有随便应允什么,只是淡定的站起身来。
“好的。”
刘云华神色瞬间平静下来,刘家多少代人了才出了这么个大学生,有学问,而且在外面那么多年,又见过世面,所以现在隐隐都以刘明为中心。
于是两人就朝外面走,屋子里的人也大多起身跟在了后面,街坊邻居的,就算不出钱,也不能冷眼旁观哇。
刘明带着十来个人到了对面万家,那万光平也很快就走了出来,身后跟着父母和妻儿。
“哦,是刘大学生啊,好一段时间没见了。”
万光平见了刘明,倒也还算随和,不过生硬的表情却也证明他言不由心。
“是啊,万哥。”
刘明也随口回应,然后礼貌的给万家长辈打了招呼,将基本礼数做到,这才打开话题:“万哥啊,你这辆尚志是零八款的吧,不错啊,这么崎岖的山路都能过来。”
“嗯……是啊……”
看刘明一眼就认出了车子的底细,万光平脸色有些不好看起来。
“唉,现在的车,轮子大点,底盘高点,大家就说它是越野车,其实本质还不是普通汽车,就像宝马X系列和林肯领航这些大品牌,到了真正的山地还不是一堆翔,真正的越野车哪里是那么好买的,像这种四五万的车子,能够有那么好的动力,已经是很难得了。”
刘明摸着下巴,故作漫不经心的说着,他这番话如流水般倒出,倒不是对车有过什么深入了解,只是读大学的时候,同寝室两个**丝天天意淫自己将来买啥车,久而久之当然也就听到了一些东西。
众人一听他的话,顿时满是惊讶之色,这车看上去外表奢华,大气出众,怎么会只要四五万呢?
其实近距离观察,刘明也不得不感慨,这款车的造型恐怕是同等价位中外表数一数二出色的了,如果你对它不够了解,肯定会以为是高档货。
此时那万光平一张脸完全变成了猪肝色,他刚刚回来也不知道刘明在家,本来想着狠狠的坑上一笔,没想到会恰恰遇到这个瘟神。
“听说我小兄弟刮伤了你的车,哪里呢?”
刘明左右观察了半天,硬是没看出在哪里。
“哦……在这里……在这里……”
万光平指了指。
刘明又凑近了一点,因为光线不足,他又有些近视眼,好不容易才看清楚,但这足以说明那块刮伤的微不足道。
“那万哥啊,你看,我这小兄弟不懂事,还请你见谅,要不这车我明天帮你开去弄好如何?”
刘明皮笑肉不笑的道。
“没事没事,马上要过年了,大家都是忙人,你随便给个几百我自己去修就行。”
万光平赶忙摆着手道。
众人一听顿时更为惊讶,刚刚还狮子大开口要一万,怎么现在去只要区区几百了呢?这反差实在太大了吧。
刘明微微勾起嘴角,他知道这家伙任然没有死心,所谓几百,两百也是几百,九百也是几百,这点小小的刮伤,到路边滩,估计一两百就能解决,还是按照大城市的物价来算,于是很大方的掏出两百递了过去。
万光平恨不得狠狠扇自己几记耳光,如此不顾街坊邻里,到头来不仅没有捞得分毫,反而当众失了面子,但话都说了出去,他又不能反悔,只好伸手接着。
一场闹剧就那么结束,刘明在周围邻居眼中更是不得了,“见多识广”这个成语仿佛天生就是为了形容他的了。
“小明,多谢你啊,这是还你的钱。”
很快刘江华就将两百块钱找来还。
“不用了,我出去了这么多年,对小朋他们完全没有尽到大哥的责任,这就算是给他的压岁钱吧。”
刘明笑着拒绝,这话倒是打心底说出的,他自小因为家庭不和睦受够了太多的苦,所以对兄弟间的关系很是珍惜,但因为常年在外,这显然成了一种奢侈,三个堂兄妹最大也就是十一二岁,现在甫一相处,大多对他很是陌生。
回家第三天,刘明终于找到事情做了,一个小学同学借着临近年关的吉利日子结婚,因为是同村,自然得去一下。
一家三口常年在外,也没有什么农活,呆在家里也是难挨,所以刘父刘母也干脆去凑凑热闹。
现在的农村,但凡哪家宴请,那么其他每户必定会上门表示一下,除非有什么深仇大恨的,这几乎成了一种风俗,所以左右街坊几乎都要去,因为大多都有摩托车,所以刘明一家三口倒也免了用双脚走,要知道那可是三里多地呢。
刘明的这位小学同学叫冯成亮,家住乡里的物资集散地,因为远远够不上“镇子”的规模,所以大家习惯称为“街”,因为此地名叫红土乡,那全名自然叫做“红土街”了。
在刘明的记忆中,这土街多年来都没变过,商店四五家,加上学校烟站乡政府之类的,勉强能算得上一条街,因为地处偏僻,交通不便,实在没什么能够作为引擎带动经济。
不过这一次再见,刘明却感到吃惊了,远远看去大片的平房,比原先面积大了四五倍不止,最让他吃惊的是周围的地势变了模样,几个小山头都削平了。
刘明忽然记起,以前有几次父母好像隐隐提起过,说是红土街发现了一股巨大的矿脉,所以现在那一片居住的人都发了大财,卖土地,做生意,财源广进。
“那姑姑家一定也赚了不少吧!”
刘明颇有些羡慕的想着,因为姑姑家就住在附近,一眼看去土地就已经被占了七七八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