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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表哥,咱不做不行吗?”方笙忧心忡忡看他。

“放心,这个生意做不长久,顶多做到年底,下学期开学我闲下来专心功课就可以了。”顾明璋笑道,轻捏了捏方笙脸颊。

方笙比刚来时胖了不少,皮肤更白了,粉嫩嫩的,顾明璋捏上瘾了,一天不捏个几回就觉得心中空落落的。

“那好吧。”方笙说,又黑又亮的眼睛瞪得圆圆的,无可奈何地扁嘴。

有她在身边真好,顾明璋浅浅一笑,黑沉的眸子映着灯光,闪烁着柔和醉人的光彩。

学校放寒假时,顾明璋闲了下来。

生意如他预料的那样没法做了。

被他抢了生意的那些供应商,在坚持了一阵后就不约而同降价要抢回生意。

顾明璋没有和那些人砸价,利索地放弃了。

他没有资金和精力抗争。

刘家酒楼倒是愿意还从顾明璋这里进货,不过,仅刘家的进货太少,厂商会嫌太零碎不愿供货,顾明璋把刘家酒楼的供应直接交给家里的超市做。

做了两个月的供应,扣除费用,顾明璋赚了两千一百六十多元差价,不小的一笔巨款。

他存了两千元进银行,留下了零头,打算给方笙买东西。

“囡囡,想要什么二表哥给你买。”

“不要什么。”方笙摇头。

苏若蓝怕她再闹着要回家,刚入冬就给她买了两套新衣服,学习用品从顾家的超市拿了,她什么都不缺。

顾明璋有些失落,捏着手里的钞票无意识地揉来揉去。

赚了钱就是要给她花的,她什么都不买,那自己赚钱还有什么意义?

感觉到他的心思,方笙想了想,勾住顾明璋手指,笑道:“二表哥,我不要,买给我爸妈弟弟行不行?”

“好啊。”顾明璋高兴起来。

买给方笙喜欢的人,一样是为她花钱。

两人横跨了半个g市,精挑细选货比十几家,最后买了一辆凤凰牌女式单车,一台收音机,一本《英译汉词典》。

方笙满足陶醉地看着面前在农村很难见到的稀罕物儿。

她家里的单车是男式的,横梁很高,她妈妈每次都得吃力地推着单车助跑很远,才能踩着脚踏转轴地方蹬上车。

她爸很喜欢听新闻联播,可是家里没有收音机,总得去蹭人家壁脚。

学习工具书在乡下很稀缺,两个弟弟用得上。

几样东西加上邮寄费一共花了一百二十五块,顾明璋想了想,决定留了十几元备用,给方家寄上三十元。

“还是不要寄钱了,省得又跟大伯三叔家吵架。”方笙苦恼地把出来前三家争夺那二十元汇款的事说了。

原来那二十元方笙家只得了十块钱,难怪方笙出来时身上只有坐公交车的钱。

幸而她机灵,不然,稍微一个环节出错,自己就见不到她了。

绿灯灭了又亮,汽车川流不息,城市的繁华突兀地再清晰没有地映衬了乡下的清贫,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没有车水马龙,有的只是黯然的灰色。

顾明璋只觉有把利刃在自己心口剜了一下。

二十元都在小山村里引起轰动,更不并说那稀罕的凤凰单车和难得一见的收音机,那可是姑娘家出嫁才能跟婆家要到的嫁妆。

东西没法分,要让方笙家拿价值的等份钱给他们也不可能,方笙的大伯和三叔这回没吵闹,甚至还摆了很高兴的样子,夸方笙乖巧有出息得顾家姑父的欢心,然后,话锋一转,跟方笙妈要顾家的地址。

女儿出去半年了,又寄了这么多稀罕东西回来,想必在顾家站稳脚跟了,方笙妈微一犹豫后,把顾家的地址抄了两份交了出去。

老二家有女儿,他们也有,并且长得不比方笙差,方大伯和方三叔知道对方都是要去g市的,也不瞒着了,约好结伴奔g市顾家而去。

元宵刚过,正月十七这天,方大伯带着十八岁的女儿方珍珠,方三叔带着十三岁的女儿方春红一起坐上了去g市的长途车。

方大伯和方三叔坐的早班车,凌晨四点开车的,到g市时是下午两点,几个孩子都去上学了,苏若蓝和顾瑞因为过年时太忙了,过完年歇口气,在家中休息没去上班。

“阿瑞,妹子。”方大伯热情地喊了一声,急推女儿,“快,喊姑父姑姑。”

方珍珠和方春红瑟索了一下,小猫一样细声喊了姑父姑姑。

这是怎么回事儿?苏若蓝皱眉看顾瑞,顾瑞也不解。

苏若蓝半点不掩饰恼怒,方大伯和方三叔有些慌了,絮絮叨叨争先恐后诉说起艰难来,末了又说,如果不能留下他们的女儿,一样是兄弟,不能厚此薄彼,老二家得的东西,也得给他们一份。

原来是想想把女儿长留在顾家帮忙做事。

做梦,顾家又不是收容所,招呼都不打一声随便来个人就能留下来那还得了!

苏若蓝不会给顾瑞面子,何况是地瓜藤接稻草根拐了好几个弯的亲戚,用不着客气。

轰人的话到唇边了苏若蓝又合上唇。

自己没有给方笙家寄东西,方笙寄回家的东西哪来的?难道是在自己没觉察的时候偷了自己的钱?

问也白问,没有抓现行,顾明瑜和顾明璋两个肯定会找借口帮方笙开脱,说不定会说是他们在外做小工赚的钱呢。

苏若蓝心思转了又转,视线落在方珍珠和方春红身上。

两人虽然有些小家子气,及不上方笙的甜美纯澈,可眉眼不错,长得比刚到顾家时的方笙漂亮多了,又比方笙少了一股骨子里的精灵和傲气,看起来更容易调-教。

大的做起事来更好些,苏若蓝一指方珍珠,说:“你把屋里打扫抹拭一遍,再把晚饭做出来。”

方笙放学回家看到一屋子人愣住了,方大伯等人比她更惊讶。

眼前皮肤白皙,眼睛乌黑灵动,鲜活干净如阳光下的小溪流水般明丽的女孩,是老二家那个肤色暗黄病弱瘦小的女儿?

有昂贵的东西寄回家帮补家里,能上学,还能养得这么水灵,这样的好差事上哪找?

不只方珍珠,就连方春红都卯足了劲要好好表现争取留下来。

这天晚上家务轮不到方笙干了。

都是穷苦出身,方珍珠又大了五岁,活儿虽没方笙利索,也不会差很多,苏若蓝满意地看着,想起方笙闹回家的事,暗思把人留几天,只要方珍珠经得起蔡雪娇的折磨,就留下方珍珠把方笙送回长山乡下。

苏若蓝的心思方笙和顾家兄弟都感觉到了。

方笙有些惶恐。

她不想回家,会分吃掉家里的粮食又不能上学的担忧已淡化,她怕回家以后就见不到顾明璋了,她舍不得顾明璋。

方珍珠炒的菜乡土气息浓郁,颇有几分乱炖大杂烩味,一点不好吃。

一向最好脾气的顾明瑜首先发难了。

“这是人吃的还是猪吃的,什么怪味儿!”他狠狠地把碗砸到餐桌上,“阿笙,你去重新弄几个菜。”

方笙嗯了一声利索地站了起来。

顾明瑜略微砸得慢些,砸碗发脾气喊不好吃的就是蔡雪娇了。

当下蔡雪娇看从不指使方笙做事的顾明瑜却一反常态,眼珠子骨碌碌转了转,有些了解,恼得偏跟顾明瑜唱对台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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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不过,青梅竹马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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