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茜,你打算饿死在这房间里是吗?”
“哦!我知道了!”我低声的嘟囔着。
我小跑着跟在陆启彬的后面,他突然停了下来,我觉得自己碰的眼冒金星。
陆启彬依然是那副没救了的表情,最终他还是牵了我的手,这好像是陆启彬第一次牵我的手,以前陪他出去的时候,我也会挽着手臂,不过那个时候我不是真心,他也是假意,所以都不会注意到这些。
可是现在,他牵我的手,是不是,是不是………………。
我觉得我自己又开始胡思乱想!
吃饭的时候陆启彬一直是一副淡定的样子,我偷偷的看了他几次,看他并不怎么想说话的样子,我也没敢开口。
越说越错,他会更加生气的。
晚上的时候,我们先出来随便的逛了逛。
我从来没有出来过,这里的景色只在电视中看到过。
没想到真切的看是这个样子的。
彩灯妖娆,人潮汹涌,青石板路,小桥流水人家和看不尽的大红灯笼。
没想到这里连晚上都是这么热闹,我跟着陆启彬慢慢的走着,他不知不知觉的,脚步放慢了一些。
倒是有种穿越的错觉,我很喜欢这样的感觉,小桥流水人家。
我们跟着人群走,到最后,脚有些累了,也有些渴了,刚好到了一家酒吧。
我小声提议:“不如进去歇歇脚!”其实我是看好多人都往里进,有些好奇。
没想到陆启彬竟然同意了。
酒吧内部建的极具民族特色,外贸造型表现出典型的纳西民族与土家民族结合的风格特点,内部装饰也是当地色彩浓郁。
好像到了这里的人都莫名的亢奋,一楼的每桌人都拿着小鼓使劲儿敲,没有鼓的更索性把钢碗倒扣过来拿筷子敲。
没有人会阻拦,也没有人会让他们安静些,仿佛到这里就会融入这个气氛当中去。
我自然是不敢久待,因为这里的气氛真的是太平民了,和陆启彬的气氛格格不入。
喝了杯果汁就出来了,到了那里会喝果汁的人,大概只有我。
小桥流水青石板,大红灯笼高高挂,别样的风情。
这里昼夜温差比较大,我被这冷风一吹,不由自主的的寒战,陆启彬倒是体贴的把他的西服披在我的肩上,我望着他,这是陆启彬第一次对我这么体贴,从未有过的。
小桥流水人家,潺潺溪水从雪山积雪融化而来,清澈清凉,远离城市的纷扰,喧嚣,街上的行人亢奋的很,三五成群,有的喝的醉醺醺的一路高歌。
过了前面的胡同的时候,我有些饿了,刚好看到路边有大排档。
我指了指,可怜巴巴的看着陆启彬,他最终颇不情愿的点了点头。
陆启彬这辈子大概从来没有到过这种地方吃饭。
开始的时候是有着几分抗拒的,但是我逛了这么一大圈是真的饿了,再说,这可是正宗的米线,不在这里倒是很难吃的到。
我大口大口的吃,陆启彬像是受我感染,一碗的米线,也基本上吃精光。
一个人的旅行是孤独的,两个人的旅行是甜蜜的,就像此刻我无比兴奋的心情。
这么些年,我似乎从来没有这样的兴奋过。
我因为自己的身份压的喘不过气,我束缚着自己的内心,束缚着自己的思想。
简单的地摊民族风长裙,白色T恤,长长的直发在风中飞扬,这才是林茜,青春,跳跃,这个林茜已经被束缚了四年了。
我看到陆启彬的眼睛里有惊喜,甚至有………………。微微的喜欢,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自作多情了。
只是,他确实突然的对我好了起来,百依百顺。
“陆启彬,其实,你不穿正装的时候,更年轻,更帅气些!”可能是心情轻松了,我也敢对陆启彬说了句小小的实话。
“是吗?”陆启彬看着我,一副探究的样子。
“自然是真的,我哪里敢骗你!”我凑过去走到陆启彬身边。
我自然是知道,陆启彬工作忙,因为这两天,他的电话已经是越来越多,催促不停的。
陆启彬每次接电话的时候,虽然都离我远些,我也隐隐约约的听得到,基本上都是在说工作上的事。
陆启彬挂了电话,我觉得能出来玩这么几天已经很开心了,很意外了,自然是不能耽误了他的工作。
“陆总,我们回去吧!已经出来了这么多天了!”
“你不是说雪山还没有去吗?”
“不去了,下次有时间了,也可以再过来,不一定一次把所有的美景都看完的。”我扯着陆启彬的手臂撒娇。
其实,他要是能有时间陪在我身边的话,去哪里都无所谓。
陆启彬看我对他撒娇,也像是很意外的样子,而且,并没有因为我这个小动作而生气。
“你很少笑的样子?为什么不常常笑呢?总是绷着一张脸!有点吓人!”因为这是我们在这里的最后一顿饭,明天就要离开,所以,我们直接叫酒店送进了房间,而且还特意叫了红酒。
我给陆启彬倒了一杯酒,给自己也倒了一杯。
“陆总,我先敬你一杯,祝贺我们这次旅行完美结束!”这几天,陆启彬虽然依然不苟言笑,可是比起平时,真的算是好相处多了。
倒是令我意外的很,虽然刚来的时候,还是对我有些不满,可是后来,我们两个都开始慢慢的放下心结。
陆启彬纡尊降贵的跟我碰了下,一饮而尽,我看他都喝完了,自然也不好意思不喝完,学着他的样子,一饮而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