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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那男孩子也真是现实的过了头,第一次见面吃饭就问林蒙工资多少,奖金多少,课时费又是多少,最后开始问林蒙是否有房有车,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是否健在,如果去世是什么原因,享年几岁,父母工作如何,福利待遇如何,最后一个问题更尴尬,你这么漂亮,工作也好,怎么会没男朋友?

林蒙一下就火了,我自己女儿的脾气我还算了解,平时温和的很,一旦发火,有时候连我这个当妈的也难以幸免,柠檬当即就说----你要见的人是我,问这么多做什么,怎么?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需要你献身吗?我有没有车,我有没有房?这与你有什么关系,我一个女孩子都能自食其力,靠自己双手养活自己,不指望依靠男性,你难不成还要我包养你,给你配辆车,买个房,一个月往你卡里划个几千几百万的让你去香港血拼。

说完掏出100元大钞往桌上一拍,这顿我请好了。人利马就走了。

谁知道林蒙才出门没几分钟,这男孩子一条信息就飞到了林蒙手机上---那我们现在开始交往吧,明天我接你下班如何?林蒙看着对面开过来的汽车,再看看短消息,恨不得躺轮子下面任它碾过去算了。

其实作为母亲,我能体谅这个男孩子的用意,这些问题确实现实了些,但也挺重要,可就是询问的方式不太对,他完全可以在日后的约会里用委婉的方式询问出来,何必那么心急呢。我知道,这次百分百的又黄了。

再过几个月07年就该过去,08年柠檬也有23了,即便没有结婚,总该有个起码的交往对象吧。

我天天在家愁眉苦脸,睡觉前看看镜子,嗨,又平白多了几条皱纹,孩子的爸在旁边看着一直笑着摇头,说---儿孙自有儿孙福,我老林家的女儿怎么会没人要!笑话嘛。

我头一回恶狠狠的看着他,你们男人就是如此,女人怀胎十月把孩子生出来还要操一辈子的心,你们不帮把手还说风凉话,等女儿30岁的时候如果还嫁不出去,我看你还笑的出来。

说完赌气去了书房上网,一开屏幕,铺天盖地都是关于剩女,白骨精这类的报道,看的我头皮发麻,真是时运不济。此刻柠檬到是泰然自若的抓着个可爱多在旁边悠闲的看着书,我劈头就问,你大学干什么去了,怎么连个稳定的男朋友都没有,你周围的朋友都有交往对象,你老实告诉妈,你是不是性取向有问题。

柠檬斜我一眼把书一合说,行,那咱们今天就把旧帐算算。大学时候我每天要几点回宿舍,9点前对吧,原先在外地,周六周日你是一个又一个电话,我能和谁约会,再说,那时候我长成那模样,也没机会。后来回到本市,天天盯我和盯犯人一样,我哪里有时间和男孩子出去?”

我想想倒也在理解,但指着她说,现在女大学生整天闹新闻,我不管束你还不知你现在如何了。

林蒙反驳,后来有人追,每次都和你汇报,次次都不行,都不满意,人无完人,你总是诸多挑剔,我又在意你的意见,那你要我如何?我知道你现在嫌我在家多余,赶我走呢。

我的心即刻就软了,的确怪不得蒙蒙,当年约束的太过紧张,大学恋爱时候大家思想都还算单纯,平日在学校也好培养感情,现在一旦就业,立即会变现实许多,想想当年那些好的男孩子都这么错过了,也难怪她这么憋屈。我心里急归急,但也不能把火发在女儿身上,我摸摸林蒙的头说,妈和你道歉,只是缘分未到,缘分来了,一切就都水到渠成了。

第五部 流浪的柠檬

题记

我这一生都只忠于自己,

我所做的一切选择,

都是心甘情愿,自由意志的结果。

我从来没有被任何人,任何事物所奴役,挟制,连神也办不到!

我可以因崇拜,尊重而向他人低头,但绝不因屈从而低头!

------雷斯林

这是一篇极其艰难才能写完的文字,我无数次的思索该如何说完这一个故事,带着轻描淡写的语气和漫不经心的眼神,就象一场战役外的军师,无论战事如何的惨烈或者起伏,我都能和老友在棋盘上神情自若的对弈,潇洒的指点江山。

后来我才明白,无论平时的我有多么的清明,做任何事情都能够不拖泥带水,一笑了之,可当事情发生在我身上时,我依然会陷入没有止尽的慌乱与无措中。

写作的过程是一个自省的过程。人的记忆就象一个图书馆,总有些旧日的书籍带着隐忍的墨香,附着着尘埃静静的立于一个被遗忘的角落。终于有一天,你在记忆的角落里想起了它,拍拍上面的蛛网与细尘,你再次带着旧日的感悟和今日的心得去品味,然后终于,你微笑着,可上扬的嘴唇却遭遇了眼里潸然的泪水。

我希望你们能静静的看完这五个半中的第五个,无论你们是赞赏,抑或带着不满;无论是微笑,抑或是流泪;无论是愤怒,抑或是嘲讽,我只希望你们明白----

我想有些路,如果你不走一走,你会遗憾终生吧。

我想有些梦,如果你不做一做,在梦中百转千回的时候也许你会流泪吧。

前面是花园还是荆棘,你总是要任性的去看一看,才能够心甘情愿。

我不劝慰你,因为我们都还年轻,我输得起,你也输得起。

有自己的路,就有自己的苦。

有自己的选择和原则,就有抑于心底难以道明的酸楚。

如果伤痛,回来,我们都在这里

你们好,我的名字

叫林蒙。

一.

沈卓和我算是旧交,他大我五岁。

我们之间的关系比较复杂,渊源比较悠久,简言之就是--他的母亲的好朋友是他的干妈,我母亲的好朋友是我的干妈,二位干妈正好是亲姐妹。

他讨厌我,因为我长的丑;我也讨厌他,因为他觉得我丑。事情再简单不过了。

在我左手的虎口上,有一枚小小的疤痕,微微的秃起。记得幼儿园中班那年暑假,我干妈结婚,穿着白色蚊帐,在酒店大摆宴席,请了百来号人,那是个热闹,沈卓那天是花童,就是帮干妈捧蚊帐后摆的苦力。

远远的我就见了他,打扮的和旧社会上

海滩的傻B小开一样,头发本来就不长,还输了个油光闪亮,苍蝇拄着拐杖上去都能劈叉,一身黑色的小西服,还系了个蝴蝶领结,我撇撇嘴,装什么绅士,其实打扮的和餐厅的服务生一样,丫还挺注重仪表的,才9岁的人,就不停的用舌头舔手往头上抹,生怕有一丝乱发。

我那天被我妈硬是塞进公主裙里,还输了个西瓜太郎头,从镜子里一看就是一个倒扣的马桶,大人见了我就开始摸我的头,还可劲的说可爱可爱,我被摸的一肚子火,看着他穿的人模狗样的就顿生歹念。正巧干妈和干爸到我们这桌来敬酒,我趁乱爬到桌子底下,从另一头冒了出来,偷偷的把沈卓刷的贼亮的小皮鞋的鞋带给系到了一起。刚打好结呢,就被我干爹一把给拎了出来,笑容可掬的说,小蒙啊,干妈干爹过来你都不敬我们一杯,祝福我们一下吗?

我赶紧的从桌子上拿起一杯可乐说---祝你们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

全桌人哄堂大笑,我看看沈卓,正用鄙视的眼光看着我,我坏笑着看着他的鞋带,等待好戏上演,终于,这个傻瓜迈出了罪恶的一步,和我想象中的一样,强大的惯性使他直愣愣的向前摔了过去,可没料到,他罪恶的爪子竟然顺势打翻了桌上要淋在菜上的滚热的汤汁,按照牛顿第三定律和万有引力的描述,这盆浮着滚油的高汤丝毫没有犹豫的浇到了我的左手上。

我只猜到了过程,却没猜到结果。

三秒钟后,婚宴的18桌酒席的上空激荡着我撕心裂肺的嚎叫。我边叫边用怨念的眼神看着沈卓,他个王八蛋倒是福大命大,竟然跌坐在干妈的裙摆上,我上前两步,用烫的通红的手抓起他领口的松紧带蝴蝶结拼命的外拉,再松手弹了回去,终于沈卓也用两只手捂着嘴号啕大哭起来。

这是婚礼上的小插曲,大家并没有太留意,但我的左手虎口却因此留下了小小的一块疤痕,从4岁开始,一直陪伴着我到了现在。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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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半柠檬C---林蒙的故事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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