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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七七,对我来说形同“失踪”的七七,此刻你在那小小的城里干嘛呢?是在做让我不“放心”的事吗?此刻是6月6日晚上9点,和你打完电话后数小时,我早早地一个人喝完酒,“独酌无相亲”回来,买上若干螺狮和啤酒,回来给你写信。本来我想:对于你这样瞻前顾后、首鼠两端的女子,不要给你写信了;但是我又想:为了改变你对所谓网络的封建迷信似的偏见—即常人所谓“网上无真话”—尤其更重要的是为了维护我,浪子,孤儿,革命者,以及“六十年代生人”的,永不妥协,永远言行一致,永远区别于他人的,真实性,我最终决定给你写这封信。首先要说的是,我说的一切都是真实的,我在任何境况下说的永远是真话,这也是我与他人的区别的本质之处;其次,我相信你在电话里非英语式的说的也是真话,即使半真半假,我也把它当做女人的小心谨慎,以及天然的,对真实者的错误防范。所以我写了这封信,我的声誉很重要的,不能让你对以我为代表的这一类人怀有哪怕一丝偏见,这也是我对待这个荒谬世界的态度。也许,也是使你恢复信心的良好的“精神疗救”。亲爱的七七,你不知道我多喜欢“七七”这个叫法,好像是呼唤我前世的女人,它使我心里充满了温柔的爱情,像一个经历风霜、身心都变得粗糙的男人,突然焕发了温柔的感觉。世界一瞬间得到了平衡。失义、失信、失情的世界,原来,毕竟埋藏着巨大的宝库啊。男人的心,无论如何会得到滋润,变得湿润,尽管,前途依然黑暗,深渊般的命运依然难逃。七七啊七七,你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女人,让我居然迸发激情和男性荷尔蒙?对我来说是完全漆黑的七七啊,究竟是海洋般的深蓝色,还是浮在海上的天蓝色?总不会是“黄色”吧?外面起风了,灰尘好像也要刮起来,灰尘好像也居然要占领世界,就像连申请书也不会写的小男人也居然要占有你。天道有常,天道不爽,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我们即使不能打败灰尘,也要吃掉它,不管得的是哪一种肺炎。像对七七的渴望,不管是不是肺炎后期。绝望者的快乐是无敌的。亲爱的七七你看,我像不像一个他妈的十七八岁的青涩少年,对着未谋面的心爱的女人,无度地倾诉,好像一场铺天盖地的凶猛音乐,把火和冰一起注入不能承受的丨乳丨房。我会持续地想你,像一个须臾不能离开爱情的傻瓜男子,像一个在西部的路上,永远“在路上”(ontheroad)的男人,痛苦着隔世的爱情。其实,万人不知的,那阿坝的烈风和彤红的晚潮早已浸透了我,我早已新生了,如同对你的,奇异的,不可思议的爱情。你愿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所以结婚给婆婆提要求也是必须的

条件一:不要酒席,只是家里人的简单聚会

条件二:别擦成猴子屁股,穿着蚊帐在人前招摇

条件三:不要准备像出殡一样插满红色玫瑰的花车

婆婆琢磨了下,就说那你们一人买一身新衣裳吧!

和老公砸了两个储蓄罐,身上的钱不足700,花440给婆婆买了个理光的傻瓜相机(她一直想要的)

就只够给我那流氓老公买条裤子了!

好在我还有条半新不就的LEVIS,心想就这么凑合吧!

婚礼定在10月2日。9月30日我们到了老公老家。一同前往的还有老公的酒肉好友以及酒肉友的女友!

婆婆握着我的手,笑的灿烂无比。

迫不及待要看我们的婚礼装束

老公拍拍屁股说,瞧,俺的新裤子

我也拍拍屁股说,瞧,这是俺的LEVIS。6百8八,想当年俺最富的时候买的!伯母!

婆婆说,该改口了吧!

我做出极其肉麻的小鸟样,叫了声:妈妈,甜腻程度,是李湘、林志玲等辈望尘莫及的!

这里忘说一件事了。

回去结婚前,偶和老公特意去郑州最大的商场调查DV价格!

一想到电影梦想就要实现,两人嘴吧咧成二尺四,臭美八百的上了三层!

我和老公边看边说;这款太便宜了,不行不行,不够专业!

售货员一听这两人敢情挺有油水,立马笑脸相迎:你们要专业的,这款2万6的不错!

我和老公一看,很不以为然的说:太便宜了,这还专业机呢!

你这里还有贵点的没?!售货员摇头

我和老公摆出不屑状,叹口气,扬长而去!

话说这两貌似爆发户的家伙,其实口袋里只剩170块钱

回到家,婆婆从陶醉中惊醒,发现我和老公准备结婚的装束,竟然是

一个牛仔衣加一个牛仔裤,大叫不行!

节俭结婚,对手头不宽余的他们来说是好事,但谁家结婚,做父母不希望稍微隆重些

现在可好,简约主义,婆婆一想到亲戚朋友会说闲话,心里不大乐意了。

第二天一到早,婆婆到我房间,拿了1000块钱给我,七七你去买身衣裳吧!总不能这样当新娘啊

我很吃惊,妈妈,我这身打扮多好啊,又自然,我穿高跟鞋穿套装会不习惯,而且会摔交

婆婆有点急了,那你也不能让人说你婆婆抠门啊!

我想了想,也是。

拉着酒肉女友去逛街。

认识我老公前我属于穷凶极恶消费型的女性

我在一个非常小的小城里,教书(铁晚饭),一个月收入1000以上,此外我在一个商业网站做兼职英语编辑

再加上做家教,一个月收入差不多小四千,属于绝对富人。每个月给我爸妈两千块,其余的钱全被糟践了。

大手大脚啊,1000块钱对我来说,花出去就像清风流水,不留痕迹!

我老公以前说,如果他结婚,就在他任教的大学里把操场租下,然后请一支摇滚乐队,摆上80个帐篷,三天三夜

狂欢不已,只要想来喝酒,就随便喝吧!

我想象的婚礼,只和另外一个男人参加,所以现在新郎不是我想象的那个,其实什么样子什么规模对我来说没有任何差别

但毕竟是婆婆给的钱,我琢磨了大半个下午,最后买了一套360块钱的蜜血儿毛衣套装。还是艳红艳红的。

一想球鞋也不行,虽然我的球鞋是阿迪,又买了双60块钱的靴子。打道回府!

果然,婆婆大乐,好啊好啊,红衣服,穿着真好看呢!

诸位看官,其实偶穿红衣服是很没气质的。不过结婚嘛,总不能买个酷酷的衣服。

结婚那天早上,我那能干的婆婆算是忙得脚朝天!

我呢前天晚上帮忙贴喜字,也没睡醒

说实话,我觉得很好玩,一帮成年人煞有介事的忙活着很虚荣的东西

我借了酒肉女友的化妆品抹了点口红,就坐在客厅发呆!

这下偶的天生丽质起了作用

几乎所有亲戚和朋友第一眼见我,大叫惊艳!

我一个人坐了会,见识了很多舅啊,姨啊,姐啊,妹啊,百无聊赖,端着杯子去厨房

被婆婆瞅见,一把拉着我,你今天不能干活!

我只好把东西放下,转身出去,她又问,你去哪里?

我大声说我去尿尿!

这下好,满屋子的人笑了起来

婆婆说,你这个家伙,小孩子才能说尿尿,你得说去厕所!

红,就是那个满脸横肉的女人又来了!

看见我,她假装很吃惊的说:天哪!你脸色那么差,也不化装?!

我西西笑:我太瘦了,我营养不良

她说妈妈真是的,也不让你去盘个头,化个新娘装

婆婆不好意思了:那,那你们一起去吧!

要晓得偶老公是中国最厉害的文人(我这么认为的),但个子矮,生性浪荡,一直没女人跟他到底

这下见这么年轻可爱的小媳妇出现,众人大吃一惊!

红兀自得意,我知道她那点小心眼,现在新娘化装要么去大店,去楼下的小店,不把我化装成女鬼才怪呢!

我说不去,红说去吧去吧,我跟你一起去!

我说不去,她说去吧!

我说我懒得去!要去你背我去!(那会儿我明摆着是耍赖啦)

我最讨厌化装啦

正说着,哈哈,老公驾到,哈哈,要拜堂啦!

我站在一群说着很好玩河南话的陌生人中间,心里有些凄凉:我的爱情啊。我的婚姻啊,我这辈子也就这样啦!

我们坐上一辆没有装点鲜花的车,去了酒店

在酒店门口等着客人来齐。婆婆还是食言了,卡卡,居然有七桌,累死人噢

等得不耐烦了,老公和我准备搞个行为艺术。

他蹲着抽起了烟,我坐在他肩膀上,也开始抽烟,除了呼吸和抽烟,两人目光呆滞,一动不动!

估计所有到场的人还是大吃一惊,见多穿着新娘红衣的女孩,半坐着,休闲的抽着烟吗,哈哈!

进了酒店,婆婆叮嘱我,上完8个凉菜,再上2个热菜,就得敬酒了,这也意味着我,饿了一早上肚子,只有大约15分钟的时间,填填肚子。

进屋子发现菜已经上了6个,我这个着急啊,先捡了个桌子坐下,把口红一擦,狼吞虎咽吃起来

因为是南方人对凉菜实在兴趣不大。我只好一门心思找肘花吃,这个桌子吃完了,去另外一个桌子坐下,我们那屋子里一共3桌,异常安静,所有人正在看一个两眼放绿光的新娘,一次一次将罪恶之手伸向肘花!

回头一看,老公也不在意,正在和人喝酒呢!

想想还好老公和我都是人们眼中的异类,否则一个新郎见到一个新娘竟然四处觅食,丝毫没有半点矜持,估计得活活气死,吃的差不多了,我上二楼厕所狠狠打了两个饱嗝(可怜我吃了凉的,胃不舒服)

化上口红,敬酒去也!

敬酒过程很漫长,我异常感谢我的未卜先知,买了双几乎和平跟一样的小靴子,还好还好,不怎么受罪!

需要提一下:卡卡,经过这次婚礼,从大到小,从男到女,都对我评价很高,年轻的认为偶很酷,年纪大的认为:

这女孩子节俭,不铺张。连我老公生父那边的亲戚,四个姑姑一个叔叔,都把我看作天仙!

关于婚礼,还有三点需要补充

第一:下午老公生父那边的亲戚带着我去老公生父墓前祭奠!

本姑娘天不怕地不怕,就怕两个东西:黑,鬼(不是黑人啊,是黑暗和鬼)

公墓对我,是个特别不愉快的东西,每次去我都能闻到一种气味,那种生肉腐烂的无奈的气味。

把我领到真正的公公墓前,老公说这就是我父亲了!

当时不知道怎么想的,望着墓碑上和老公多少有几分神似的面孔,我主动跪下去,磕了3个头

心里想着,死人已经失去,活着的人更该珍惜啊

多少机缘巧合,才和几亿之中的男子在一起,和他的家庭在一起。

对老人好,难道不是应该的吗?!

为什么非要有那么多的唇枪舌剑和血淋淋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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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狗婆媳关系经典热贴集锦(8)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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