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那样的事,又怎么可鞥轻易的忘掉。
我出院后,无意从李嫂的口中得知,那个打我的男人已经不在这个城市了,让我放心,以后不会再有人打扰我的生活了。
可是我还是害怕,很长一段时间不敢一个人出门,这个毛病是过了很久才改掉的。
陆启彬是在我受伤痊愈一个月之后才出现的,不管怎么样,我还是感激他的,如果在我养伤期间,他做出什么禽兽之举,我根本反抗不了。
他回来的那天,我一夜未合眼,迷迷糊糊醒来之时,他已经不在。
接下来的日子,我变得很顺从,顺从陆启彬的每一个心意,开始暗自揣摩他的想法,不惹怒他,变着法子迎合他。
谄媚他,讨好他,忘记自己是林茜,只记得自己是他的情妇,为了钱,为了这表面的光鲜亮丽。
残酷的现实告诉我这就是人生,这就是赤裸裸的现实,向强者靠拢,向强者屈服才能活着。
卑微给一个人看,换来更多的尊重。
没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没有什么比钱更好,没有什么比笑着看伤害你的人过的比你曾经惨一百倍还要好!
我知道我这样的想法很变态,很狭隘,可是我这些都是被逼的,血的教训逼的。
这是我跟着他的第四年,我这四年过的跌跌撞撞,除了那次在他面前自杀之外再也没有在他的面前忤逆过他。
他从那件事情之后对我有了些许的转变,不能说好,可是也算大方的很,不像开始那般冷漠却也和柔情无关。
我对他言听计从,乖巧的像是他圈养的一只猫。
而他对我也似乎很宠,就像宠爱他的私有宠物。
高兴的时候抱抱,不高兴的时候扔一边。
我能做的只有顺从,顺从,无底线的顺从,好在还有一年,我就可以离开了。
我这四年也没有和以前的同学来往,这些年和我关系最好的算是苏苏,她和我的身份一样,是个情妇,是我在陆启彬的一个朋友圈子聚会上认识的,可能这样的身份让我们更有共同语言吧!
见了一次之后她隔天就给我打了电话,我因为周敏的事,对人都起了防备心。
所以开始的时候我并不上心,后来才慢慢的熟络的。
我以前从未睡到自然醒过,总是忙着看书,忙着考试,忙着打工,倒是这几年,每天都是睡到自然醒,陆启彬偶尔过来,但极少在这里留宿,四年来他留在这过夜的次数屈指可数,我也乐的轻松。
我光着脚跳下床,伸了个拦腰,过了一天离我离开就少了一天,所以我喜欢黑夜,因为这一天过完了。
也喜欢晨起,因为新的一天开始了。
我踩过冰冷的地板,做我每天早上起来的第一件事,拉开窗帘,让阳光照进来。
这会让我觉得自己不是生活在阴暗角落的,也是可以生活在阳光下的。
可是,今天是个阴雨天,没有阳光。
我莫名的有些惆怅,心情很低落,坐在落地窗户前,一动也不想动!
梳妆台上的手机响起,屏幕上显示一串熟到不能再熟的号码,我滑动手机贴到耳边。
“晚上跟我参加一个宴会,早做准备!”
“好!”
“我没时间替你选衣服,你自己去选!”
“好!”
天空是压抑的让人觉得呼吸都惆怅的灰色,只过了一瞬,暴雨如注,我叹了口气,一起床就知道天气不好,没想到糟糕至此。
灰蒙蒙的视线有点模糊,前面转弯处忽然冲过来一个妇女,司机紧急刹车,我的身子猛地向前冲去,一下撞在前车座上,撞的有些猛了,头晕眼花的。
前排开车的司机立刻赔不是。“对不起,林小姐!”
“没关系!”我坐好,扶着额,淡淡地回一句。
车驶进一幢花园别墅,欧式的小楼前,一个举着白伞的蓝衣女子上了车。
“要命,这么大的雨还要出门,你为什么不预约上门服务?”苏素和我不同,她家世很好,父母都是大学教授,她教养很好,如果不说她是情妇,谁也不会知道她是别人的情妇,只是和我不同的是,我是为了钱,苏素则是为了爱。
“预约上门要收服务费!”我接过她手中滴水的雨伞装进塑胶雨袋。
“服务费?”苏素做了个无语的表情。“小姐,陆启彬有的是钱!缺你这几个钱?”
“钱再多也是他的!你也说是他有钱,不是我!”他没有提起预约,自然也就不会给我额外的钱付服务费;而我,也不可能掏自己的腰包。
这天气对我来说算什么,小时候下这样的雨出门也是常有的事,我丝毫不在意,现在能让我在意的东西,除了钱,真没有什么能打动我了。
这就是我和苏素的区别,我把钱看得重,因为我没钱,她把钱看得轻,是因为她从来没有受过钱的苦!
“林茜,我真是服了你了,看你在陆启彬面前乖顺的很,私底下倒是倔的很,多大事,你要是要,他会不给?”
苏素想不通我竟然为了这么点钱活受罪,就像我不明白她出身那么好去做情妇一样。
我看着苏素有些受不了我的表情,笑而不语,我只是陆启彬的情妇,能得到的钱财是有限的。这点钱对他们都不算什么,可是对我而言,却是用我的一生幸福换来的。
发生了这样的事我没想过以后自己还可以找个人嫁了相夫教子的,就算别人不嫌弃,我也会嫌弃自己。
陆启彬说的对,做了**就别想立牌坊,我既然做了情妇,那就没打算再嫁人。
我不是苏素,为了爱情抛弃尊严,既然是为了钱当情妇,那自然多攒点钱在手里。
精心挑选了一番,我亭亭玉立地站在试衣镜前,银灰色礼服袒露出光洁的后背,下摆摇拽坠地,贴身的设计色勒出我完美的曲线,颈上的钻石项链发出的璀璨光芒灼刺眼眸。
我讨厌灰色,本就压抑的生活,再看到这种颜色会更让我喘不过气。
可是陆启彬却是格外的喜欢,所以,为了迎合他的口味,我衣柜的衣服多是灰色。
“啧啧,绝代风华,倾国倾城啊!”苏素毫不吝啬地盛赞,虽有夸大之嫌,我还是微微的笑着,也不说话,镜中的人确实比四年前美很多,倒也当得起这几个字!
我已经不是四年前的那个土妞了,陆启彬圈子的人都知道我是他的情妇,很多会所也是知道的,看在陆启彬的面上,每次见到我也是恭恭敬敬的叫我一声林小姐。
每当这个时候我便安慰自己,其实当情妇没什么不好,也是受人尊重的很,谁敢不尊重呢?
这个时代,笑贫不笑娼,我穷着的时候倒是清白的很,可是谁又尊重了呢?
我也算是这家店里的常客了,服务员极尽谄媚,谁都喜欢听好听话,我也觉得我的心没有那般的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