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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0-7-185:13:00

清明节到了,没有纷纷的细雨,但也没有与季节匹配的温暖,这不清晨,我一出门就被一阵北风裹胁着的凉意逼了回来,从柜里掏出已经收藏的棉衣.手套和围巾武装上才又拎着筐出了门。隔壁新建的小区里有一个健身小广场,已有早起的的人在锻炼了。我看到一对熟悉的年轻人在跑步,那是我的儿子胖胖和他的女朋友大妞。两年前我为他们在这个小区里买了一套120平的新房。简单装修后,两个年轻人有了自己的空间。看到他们高兴,我也就高兴了]。

我刻意走在一排小树后,为的是不让他们发现我。出了小区,正好有一辆出租车,我上去后,告诉师傅我要去青乐墓园。师傅一大早就做了这么好的生意显然很高兴。我们讲好120元就出发了。

两个多小时后,目的地到了,我拿上筐向墓园走去。

我要祭拜的是我的父母和人我的前夫。按照长幼我先拜过父母,然后向前夫的位置走过去。他的位置在东南角,周围的“邻居”都披挂了拉花,有祭拜过的痕迹,只有他的墓碑仍旧尘灰满面,就向他这个人生前一样整天垂头丧气。阴沉愤怒,所有的人都躲着他。我叹了一口气,拿出一把小笤帚把他的属地打扫一遍,然后点燃了一柱香,在墓前摆好了烟酒.点心.熟食等祭品,然后烧了几张黄裱纸。最后我坐在墓前在袅袅的烟雾中想起了自己.父母.孩子以及和自己纠缠了一生的这个男人那些往事………

我真的忘了当初嫁给前夫黄新平的理由,年轻时的他一表人才,但却不能用仪表堂堂去形容,刚接触时我不知道人们眼中的这个“帅哥”为什么总有一种萎靡不振的感觉。尤其提到他的父母.他的家.他总是闪烁其词。介绍人也不往深说。但我也没想过其它。我也是普通人家的孩子,过着普通的日子,甚至父母都不是亲生的,一个经常给我气受的姐姐也和我没有血缘关系,我都觉得很幸福,我想不到世界上还人不如我幸福。

86年我23岁那年经人介绍认识了他。和他几次约会后,没找到感觉,这个漂亮的小伙一肚子心事的样子。那天本来分手我想说声再见,但这时,一个刚学会骑自行车的小孩大呼小叫的向我冲来,眼看我躲闪不及,这时他一下横在我和那个孩子中间,伸手抓住车把,车停住了,我和小孩安然无恙,但他的手却被露在外面的车闸线挂个大口子。我很过意不去,这个再见就留在心里了。和他到了不远的一个门诊把伤口包扎了,我把他的自行车推回家,给他打了个车回去了。第二天是星期天,我向介绍人要了他家的地址,买了些水果就骑上他的车出发了。

介绍人说的五路无轨终点站我知道,那是城市西边比较偏僻的角落,距离我家要骑车一个小时二十分钟的样子。到了那个车站我已经筋疲力尽了,车站附近就是那个时候的居委会。三个老大妈带着红袖标坐在那唠嗑。我敲门问好后,拿出了地址向他们打听,一个高个大眼睛的老大妈说这是老黄家,矮个小眼睛的大妈问:“哪个老黄家?”“就那个酒蒙子老黄。”大个大妈说。“哦,他老婆特邋遢的。”“对,他家姑娘特厉害,就那个儿子挺俊的。”说这话的那个大妈一口海蛎子味。显然他们不知道这话在我面前讲不合适。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一边的我心直往下沉。走吧,我带你去,大个大妈显然是个热心肠。我道了声谢谢就跟她走了。

走出居委会不远,本来坑坑洼洼的柏油路变成了崎岖不平的土路,接着拐进一条泥泞的小胡同。小胡同越走越窄,在几乎能把人夹扁的尽头有一扇歪斜的木门,木门前堆满垃圾。看样子有一个星期没扔了。大妈说:“到了,这就是老黄家。”随后大妈冲着院里喊了一嗓子:“老黄家,出来个喘气的,把垃圾打扫了,五个大活人怎么都这么懒?”大妈似乎不等着回答冲我点点头转身走了。

剩下我,推着自行车挤在墙角里进退两难,只好大声呼唤着要找的人:“黄新平,在家吗?黄……”门开了,端着一只手的黄新平。头发乱糟糟的,见我站在门口,显然吃惊不小。我赶紧提醒他:“帮忙,我要成相片了。”他不好意思的一笑,用一只手擎起车子,我从车下钻出来,他熟练的将车退到胡同宽敞的地方锁好,领我进了院

我第一次瞻仰他的家。他这个小巷深处的家用窝形容都太奢侈,同圈并论也不过分。,我拎着裤脚,小心熠熠的躲过院中的垃圾和厨房中扔在地上的猜不出里面是什么食物的炊具进了一间狭小的卧室,一张要散架的写字台上放着长了毛的碗筷,一个门上没有遮拦的大衣柜半开着,里面黑糊糊的袜子和裤头以及破旧的衣物搅在一起。柜门上挂着的则是黄新平和我约会时穿的夏装,这是唯一能顺过眼的东西。炕上的一扇窗吊着一块打了补丁的豆包布充当窗帘,一堆看不出颜色的破被中有个披头散发的女孩在一床脏得失去柔软的毛巾被下呼呼大睡,一双象打过鞋油的赤脚上有几只硕大的苍蝇痴情的吻着。整个屋里散发着又闷又臭的味道。黄新平不好意思的红着一盘大脸叫那个是他妹妹的女孩,可哪个女孩放了个响屁后,翻了个身又沉沉睡去睡梦中还较劲的磨着牙。看出黄新平的尴尬,我赶紧找了个理由告辞,黄新平讪讪的送我。在出了小巷拐向大路时路遇了一个推着二八自行车的小个女人,头发也乱遭遭的,眼睛挂着眼屎,裤兜里子翻在外边,挽着一条裤腿脚下胶鞋的鞋带在脚下踩着,我看了一眼猜测这个女人这个造型可能精神有问题,就走过去了,可是身后的黄新平叫了那个女人一声“妈”。这一声妈,让我明白了黄新平的萎靡不振缘于何处。他嗜酒如命的爸给了他贫穷,他懒惰肮脏的妈给了他自卑,他们制造出来的孩子承继着他们给的外貌也发扬着他们宁脏勿累的精神眼睛一闭一睁的混日子。

日期:2010-07-1812:28:33

两年后,我嫁给他是因为在城市的另一个角落,他父亲分了一处房,虽然也是小小的平房,可那个年代人们居住水平都不高。我们都有工作,文化水平相近,他的长相个头无可挑剔,尤其精致的五官仿佛雕刻一般,好象就是这些,我们组成了家庭。但我知道那绝不是因为爱情.他不是我爱情童话中白马王子.

当时的我虽不是回头率百分之三百的美人,但也是用放大镜也挑不出毛病的标志女青年。尤其是那个年代少有的正规师范毕业,大本在读的教师。怎么也不至于走进这么个病态家庭。这要说说我的一些特殊经历。我的养母是一个情路坎坷的人,年轻时因为家中贫困,为了给两个哥哥换回媳妇早早的出嫁了,可是丈夫是个病秧子,养母刚生下他们的儿子,丈夫就去世了,无奈带着孩子又嫁了个瘸子生下个女儿,可是瘸丈夫又是个短命的,在女儿四岁时被汽车撞死了。养母的这个丈夫的爹是个读过书的人,他不信外面的那些什么媳妇克夫的传言,但也奈何不了乡村的迷信,就劝我的养母远远的嫁了他本家的一个远房侄子。丧子的老人留下了孙女,养母就带着儿子嫁给了大他十多岁的我的养父。养父叫夏洪龙,人送外号叫夏糊涂

养母嫁过来后,没在生养,也不向任何人透露不在生养的原因。反正两个人过的挺好。养父是个出名的老实人,身体不是很棒,但勤快,对生活给予的一切都充满感激的接受,包括养母带来的儿子,和后来抱养的我.还有养母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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