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杰有些慌乱,不敢看她的眼睛,有些虚弱地说:“晓岚,那啥,你明知道温庭学这个直接是故意杀人,还故意逼我去接,你这不是也是间接杀人吗?”
本以为她会摆很多正义的词汇扔过来,谁知徐晓岚却笑了起来:“看来你还是有点良知的,肖美丽虽然可怜,但他儿子却的确不值得为他辩护,我已经不想给她代理,我只想给那个女孩代理,听说汪家已经准备把她告上法庭了。”
一想起陪可可采访豆蔻,那个女孩消瘦的面容,徐晓岚心里就是一阵痛,还有豆蔻的父母,老实巴交,如果被告,根本就请不起律师,甚至也不会想到请律师,她觉得自己有责任帮忙。
唐人杰一听同样头大,给这样人家辩护,那真是义务打官司,主要是死者汪家又是大富豪,肯定不让这女孩跟着凶手坐几年牢是不肯罢休的,法律是死的,不同人有不同的解释,法官也有灵活的裁定权,这个官司同样难打。
“等豆蔻父母有意愿请我们代理再说吧。”唐人杰不敢再拒绝徐晓岚的提议,一个林诗音之死已经让她伤透了心,如果再拒绝她帮助一个女孩子,她会真的和自己分手的,于是只好不置可否地回复,就算那豆蔻家请律师,阳城三家律所,律师无数,也未必就来请自己。
“那好吧。”徐晓岚也不好逼得太甚,其实她已经决定了,如果要打,就自己去打好啦,但自己缺乏名气,虽然跟唐人杰做了半年多的助手,但荣誉都是他的,自己一直在他身影后面,所以就算自己代理,也得借助唐人杰的名气。
为了奖励唐人杰对豆蔻——这个毫不相干的人的支持,徐晓岚晚上破天荒给了身体上半部的春天,虽然离唐人杰的需求还有几巴掌的距离,但这个待遇已经让他欣喜若狂了,脸上的桃花、丁香的香醇、双峰的坚-挺,让他过足了一把瘾。
而徐晓岚所谓的案子,也是子虚乌有的事情,现在公丨安丨还在侦查阶段,虽然案情清楚明了,但必要的程序还要走,汪洋父母也还没提起控告,豆蔻的名字,渐渐像沙子一样,沉到了记忆的水底。
白义民在青城找了份工作,一边打工,一边打官司。遇有法律问题,来律所向唐人杰请教。每见他,唐人杰内心则充满无限感慨。一人因看大运会而受此大难,两年四诉讼,家破人亡,官司至今悬而未决,不禁令人深思!
虽然没有案件,但唐人杰光从唐家遗产案,就收入九十万,而且是秘密行为,一分钱都不用上交律所,根本不用为钱发愁,另外还做着十多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每家平均两万元,上交所里一小部分,还十多万的零花钱,有了钱,顿感生活灿烂起来,又想和徐晓岚商量着婚姻大事起来。
但徐晓岚虽然情绪渐渐变好,但对他的考验又延后了,妈的,这日子何时熬到头啊!
生活的压力减轻后,唐人杰有意增加和徐晓岚在一起的时间,为了扭转徐晓岚的感情,他还把徐晓云的儿子向知义接进城来读书,要说自己自从认识这个干儿子后,根本没再次去看过,想想内心也有些惭愧,徐晓云现在在铁胆忠公司上班,上次谈个朋友没成功,还单身着,唐人杰在心里忽然想起白义民,合适的时候给介绍一下。
他能推掉的应酬全部推掉,每天争取回家吃饭,晚饭后带向知义到十九中的操场上去踢足球。我也加入其中,和一帮孩子一起疯跑,徐晓岚在场边默默地看着他们。运动间隙或结束,她会及时地把水或衣服递给他们,看唐人杰的目光也渐渐热络起来。
这天,陪陈浪涛去了一趟看守所,回到所里,徐晓岚把两张音乐会票放唐人杰面前。
“唐丽娜刚来过,她说柏林爱乐乐团来青城演出,给我们两张,票非常紧张,有钱都买不到。她还说那院子的产权已经办到了她妈妈的名下,谢谢你!”杨晓岚平淡地说。
“那就去呗!最近太累,刚好放松一下。”
徐晓岚摇摇头说:“这种票,我嫌脏。”
“你什么意思?”
“林诗音不是你们害死的吗?”
“你不要乱说,她是自杀,与我们有什么关系?”
“哼,要是没有那份假遗嘱,她会自杀吗?这样说你们害死了她不过分!”
“律师执业与伦理道德有冲突,从这一行业诞生的那一天就存在了,谁也无法改变。你只看到律师违反道德的一面,却没看到他们在保护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越是民主的国家,律师业越是发达。”
“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尔说过,法是善良和公正的艺术。你的话可能会让别人相信,但说服不了我。你不是在已有的事实基础上,为委托人代理,你直接参与了伪造遗嘱。虽然你做得很巧妙,整个事件中没留下任何你这个律师的蛛丝马迹,林诗音的死恰恰又成全了你们,可你不受良心的谴责吗?”
徐晓岚的话让唐人杰沉默了,她的每一句话都像锤子一样打在唐人杰的心上,由于职业的习惯,他处处为自己辩护,其实内心自己清楚,他的任何辩解都是苍白无力的。
唐人杰只好说:“那怎么办?除非让我离开这个行业。”
“唉!”徐晓岚长叹一口气说,“你还执迷不悟!你熟谙法律,绝顶聪明,可下次不一定会这么幸运了。”
徐晓岚的话让唐人杰一夜难眠,事实上,林诗音的死成了他心头一块抹不掉的阴影,他常常在夜晚和工作之余想起这个案件。林诗音死后的一幕总是浮现在他眼前。林诗音显然做过精心准备,还画了淡淡的妆,神情安详宁静,仿佛睡着一样。整个屋子整洁有序,身上的衣服和床单的颜色他都记得一清二楚。就这样一张安详的面容,有时又会变成一个张牙舞爪的魔鬼,把唐人杰从梦中惊醒,让他寝食难安。
林诗音是自杀的,这是无庸置疑的事实,但绝对与自有关,抑或说唐人杰就是凶手也不为过。唐人杰也曾经想过,促使她想离开这个世界的主要原因是她对唐鸣祖的爱。唐鸣祖的死让她绝望,她的心早已死了。那之前她就想好,天堂或地狱之门在向她招手,她已经预备好了与心爱的人相会合,那份公证过的遗嘱只是一张生死符,在关键时候推了她一把。这么说她的死又与自己关系不大?大可不必在心里与自己过不去,从法律上来说,她是自杀,更与自己无关!
可真的是天衣无缝吗?
再回想那时,几笔大的律师费收到囊中,摆脱贫困,真正体验到做律师的甜头,对隐藏后面的危险根本没有意识到。虽然整个经过都没有留下任何凭据,但那卡是自己收的,也是由自己亲自送到邢红手中的。那夫妻二人贪财,如果真有一天东窗事发,会不会把自己供出来?退一步讲,自己是以代理律师的身份出现,可办理委托手续了吗?钱交到所里了吗?开发票了吗?这是严重违反执业纪律与职业道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