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之前的文字当中我已经提到过。在8月初,我去了北京,见到了小L。而且在小L的陪伴下,我去了798,走进了那家一直很感兴趣的“熊猫慢递”。
在我的话语中,小L了解了我最近几年中的生活,也了解到了最近几年中对我的生活影响比较大的两个女人小R与小X,以及很多年前她就已经认识的小M。
所以,在熊猫慢递里,我分别写了四张贺卡信寄送给她们四个人。
就在我写贺卡的时候,小L在一旁用相机记录下了每一张比较新颖的贺卡,还有慢递的门面,以及一些比较特色的景物。这其中,包含了我选下的四张贺卡。
回到H市之后,我将小L在慢递拍下的照片统统传到了QQ的相册里。
几天之后,我却在小R的空间日志当中看到了这样一条日志。
名字叫《错过》
内容很简单,只有两句话。
“人生最好不要错过的两样东西,最后一班回家的车和一个深爱你的人。”
当然,这句话很早以前就流传在了网络中,喜欢在网上看文章的朋友一定早已见怪不怪。但是我之所以还要写到,是因为在熊猫慢递中,就有这样一张贺卡。
贺卡的图案,是他们自己设计的,而在贺卡上面附带的就是这样一句话。
在我空间的相册里,有几十张贺卡的图案,而在每一张贺卡上都标注了不同的话语,有些是类似于这种的爱情句子,还有一些是搞笑的话语,也有一些是祝福的语句。
我不明白小R为什么偏偏喜欢上了这句话。
但是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那就是这么久以来和小R的相处,也许在我们之间,早已行程了某种无法用文字来形容的默契。
因为,就在我寄存在慢递中准备在半年之后寄送给小R的卡片。正是小R在日志中提到带有这样一句的卡片。。。
在小R走后的日子里,很长一段时间,我喜欢自娱自乐的一个人,我不再顾忌自己的形象,也不会再想办法打扮自己的样子,我喜欢霍霍屋子,喜欢把娱乐的东西丢的满屋子都是。
而同样是在小R走后的日子里,小X重新回到了我的身边,她每天拿着另一把钥匙,帮我收拾着屋子,帮我整理着家务,也帮我将我换下来的衣服洗干净挂起。
小X不善于家务,而我却一直被她笨手笨脚的样子所感动着。
小X应该算是女孩,因为她并不像其他女人一样喜欢穿高跟鞋,丝袜,或者是裙子。她也不喜欢在炎热的夏季里穿短裤。
反之,小X的脚上永远穿着运动鞋,小X的腿上永远都是牛仔裤或者休闲裤,当然了,会伴随着天气的状况去改变颜色,上身则是各宗各样的T恤。
在小X的衣柜中,绝对找不到任何一件丝绸类的衣服,裙子,短裤之类的就更不要想。
甚至就连对于一些小宠物的喜欢方面上,小X也表现出与其他女孩的不同之处。
在传统观念中,女孩应该会喜欢一些小猫小狗之类的宠物。而小X,相对于小猫小狗则更喜欢一些蛇,蜘蛛,蝎子这类稀奇古怪的东西。。。
以至于每一次和小X一同去花鸟鱼市场的时候,我们两个绝对要分道而行,我去看我的鱼或鸟,小X则去看她自己喜欢的那些东西。
每一次离开之时,小X都会半闹半求的和我商量买条小蛇回去。而我则会非常干脆的回应她两个字。
“滚蛋!”
七月中旬,我去S市的时候是带着小X一同去的。
第一天一个当地的哥们陪着,第二天,我带小X去了一些旅游景点。这其中,遇见了两样小动物。
第一样是小X坐在石凳上等我,我跑去一旁看烈士碑之时,小X发现了一只翠绿色的小蜘蛛,惊喜的喊我速度拿相机来。
等我回来之时,那只小蜘蛛果然还在。于是,在最清晰且不惊动小蜘蛛的情况下,抓拍了几张照片。而这几张照片,小X则视如珍宝一般。
后来,在山间小路上,我与小X手牵手有说有笑的行走之时,发现前面不远的一颗大树下聚集了一群人。
当我们插进人堆中发现在树底下,居然有三只小灰鼠的出没。
人群中的人不时的往小灰鼠面前丢着面包,饼干之类。
而小灰鼠似乎也早已习惯了人们的注视,对眼前的一切并没有觉得太过于惊慌,反而很自然的捡起人群丢下的面包大啃起来。
同样的,拉进了焦距,抓拍。
发了两个抓拍的小动物,再发一张我儿子的照片吧。
我儿子就是五年前当我还在学校上学之时第一个月薪水买回的两条小狗当中存活下来的一条。
它的名字叫“笨儿咯儿”。
这是老一代人们叫小狗的一种称呼,也许现在有的人知道,也或许不知道,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儿子,就叫这个。
名字是小M当年启的,起名之时,小狗四脚朝天的躺在小M腿上睡觉,我说“可爱么?给它启个名吧?”。小M摸了摸它的小脑瓜说道“它笨儿咯儿这么大,就叫笨儿咯儿吧。”说罢,抱起笨儿咯儿举过头顶高兴的说道“笨儿咯儿,笨儿咯儿,以后你就叫笨儿咯儿。。。”
五年多的时光中,无论我是谁走进了我的生活,还是离开了我的生活。小笨儿咯儿依然陪伴在我的身边,无论是我高兴的时候,还是失落的时候。
并且,它在我的心里,绝对占了很重的分量。
对于那些打宠物的人,我极其反感。虽然我脾气暴躁,虽然我有时也会因为它霍霍屋子而发火,但是我从不动它一根手指头。
笨儿咯儿也非常聪明。因为无论何时,只要你走进屋子,发现满屋的脏乱。只要你怒吼一声“这是谁弄的?”
我保证,它绝对直接一头钻到床底下,没有三五个小时,绝对不出来!!!
我很惯着它,不打不说,对于它的伙食,绝对保证顿顿是肉,一天一个鸡腿,有时鸡腿不喜欢吃了,就改吃几天的鸡肝,等鸡肝也吃腻了,就再换上几天的猪肝,然后等猪肝也吃腻了,就再换成鸡腿。。。
逢年过节,我和我儿子两个人,刚好一只鸡。。。
没有炫耀的意思。我只是想说我对它的那种宠,甚至有时小X和小R都说过。笨儿咯儿已经被我惯的不成样子。
是的,它已经被我惯的不成样子。
就连昨天晚上,我拿了根玉米回家,咬上两口,笨儿咯儿就在我面前没完没了的“拜拜”。。。
弄了两个粒喂给它,别说!它还真吃。。。
我直接将整根玉米给它,它舔了两下调头走了。。。
我又掰了两个粒,它过来又给吃了。。。
好啊,敢情这是自己都懒得啃了,得我喂。。。
最后,一根玉米在我一粒一粒的喂着下,吃了大半。
小M在之前写过一篇日志。这篇日志在小M的故事结尾之时我复制过。日志上提到了一句话。她说笨儿咯儿可以忍受任何一个女人无条件的做它的妈妈,只要有肉吃。。。
其实,要我说。
笨儿咯儿为什么是跟我最亲的人呢?因为我的所作所为,种种,它全部看在眼里,它懂。怪只怪它不会说话。哈。。。
每天晚上,只要我上床睡觉,笨儿咯儿也一定会偷偷摸摸,轻手轻脚的上床,然后在我的脚底下一趴。
要是被子叠的正正好好,如果在屋子里找不到它,那么不用想,它一定是钻进了你叠好的被子中。
其实有时候我也挺纳闷的,你说它穿着“皮毛一体”的狗皮大衣,怎么还能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