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妈妈回过头,满脸柔和的笑意,“实在不好意思啊,我家雯雯一向粗心,她不是故意的。你这鞋子三万二吧,这里是十万,密码是123456,算是我家雯雯向你赔的不是。”
涂着殷红指甲油的漂亮手指夹出一张卡,笑眯眯的递给了里美。
王媛意好道,“阿姨,你怎么知道这鞋子的价钱?”
“这不是古驰当季的最新款吗?”丁妈妈如数家珍,“我对这些牌子最熟悉了!”
一时,大家都没说话。
里美脸色很难看,盯着那张卡,觉得身边的人肯定都在暗笑话她。
丁妈妈见她不接,直接热情的塞到了她手,笑了笑。
不再多说什么,拉着丁雯铃,“宝贝女儿,我们走吧!哎呀,你校服怎么弄得这么脏?真是的......”
丁雯铃了劳斯莱斯,离开了。
众人还没缓过神来,面面相觑。
里美愤愤的把那张卡折断,扔在脚下踩了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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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了那件事,丁雯铃当晚失眠了。
躺在床,翻来覆去,脑海里都是那位身着黑色篮球队服的短发少年希梓。
好不容易快要睡着了,又被甜蜜蜜的梦惊醒了。
她像是怀.春的少女,抱着枕头,傻傻的笑了一整夜。
而于希梓来说,不过是生活一个不经意的细节,并没有放在心。
和好哥们打完篮球之后,把这件事忘到了脑后。
他甚至连丁雯铃长什么样都没注意,唯一的印象是,挺胖的。
之后的里美,像是为了挽回自己的面子,更加时不时的针对丁雯铃。
她渐渐发现,这个不修边幅的死胖子,竟然也有了喜欢的人......
这天。
丁雯铃坐在操场的北边,一个人抱着本子,写了好几段美丽的话。
每写一句,她的脸忍不住红了红,继而傻笑。
那天以后,黑衣少年的身影始终徘徊在她的脑海,挥之不去。
她并不知那是喜欢。
只是想,每天都能看到他好了。
她的外表并不美丽,但是她有一手娟秀整齐的字体。
小清新般的笔画,充满羞涩和新的写下一行行对他的告白,画下一张张惟妙惟肖的肖像。
满满的一本都被她用来写写画画,两厘米厚的本子,很快用完了。
尽管她写下那么多动人的语句,她却从来都不敢让他知道。
因为她很清楚,自己这样从小胖乎乎的外表,根本配不他。
周围没什么人,她把书包和本子都放在台阶,去了不远处的女厕。
她不知道的是,始终盯着她的里美,悄悄地走了过去,拿起她刚刚写的本子,快速的翻开看了看。
望着那么多希梓的画像和名字,她气的瞪大了眼睛,想也不想的想把她的本子撕掉。
后来不知想到了什么,没有撕,而是偷偷地带走了。
丁雯铃从厕所出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的本子不见了,心慌了找了很久。
那里面,可都是她的暗恋笔记,万一被有心人看到,让希梓也跟着被取笑完了。
周围很空旷,没有摄像头,她不知道该问谁。
那么心慌意乱的度过了一个星期,发现一切风平浪静之后,渐渐安下心来。
说不定,只是被清洁阿姨拿走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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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的晚,她在自己的桌洞里,发现了一张纸条。
“你的本子在我这里。
没想到,你是这么可爱的一个女孩,你可以试着跟我相处一下吗?
今晚下了自习,我在北边花坛下面等你。
——希梓”
纸条的字体很俊逸,像他这个人一样。
丁雯铃不可思议的掐了掐自己的脸,是真的,不是做梦。
那本子竟然被他拿到了......要不要这么巧?
那她心里想的事,岂不是都被看到了?
他不会取笑她吧?
一整个晚,她都沉浸在巨大的惊喜和意外之,一个题都没有看进去。
直到晚自习下课铃声响起,她才收拾好自己的心情,忐忑不安的走出教室,站在楼道的栏杆旁,望着远处黑暗的那个花坛。
那边有人,她不确定是不是希梓。
踟蹰了好久,又担心他等急了,最后,她还是矜持的朝着花坛走了过去。
之后要说什么呢?
谢谢你那次帮我解围......我其实很喜欢你。
不行不行,她现在这么胖,最起码要等减肥之后,再大胆的告白才可以!
脑海里乱七八糟的想了很久,不知不觉已经走到了花坛前。
花坛四周已经围满了人,她正在好,希梓为什么会选择这样一个地方的时候,黑暗的里美穿着一身亮眼的白裙子,朝她走了过来。
“啪!”一个巴掌扇在脸,万分清脆。
“你干什么?”丁雯铃捂着自己的脸,心里的幻想和即将见喜欢人的羞涩都被这个巴掌打碎了。
“不要脸,妄想希梓,也不看看自己长得那副猪样,配得他吗?”
“你连和他呼吸同一片空气,都不配!”
这时候,丁雯铃仍旧没有怀疑这是他们的阴谋。
她心里甚至固执的认为,希梓之所以没来,是看到这么多人之后,无奈离开的。
那天,她回到家,脸虽然敷着冰块,火辣辣的疼,心里却是无的雀跃。
之后的之后,她收到了许多封来自希梓的信。
“抱歉,那天晚我失约了。本想和你好好的聊聊,没想到我弟弟出了点事,我只好提前回家,你不怪我吧?”
“你是个好女孩,心地善良,善解人意,虽然很胖,可是你的灵魂是美的。”
“我喜欢你胖嘟嘟的样子,多可爱啊。”
“......”
丁雯铃坐在床,傻笑着看那些信,百看不厌,脑海里不由猜测,他在写下这封信的时候,是什么表情。
她开始回信,一笔一划,认认真真,娟秀的小字跃然纸,将青春时期灵动又纯洁的感情淋漓尽致的表现出来。
希梓在信提到,希望收到她的一百封情书。
所以,在整整三个月的时间里,每天晚回到家做的第一件事,是开灯,提笔,认真的写下那些动人的笔墨。
高时期的少女,缺少阅历,脑袋没那么多的弯弯绕绕,她又怎么能猜到,每天和她通信的人,其实不是希梓呢?
那人是里美找的写字好看的人,在信以希梓的身份提到,他们每次写完信,都把纸张塞在花坛下第二棵树的树洞里。
所以每次,丁雯铃去取回信时,发现次她放进去的信被人拿走,心里无满足和高兴。
她很少见到希梓本人,经常是远远的看一眼。
她有种他朝她笑的错觉。
其实,他根本不知道她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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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本本来属于丁雯铃的本子,被里美拿了回去,翻着它看了一夜。
心里的厌恶和恨渐渐消失,她把写着丁雯铃名字的几页全部撕掉,有了一个很妙的想法。
第二天清晨,她故意在校门口附近,等着来早自习的希梓。
怀里抱着的,正是那个本子。
到了快六点半的时候,希梓出现在门口,背着书包,往教学楼里走。
里美盯着他看了一会儿,忽然装作课迟到的样子,快速的从他身侧经过,“不小心地”碰到了他的胳膊,手的三本书掉下来。
不等希梓弯腰,里美迅速的把两本课本捡起来,装作漏掉笔记本的样子,匆匆忙忙的往教室里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