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似乎能想象出我和霸王未来的生活,那条路不好走,我也不知自己能坚持多久。
我想事情太入迷都没注意到霸王已经站在我的后背,他冷不丁地问我,胖子和你说了什么?我吓得叫了一声,心脏都差不多要蹦出来。等缓过气,我告诉霸王自己和胖子就是随便聊聊。
霸王不满地冷哼着,他不屑地说杨晓乐跟她学长在一块了,现在他看谁都不顺眼。
杨晓乐和另个男人在一起的消息,让我惊讶。霸王懒洋洋地躺在沙发上,他告诉我,那个学长也算是有本事,自大一就围着杨晓乐,当了六年的朋友,总算转正了。胖子急得冒火,可杨晓乐狠得换手机号码,那个男的也跟着换号码。
霸王朝着我摆摆手,示意我过去,我老实地靠近,他拍了拍旁边的位置,我挨过去坐下,他弯身枕着我的大腿,他讲你们女人不都是想来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等爱情游戏腻了,随便找些借口,然后嫁个疼爱自己的男人。
霸王的话,让我找不到可以反驳的理由,我从没想过陪着霸王白头偕老,心里清楚那是不可能的事情,我本来就打算这条路子能走多远,就走多远,实在走不下去,我就会往另一条岔道转身。
我轻轻地摸着他的发,接着他的话,你们男人不也是喜欢找薛宝钗当妻子,林黛玉当情人。
此时的霸王乖乖地闭着眼躺着,屏幕的绿光打在他的脸上,不见平时的蛮横张扬,整张脸都柔和不少,那么安详宁静。
我和他沉默许久,他握住我的手,搭在他的侧脸,他说陆小温,你可不像林黛玉,反而极像嘴巴伶俐的晴雯。
他不就是想讽刺我是丫头吗?我不想再搭理他,就不再回应。他翻身面对着我,闭着眼继续躺着,他握着我的手,做势就要一咬,他威胁着你再不说话,我就要咬你啊!
我忍不住笑着他说,你是狗啊!动不动就咬人。霸王起身就用力地拉着我,把我死死地压在身下,他挑着眉不满说,好啊!我是狗,那你就是被我操的母狗。
他的话毫无隐晦,我听着都耐不住脸红。他动作更是直接,话说完,他动手就撩我家居服的衬衫的下摆,我拽住他的手,让他不要闹了,告诉他现在还是中午。
他要是听进我的话,就不是霸王了。我被按在沙发里,见他在我下身俯头。见着他那个样子,我木了一下,然后合拢住双腿,急忙开口喊不要!他望了我一眼说真的不要?
我当然清楚对男方而言,这种行为毫无乐趣,我自己都忍受不了那股酸涩的味道,我起身坚持地点头说不要,脏!他扬唇笑了,露出灿烂的笑容,露出亮晶晶的牙贝。他探身亲一下我的唇,他说傻丫头!
我和他的额头相抵,看见他眼底里难得的柔情,情不自禁地啄着他的唇角,揽住他的脖子主动开口说,我来吧!
霸王摇摇头,让我把放头发,我只好解开头绳,头发就顺着肩膀落下,乱七八糟的,至少我瞧不出所谓的性感。也不知从那里弄来一块黑布,他蒙住我的眼睛,视觉消失后,其他感官特别敏感。我能感觉到他撩开我脖颈的头发,埋头就开始不轻不重地吻着,慢慢地沿下,几乎在每寸都留下烙印。
这种如此亲昵的方式,我陌生得害怕,好几次伸手要拿下黑布,霸王索性捆住我的手。
在感官的顶点,我像一只虾弓着身子,哆嗦着。霸王附身吻了我,我从他的嘴唇吃着那淡淡苦涩的味道。
人对自己的第一次总是记忆深刻的,以后我可能还会和其他人做,但我想恐怕再也忘不了霸王。因为是他将我学会享受性,爱上其中的乐趣。
我就像是一只乖巧的猫,温顺地埋在的怀里,听着他微快的心跳和粗重的喘息声。他的手轻轻的搓揉着我的发,我的头发并不柔顺,多次的烫染,那怕染上焗油,经常护理都是干燥的。
看着他抚摸着我的发,我突然间也爱上自己的头发,觉得它很有魅力。我拿起一束头发放在嘴巴里,霸王拿起一缕头发鼻尖嗅着,他说,有股奇怪的味道。
我凑过头深吸一口气,闻到玉兰的洗发水味道,我拿开手法,抬起头不解地问他,有什么奇怪?他抱着腰讲属于我的汗味。
我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钻进他的怀里,乐哈哈地笑着。他俯视着我,认真地对我讲,你不要再吃避孕药,我用套就行了。
他的话一出,我的心被一股强大的力量迎面而来,毫无防备的我,就被吹倒了。可没有想到这句话却成为我们之间最大的伤害。
我捧着他的脸,在他的眉心吻了一下,乖巧地应着嗯!软绵绵地趴在他的胸膛,他摸着我的头,侧脸打趣我这个时候真是听话啊!
是啊!今天的我是格外听话,而霸王也是罕见的温柔,这种温情不应该是属于我们的,这样的氛围太美,美得我差点就忘记自己的身份。
若不是胖子临走前的那些话,我想自己肯定一头栽进去,出不来。
第二天,他穿戴整齐,就出门了。看来胖子的话确实是管用的,其实以霸王这种人,他可能会迷茫,停下步伐。一阵子后,他依朝着目标继续往前走。他开始变得很忙,恨不得一下子就把堆积的事情处理好。
他一走就好多天都不出现,我们都不是那种打电话聊天的人,浓情甜蜜的话,我们都不会说,也不可以说。尽管霸王对我极好,但心里明白我只是情妇。
其实我也是个自由惯了,霸王不在的日子,我依旧能过,也许我是从骨子里不想去依赖他。我不想成为寄生虫,为男人而活着,失去那个人,就要死要活。
偶尔陪着陈桑逛街,我依旧热衷于买地摊货,通常是穿上三四次就扔了,扔了也不用心疼。不过我开始刷霸王的卡,第一次签字时,连手都是抖的,人家销售员戒备地望着我,后来再多几次,就大气的签字,拎着袋子走人。
有时,我跑去林玉函的酒吧喝酒,听歌。有几天,我特别想学吉他,他就送我吉他,教我,可不到一个礼拜,我就丧失所有的热情,满脸抱歉地对林玉函说对不起,他用早就看透的目光凝视着我,他说早就看透我不是耐心的人。
我不爱林玉函,甚至说不上喜欢。可就是喜欢和他呆在一起。他洁净而无害,就像是清凉的矿泉水,就是让人舒服。
霸王送给我的店,重新已经开始重新装修。我去见看了几次,店的设计是找专门的设计师,店长也是从优秀的精品店里跳出来的,底下的员工都有厉害的嘴巴。我看着就挺没劲的,丝毫不觉得那是属于自己的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