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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木

——木在水。寻流而行。

她十九岁的时候认识了他。

很普通的相识过程,交往了并不久,只觉得这个男人哪儿哪儿都顺眼。他们爱得死去活来。虽然表面没动什么声色,却在他说要离开的时候,向来倔强的她收不住眼泪:“你还回来吗?”

他不回答,死死吻住她。

她挣了命地推开,嗓音走腔儿:“我问你还回不回来……”

他以指尖点住她的唇,告诉她:“你想我了就来找我。”

她不去找,不要找,不能找。

木行于流水,不触两岸,不为人取,不为洄流所住。

亦不*。

刚跨出师范学校的小陈老师,第一节课上点名请同学回答问题:“……伍胜。”念完自己也险些笑场。武圣?还诗仙呢。

坐在教室最后排的一个小女孩,在同学的哄笑中起立。

她违反校规地披散着一头长发,面无表情地告诉那只菜鸟:“伍月生。”

当天回到家,伍月生对程元元说:“给我改个名字。”

程元元正在看《上海皇帝》,随口应了一声。心里说,我还不喜欢我自个儿的名字呢,你姥爷不也没给我改!没想到第二天伍月生不依不饶不上课。程元元小时候没用过不上课这些个招术来威胁家里啊,无计可施,她只好郑重地答应下来。

几天后,新名字面对主人阴森的目光,瑟缩在户口本上:伍月笙。

程元元说:“老师再点不出来‘武圣’就行。”她可生不出那么伟大的人物。

伍月笙想,这是天底下最懒的妈。

可她就这一个妈,懒也没办法退换,何况程元元逛街挺勤快的。但伍月笙自打上了中学,就很忌讳跟她一起出入公共场所。程元元在县里小有点儿名气,只不过她的名气出在某个特殊行业。

巧不巧,就有面含*的男人远远走过来。程元元挡住女儿半边身子。伍月笙看得明白,也没做声。

那男人在她们面前停下,涩着脸对程元元说话,“七嫂!”两只蒜瓣眼睛却把伍月笙上下打量好几遍,“帝豪新来的?漂亮啊!”

程元元不知该笑还是该气:“胡咧咧!这是我女儿。”

男人略微尴尬,摸着鼻子欲盖弥彰:“这么看是有点儿像。”

人走了之后伍月笙对着他背影轻啐,“瞎了你狗眼!”回头看浓妆艳抹的母亲,“我长得像你这么妖?”

程元元颇以为荣,抚着耳后云发邪笑道:“长你娘我这副妖相是你福气。走吧,想买个什么样的裙子啊?我怎么发现你越长越高裙子越买越短……”

帝豪是立北县第一家夜总会,这买卖惹人指点,但老板兼老板娘程元元,却因此暴富,整个立北县甚至全省,最早一批拿大哥大的女人。冲着这份派头,光顾的客人,老老少少,都叫她一声七嫂。

常理上来讲应该是七姐。伍月笙的姥姥一共养了七个孩子,程元元最小,只不过这群人没什么讲理的,程元元的“七嫂”,也就这么叫开了。

至于七哥是谁,连伍月笙都不知道。

她们家户口本上就两个人名,户主程元元,长女伍月笙。

程元元对女儿的名字特别钟爱,口口声声都是伍月笙快来,伍月笙滚蛋。连女儿取名都随意对待的人,伍月笙自然从没在她那儿受过“长幼有序”等家庭伦理关系的基本教育,有事儿没事儿拿亲妈消遣。

“程元元,陈圆圆……”程元元就扑上来撕女儿的嘴:“你这丫头片子是不是嫌来错了家想回去重托生。”

伍月笙倒没想过重托生这么复杂的转运方式,就是觉得这名字起得太没水准。据说程元元当年还是全市的文科状元,结果7月高考,8月一纸录取通知书邮到,9月开学前她去大姐程裕子的医院做体检,意外发现怀了伍月笙。

程老爷子大怒,程老太太大哭,程家上下大乱,最乖的七元居然出了这种事!今儿验血明儿验尿,一直到伍月笙生下来一岁多,程家老少十余口还是不知道以什么心态接受这个意外。于是程元元搬了出来。是时伍月笙还不懂是非,很是后悔没能替老妈的行为拍手叫好。

伍月笙不喜欢姥姥家那一族势利人种。

程元元对此倒没明确表态,只是甚少与娘家往来。

当然她也没有婆家可往来。

关于伍这个姓氏,是女儿自己挑的。“本来你应该生在六月,非得早出来那么几天。我可喜欢陆月生了。”她更喜欢上海皇帝杜月笙。曾经想给女儿改叫杜子笙,被夜总会工作人员笑话而放弃。

生在五月,叫伍月生,那要生在年底呢?复姓十二?伍月笙对程元元有脑子不用的态度充满鄙夷,总是她不喜欢自己的名字,跟人做自我介绍的时候都说我叫程五月。

程元元说:“这可使不得啊我儿。娘叫程七元,你叫程五月!?”

是不妥,可伍月笙很爱听李述叫她五月。

伍月笙在小学六年级时候就认识李述了。

那年程元元的帝豪刚开业,只有十几个女孩做服务生,长相也都一般,只是年轻,当时又没别家来抢占市场份额,便得以在程元元八面玲珑的调动下吃香喝辣。贫苦人家来的孩子,体力好得很,赶一晚上工,第二天还成群结伙去闲溜弯儿。不知是谁先发现路口那家纹身店的,先后几个姑娘都去纹了花样。伍月笙看着好奇,也想去纹。程元元还起着哄:“跟萍萍去,纹完了不用给钱,把萍萍留那儿陪他,哈哈。”

沙发上,穿着黑色内衣*涂脚指甲的萍萍被提名,头也不抬地接道:“我倒是想。”

萍萍是帝豪第一个吃螃蟹的家伙,雪白的背上整幅鲤鱼荷花图,纹得很生动,鲤鱼随着她的动作似要跳出。其他姐妹儿便说她是看上纹身那小爷们了,才豁出疼了不顾。

萍萍听着来劲了:“那可不,要不然老娘搭着钱让他又看又摸图的啥。”

你言我语,越扯越荤。程元元嘴上骂着,比谁乐得都大声,猛然注意到一知半解地眨巴两个乌溜溜大眼睛的伍月笙,才想起该表示一下母亲的威严:“伍月笙你不行去纹哦,弄得跟这些货似的,回来我打不死你!赶紧上学去吧。”

伍月笙揣着妈妈热乎乎地警告,大步流星直奔街头的纹身店。

“木木”是它的名字。

李述后来解释说:第一个木,是脱了鞋的李,第二个木,是摘了帽子脱了衣服的述。这是原始状态的我。伍月笙骂:流氓。李述哭笑不得,这个小他六岁的丫头,想法成人到他从来都不敢听懂。

伍月笙推门进去时,李述专心致志地画一颗煞气的狼头,听见门响半天才抬头。伍月笙已经大大方方地绕过来看他的画板。她问:“这狗脑袋也是往人身纹的吗?”

李述用手背拂开过长的刘海儿,对这个背着书包的小女孩儿轻轻皱了眉:“不给你纹。”

这句话说完的五年后,李述用红颜料在伍月笙的左手腕上纹了一只变形蝙蝠。伍月笙忘不了那种感觉,明明很疼,却不想躲,也不想还手。

因为情愿。

按照中国习俗,逢五逢十,都算得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年份。跟李述认识整第五年的时候,伍月笙身高到了一米七二点五,仍旧是一张圆圆的娃娃脸,披泻一头黑发,梳中分,为了让长发遮掩两腮,使脸看上去细长一些。尽管嘴上不服气,事实上伍月笙有时候的确羡慕程元元的妖艳,可惜自己的模样半点没继承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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