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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妈却亦如火韵一样,不停地向着其它菜夹去,嘴里不停地赞道“太好吃了……真是太好吃了……”。李妈似乎都忘记了自已保姆的身份,只知道要把眼前这美食给吃个够,这是她目前为至吃过最好吃的菜,就算比她以前去过的大酒店的菜都要好吃太多了。

李妈如在自家无人在一旁一样,毫不顾及易云和火韵那瞠目结舌的目光,只顾着一边狂扫,一边赞道。

好一会儿,李妈终于察觉到了异样,一边夹着一道菜,一边看着两人望着她,似乎她也知道自已的失态,但是还是把已经夹了的菜放到口中吐了下去。这才红着老脸低头道“小……小姐……我……失态了……”。

火韵望着李妈的样子,“哧噗”掩嘴一笑道“李妈居然脸红了,呵呵,好吃就多吃一点,我不是跟你说过吗,把这当家就可以了吗,这又不是什么丢脸的事情”。火韵一边说着,一边又夹了块肉放到李妈的碗里。这两年都是李妈一直在照顾她的起居,她一直没把李妈当下人看待,所以一点都不介意李妈的失态。

“小姐,你也多吃一点吧,小云的厨艺太棒了,做得比酒店的还要好吃”李妈知道火韵从没把她当下人看待,同样她对火韵的关心如同女儿一般,关心地给火韵地夹了几份菜。

“嗯”火韵点头应了一声,指着一盘菜问“这是用蛋煮的叫什么名堂?”这话是对易云问的,语气虽然还有些冷,但是她起码主动和易云说话了。

易云欣然道“这叫沙拉蛋,不过你这没有马铃薯,所以做出的味道不是很全”。

“哪这一道是不是牛肉炒青瓜?”火韵指另一盘菜又问。

“也可以这么叫,但它有一个更好的名称叫‘牛郎织女情丝缘’,你看里边这两份牛肉各分一半隔开,牛肉之间由青瓜丝搭成的桥,所以故取名为‘牛郎织女情丝缘’”易云解释说道。当他说到菜名的时候,眼神不自觉地暗了一些。这是易云平时做菜的时候加了一点自已的创意,把一盘牛肉炒青瓜,按着自已的想法摆弄出来的,所以他做的菜,硬说是一幅立位艺术画也不为过。至于,菜名“牛郎织女情丝缘”则是由潘小美为他这菜取的名字,顾说到菜名,又才让他想起了小美,心情有些暗然失落。

“哪这道菜又叫什么?”火韵没注意到易云的眼神,仍是兴致勃然地问道。她不会煮饭做菜,对饭菜也不挑食,但她不得不承认易云做的菜真是好看又好吃,这和她平时吃的相差太远了,所以才多嘴问这些菜名。

“罗汉扒豆腐”易云又答道。

直至,火韵把这餐桌上所有的菜都问了一遍,才停止下来。

这时,一看几盘菜各自只剩下一半了,而李妈坐在椅子边悄悄地摸着肚子,一脸幸福陶醉、满意十足的模样。

“我吃饱了,你们慢慢吧”李妈再一次感受着两人的目光,狼狈地向着客厅跑了出去。

两人看了看李妈溜似的背景,两人相视一眼都笑了起来。

突然,火韵意识到了什么,收起了笑容,板起了脸哼声道“笑什么笑,快吃饭了”。说完,低下头来再次享受起了美食来。她没有向李妈那样扫荡,但也比平时多吃了一半。

吃完午饭后,火韵丢了一句话说“先不准走,等我一会”。然后,匆匆的走回了房间。很快,火韵再次出现在视线中,她手中多了一套衣服。随后,她把衣服往易云一丢,“把它换上,等会陪我出去一趟”。

易云被黎飞源和他的保镖欧打过后,一身衣服都已经烂了好几处,这几天也一直穿着这一套破烂的衣服。火韵的这一套衣服简此如雪中送碳,雨中送伞,易云差点就感动得想哭。如果让他穿着原来的烂衣服出去,怕又如以前一样被人家当成“小乞丐”、“犀利哥”了。

换上衣服后,易云出现在了大厅里。

先是李妈的惊叫了起来“你……你是小云?真是太帅了,啧啧……你这一身打扮出去不知道会迷倒多少女孩啊”。

听到李妈的叫喊,火韵也向着易云看了过去,这会连她也失神了。

一件黑色的背心紧紧地贴住了易云的身体,那分明的线条,胸肌稍隆,没有健身房的那些肌肉男那么夸张,但绝对结实坚挺,腹肌处一块块小小的腹肌如“甲”型一样,更显得张驰有度,真是绝对的标准身材;下身一条合身的黑色休闲裤,显得修长健美;标准的身材再配俊俏的脸庞,尤如黑色骑士,风度翩翩,气宇轩昂。

易云望着两人那火灼的眼神,脸色如小姑娘一般稍红,尴尬道“你们这么盯着我干嘛”。

易云这话让火韵回过神了,微微有些不好意思,别过头说了一句“你等我一会”,说完再次跑回了房间。

她说一会,岂知一等就是半个小时。要不是易云耐心好一点,怕都要硬闯入她房间看看,究竟在干嘛了。

半个小时后,火韵终于再次出现。

睡衣退去,换上一套同样紧身的火红色T恤,包裹着她让所有女人都忌妒的身体,下身一条超短的淡蓝色的牛仔裤,把那双圆浑修长的脚暴露在空气中;原本垂放下的头发扎了起来,马尾荡漾,更是风情万种;如果说易云是黑色骑士的话,那她就是与黑色骑士搭对的女骑士,英姿飒爽,美艳逼人。

望着这样打扮的火韵,易云看到了肖文雅的影子,同样是美丽出众,又透着一股一般美女没有的英爽气质,这种气质更吸引着禽兽们的征服**;而两女之间的差别则是,肖文雅是带着军人的刚毅,而火韵则是带着健武非凡的味道。

“走吧”火韵淡淡地说了一句,率先出了屋子。

易云微微失神后,很快就跟了上去。

李妈望着两人的背景,啧啧赞道“真是越看,小云和小姐越是般配啊”!

楼下仓库,火韵拉出了她的专车——“雅马哈天剑王250”。

一辆保养得非常好的摩托车,看上去真是酷毙了!红黑相间的车身,纹理流畅优美,构成相当大方得体,看起来有着非常稳定的性能,这车不仅具备了男性的狂野,又含着女性的柔和,快可以上到两百多码的车速,慢可以又达到拉风的效果,这是一辆尊贵无极的车子。

火韵坐在车上,带有一种说不出的韵味,如果用一个字去表达,我只能说是“酷”,带着英姿飒爽的韵味,又有一种说不出的动感美态,好像这辆车天生就是与她合配一样,简直天衣无缝,没有一点痞暇。

易云望着这一辆天剑王,不禁暗自对比小轿车,发现还是摩托车要好看多。此刻,配上火韵的超模身材,只能说是香车美人,让他都是一阵暗赞,太酷了!

火韵丢了一个头盔给易云说“把它带上,上车”。

易云很老实地坐上了车,心里暗想她不会把我车出去卖了吧,不过能坐坐这靓车也直了。

“坐稳了”火韵说了一句后,“哒……”车子如风般飞了出去。

易云从未坐过摩托车,车子迅速启动,身子激烈的晃动了一下,顿时像一只受惊的兔子,出于本能,易云只能向着火韵的腰间抱去。

开快车,一般人身体都向前倾斜,身子微弓的习惯,这是为了防止受风度强,亦或是这个姿势最酷,宛如世界级赛车手一般。火韵她开车也有这种习惯,身子向前倾并微俯,手上油门加大了码力,一瞬间就飑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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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打工生涯第1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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