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手指捏住那纸条,略一用力,哧的一声极细微的轻响,纸条成了两半,再用力,四份,再用力,再用力……终于成了粉末。
我把那粉末握在手心,对穆子谦说:“我才是始作俑者!”
无限的心酸与伤痛。
“不关你的事,子秋,我说过了,这一切,都不管你的事,是上一辈的恩怨,你也是受害者。”穆子谦摩挲着我的头发,低声安慰我。
可我还是无法释怀,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如果这世上没有一个穆子秋,就会多一个温馨快乐的家;如果这世上没有一个穆子秋,就不会红颜早早的成了枯骨。
可是,没有如果,从来就没有如果。
辜负的已经辜负了,亏欠的已经亏欠了,该背的罪已经背上了,现在,唯有紧紧握住身边这个男人的手,紧紧的握住,用最大的努力,去获取最好的幸福!
我们这么自私,这么固执,这么不顾一切的坚守,不就是为了我们的幸福么?
飞机到了深圳,已是华灯初上的时光,我和穆子谦十指紧扣,走出机场,再上的士,直奔他的住处。才一进屋,穆子谦就抱住我,狠命的吻了上来。
他吻我的眼、我的鼻、我的唇、我的耳、他把头埋到我的发间,深深的嗅着。他说:“子秋,我竟想不到还有今天。”
我以一种非凡的热情回应着他。这个世上,我已经没有了一切,连最沉的温暖我都丢弃了只为这个男人,我也只要这个男人。
我们从门后一路吻着,倒到沙发上,又从沙发上滚到了地板上,冰凉的地板太硬,咯得我后背发疼,疼得我流出了眼泪。
我用一种末日般的疯狂,和穆子谦纠缠到一起。我光滑的发丝覆在他的脸上,我修长的十指抚上他的脊背,我湿润的红唇游离在他脖颈。
我在他肩上用力一咬,透过薄薄的布料。
“痛吗?子谦。”我问。
穆子谦开始还沉迷在我们恣意的亲吻里,他几乎吻遍了我裸露在外的每一寸肌肤,他眼里灼烧的欲望,让他的脸呈现一种妖异的红,可是,当他的舌尖,传来一丝冰凉的苦涩的时候,他的动作渐渐慢了下来,他的吻渐渐停了下来,他抬起头,眼微微眯着,看着他身下的我,问:“很痛吗?子秋。”
他的声音,就像一触即碎的琉璃。
我没有回答他,只是双臂用力,把他的头攀了下来,重新吻到一起。
可是地板是这样的凉,后背是这样的疼。
总是让人忍不住想流泪。
我是越来越矫情了了。
我讨厌这样的自己!
“抱我去床上,子谦。”我伏在他耳边,低低的说。
穆子谦没有丝毫犹疑的抱起了我,他是这么高大,我蜷在他的怀里,吻了一下他的喉结。
我看到那凸出的喉结上下滑动。
他垂下眸,怔怔的看我。
“子秋,我是如此爱你。”他说。
我胸腔里一阵闷响,来不及去思考那是什么,几乎是以一种仓惶的姿势,和穆子谦一起倒到了床上。
接吻。
只有接吻,是让人安心的。
这个男人,他是穆子谦,他是我倾尽所有才得到的穆子谦。
我的手摸上了他衬衣的纽扣,很细很细的纽扣,穆子谦对衣着一向注重,只穿固定的几个大牌。而大牌,是不是意味着它的所有细节都是一丝不苟的?所以,当我单手解不开纽扣,试图用武力解决时,扣子依旧纹丝不动。
穆子谦大概是被我这个动作惊扰到了,他再度抬起头来,若有所思的看着我。
我避开他的视线,几乎是央求着:“子谦,给我。”穆子谦没有动,他的手抚上我的脸,很轻很轻,轻得像他此时飘忽不定的眼神。
他的声音也是飘忽的。
“子秋,难道我错了吗?”
我没作声,用更有力的撕扯回答了他这个问题。
即便是大牌,它还是敌不过一颗迫切的心。
此时,我是如此急切的希望自己成为穆子谦的女人。
只有灵和肉都融和在一起,我们之间,才会贴合的没有一丝缝隙,再深再沉的温柔,也渗透不进来。
穆子谦的衬衣被我脱了下来,我的t恤也被推到胸前,或许我们都感觉到了什么,但是,谁也没再说话,我们专心致志的吻着对方,温柔的、缠绵的、像在做一桩功课。
灯忽然灭了。
号称不夜城的深圳,居然也有停电的时候。
黑暗里,两具纠缠在一起的躯体停了下来。
空气里隐隐飘着血腥味儿。
我十指黏湿,待我把手指放到鼻尖,血腥味更浓了一点。
什么时候,我竟把指甲生生掐进了穆子谦的肉里。
痛吗?
不痛吧。
这么多年的等待,这么多年的守候,这么多年的矢志不移,会在云开雾散的刹那,痛吗?
当然不痛!
没有光,身上有穆子谦的温度,耳间有他略略粗重的喘息,我的手抚上他的背,抚上那些抠出来的伤。我翻了个身,伏到他背上,在那些伤口,烙下我滚烫的吻。
“子秋,还是因为那个无法驱散的阴影吗?”很久很久之后,当穆子谦的喘息平稳如常时,他低低的问我。
“是的,子谦,是的。”我肯定的回答。
只是,为什么,他的问,和我的答,都如此轻飘飘的没有份量。
究竟是谁在说谎,是我们的口?还是我们的心?我和穆子谦,在深圳这个瞬息万变的城市,像一对普通情侣一样,过起了同『居』生活。
每天我都早早起床,给他做早餐。
他喜欢喝粥,喜欢吃玉米馒头。
粥我用小小的砂锅慢慢的熬,熬到浓稠细腻,入口即化。馒头开始是不会做的,但是只要有心,有什么学不会的呢?我买了早餐食谱,他上班的时候,就一个人在家反复的练,开始做的馒头很硬,咬的时候简直牙疼,我费力的咽着那些石头一样的馒头,太难吃,难吃得恨不能流泪。不过,很多次后,馒头渐渐松软鲜香,竟比外面卖的还略剩一筹。
除了馒头,我还学会做煎饼、蛋糕、面包,简直无所不能。我说了我是有厨房天赋的,而穆子谦,他大概是半个厨房白痴,色香味三样除了色发挥超常时能勉强打个优之外,其他的香和味,及格都是困难。
穆子谦的公司离住处不远,每天中午我做好饭,都会用保温桶提着,给他送过去。他喜欢我给他送过去,刚推开事务所的门,前台的小妹就会甜甜的笑,目送我一步一步穿过那些格子间,走到穆子谦的办公室。我轻轻叩门,他从门后伸出手来,拉过我,我们在那大班桌旁,一起共进午餐。
他已经开始吃锅边素,也就是说,菜里面,是可以放肉的了。只是他不吃肉,总把肉挑给我,而我,总是把它们全部吃下去,哪怕很撑,也会吃下去,只因为那是穆子谦挑给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