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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易之之,女,刚活满25岁。

我的左手臂上,有一个深深的烟疤。每到夏天,我会毫不避讳地套上背心热裤满大街地晃。

我不介意别人叫我女流氓,女混混。

因为,我不是。

那个疤的名字叫做——炮灰。它自从22岁那年长在我的身体里之后,就再也没有离开过我。

有人说,敢对自己下狠手的女人,不能小觑。

我不知道一个烟疤算不算狠,反正因为这个疤,我哭了半个月。心和疤痕,一起痛彻入骨。

我最终也没有成为我想要成为的自己。唯一和22岁那年不同的,不过是我身边的男人,从一个变成很多个,而已。

有人叫我**,有人暗地里骂我狐狸精,有人觉得这女人有心计,还有人觉得我就是一傻X。

是,我是挺傻的。我在日均三千人流量的街头,拒绝了999朵玫瑰的浪漫求婚,和一个看起来的确人模狗样的男人。

仙女是一个很有趣的老太太,她有着足不出户却知天下事的特异功能。我前脚刚进门,烟雾缭绕的客厅里就飘来仙女的一嗓子:人不作不会作死,脑子进水的人,就长你这样。

我踢踏着高跟鞋,胡乱扔在了鞋柜的一角,光着脚丫爬上了另一张沙发,从仙女的烟盒里抽出一支,仙女眼睛斜了下我,默契地扔过来打火机,然后悠悠地叹了一声。

仙女是我妈,一个奇葩的老女人。抽烟喝酒打麻将泡男人,样样在行。我从不叫她妈,因为她从小就传递给我一个讯号:她就是天上的仙女。

因为我是从她肚子里出来的,所以这段仙女和女屌丝的情缘,就这样稀奇古怪地开始了。我和她的关系,就像我掌心错乱的曲线,纠缠得很。

我刚吸上一口,仙女又懒懒地发话了:那谁,今年你给我嫁出去啊。我和跳舞的老刘好上了,过些天他要搬过来住。

我已经习惯了她的这些风流韵事了,我上下打量了她几眼,然后说:怪不得最近整的自己这么风*,原来又焕发第二春了。

她立马就笑了,把抽完的烟头往我脸上一扔,然后说:知趣点就赶紧找个男人嫁出去,你在这个家,我找男人不方便。

瞧,就是这样一个三观不正的老女人。为了泡老男人,能把自己的亲闺女往外撵。

我有些无力地颓废,给仙女烧好了晚餐,换了件吊带裙,就晃悠出去了。

又是一个礼拜天的晚上,我戴上假发,化了浓妆,在灯红酒绿的酒吧里,摇身一变化身成了驻唱歌手,嘶哑着声音咆哮着《嗨歌》,其实我的心里,一点都嗨不起来。

一个资深的女流氓,都有些不与旁人所苟同的过往,比如我,比如仙女。

我爱仙女,虽然她的种种后妈行径有时候让我愤慨至极,但我依然爱她,胜过爱自己。

因为我知道这个女人的过往。当一个人了解另一个人血迹斑斑的过去,那股同情里就多了一种叫疼惜的东西。她,为我受过苦。

那个求婚的男人,叫戴翔威。我老总的朋友,一个年纪轻轻就发家的富一代,有财,有貌,就是没有内涵。

一个人的成功,倘若少了很多必经的磨难,必然在成功后,显得过于浮夸和虚荣。

比如我的老总徐成,比如戴翔威,都是诸如此类的男人,人五人六,人模狗样,装高雅装深沉装成熟装淡定,乍一看都是高雅之士,但我却总一眼就望穿了他们的虚。

我是徐成的助理,跟了他三年,表面对他恭谦有礼,一副服服帖帖的温顺模样。暗地里,却总看不上他的各种为人。总助,是个暧昧的词儿。公司里很多人,都认为我和他有一腿。

我的确常常伸腿,当徐成有需要应酬的时候,我必须陪着他周旋于各色男人当中,和KTV的那些高级小姐一起,扮演着同样的角色。

我记得有一次,当我的大腿攀上一位肥头大耳的老总的大腿根部的时候,坐一旁的被他包养的小QingRen冷嘲了一句:还以为自己有个职位多了不起呢,还不一样卖笑卖肉。

我当即站了起来,冷面冷眼地看了她一眼,然后一杯酒泼到了她脸上。

那一晚,我就这样自顾自地走了。徐成同时,也损失了一桩大单。但是他没有炒我,甚至没有训我一句。

后来,戴翔威告诉我,徐成是这样对他说的:损失一笔生意,不过是一笔钱的事儿。但损失了易之之这个妞,我会后悔一辈子。

戴翔威说,他就是那一晚看上我的。那一晚他也在场,我把酒泼到小姐脸上的事儿并不是**,**的部分是我泼了之后,对徐成吼了一声:徐成,你他妈还做这笔生意,我就辞职!

更**的是,我走后没多久,徐成就道歉买单,表示没有合作的必要,拉着戴翔威毫不犹豫地就出来了。

戴翔威第一次约我,只是好奇,好奇我是如何驯服徐成这样一匹野马。

未曾想,三个月后,他会产生娶我的心思,甚至弄出求婚这种惊天地泣鬼神的事儿。

可是,我不想嫁他。我如果想嫁这种人,那么我想,两年前,徐成就娶我了。

我和仙女不同,仙女爱上一个老男人是分分钟的事儿,一个眼神,一次逛街,一场电影,都能让她已经苍老的心迅速地生出火花,继而闪电般的在一起。仙女,是典型的速食动物。

我遗传了她的基因,天性就有些水性杨花,喜欢跟不同的男人周旋。但我唯独学不到的,就是见一个爱一个。

我发誓我从8岁起到现在,就只爱过那么一个人。他的名字有点像那些呕像剧里的主角名,叫辰溪。

说小学生恋爱,我打死都很相信。因为我这朵奇葩,大概在仙女肚子里就被催熟了,刚上小学就懂男女之事,一年级的时候,辰溪给站在校门口等妈妈的我递了一颗巧克力,我就这么喜欢上他了。

说起来,有些单纯得好笑。但真的就如此,辰溪像一颗种子,就这么扎根在我的心里。我长大,他也跟着在我心里茂盛起来。

那时候的我,还没有赚钱养家的能力。仙女为了养我供我上学,大半年时间都跟着越剧团各个地儿地跑,我很小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自己做饭自己生活。

一开始,我们租着小小的房子,居无定所。后来我上小学,仙女咬牙借钱买了一间40来个平方米的小平房,我们终于有家了。

那时候,仙女为了还钱,没日没夜地到处唱曲儿。我被寄宿在学校里,周一到周五住校,周五等仙女来接我回家,然后仙女搂着我睡一晚上,第二天一早给我买好菜,就又开始奔波了。

我很感谢仙女那些年为了我咬牙奋斗那么久,在最美好的年纪蓬头垢面地活着,有男人肯要她但不接受我,她二话不说就挡了回去,愣是这样把我养大了,还稀里糊涂买了套房,为我们如今的生活奠定了莫大的基础。

那一年,仙女买房花了3万,如今拆迁了换了间60平方米的二居室,房价像膨胀的气球一样迅速地飙升到了60万。因为有了这个窝,才有了我和仙女这几年的安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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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老总暧昧三年,没让他染指半分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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