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她不知道他那天谈得那笔单赚了多少钱,甚至那个时候,随便一个人问她“林文姝,严皙在外面做什么的?”,大概她也只能微弱的回应“经营一个小型建筑工程方面的公司吧,应该是那样”,她对他的事一窍不通,他也从来不跟她说,至于他有多少钱,她也从来不过问,她自己的工资准时打到卡上,他在抽屉里放着备用金,随便她花,那时候,她也不花多少钱,衣服有几件可以换着穿,有水果可以吃,不化妆,护肤只用洗面奶和乳液面霜,一个月到定王台买些书来看就足够了,大概那时候,丰富的情感可以在她的人生里独挡一面,根本不需要物质的援助,根本不像如今一样一切以物质为基础。
这笔单据她估计应该是有点赚头的,不然他不至于高兴得合不拢嘴,他不是个把一点小钱看在心里的人。
不得不承认的是,他或许那十年对她都很难明确说清楚是什么样的感情,但是有时候对她好到不可思议倒是常有的,比如这笔生意做成之后,他一定要周末拖着她逛商场,不停的让她试衣服,她自己懒得试,他也非逼着她不可,甚至发展到让她选戒指,她表示自己不戴戒指的,老是丢三落四的,到时候搞丢还浪费了,又没结婚又没订婚的,他听了之后居然说:“林文姝,你看这个,这个上面有片叶子的,买了送给你妈吧,挺秀气的,适合她那个年纪的人戴”,她微弱的说“我妈在乡下,要带什么白金戒指啊”,他很顽固“你买她肯定戴啊,而且保证还戴着这枚戒指大街小巷去说的,你就成全下她的虚荣心呗”。
他倒真是厉害,把她妈的心摸得溜溜准,她妈嘴上老不高兴的把她埋怨了通,说她乱花钱了,结果等她过年回家,发现她们家那院子里的人都知道她给她妈买了戒指,她妈恨不得到大街上扯着个人就把这事儿重复一遍,说起来,这是她自己出来工作后,给她妈买的唯一的礼物,还是别人提醒的,还不是花的她自己的钱,她妈生了她,也不是个划算的事儿,后来那些年,她跟严皙分手,两母女又整天为了她结婚的破事吵得不可开交,一日都不得安宁。
那天拎着大包小包,不知道买了一堆什么东西,到晚上,他还吵着要带她出去逛夜市,那时候他们住的那路边摆了一溜地摊,排得长长的,都是很便宜的小玩意儿,他也一本正经的问她“林文姝,这个娃娃你喜欢吗?”,最后她看上了一只大熊,比她人还高的一只大熊,就是她十来岁的时候找她爸要了很多年,却因为各种原因,她爸一直没有买给她的那种大熊,严皙看她想要那只大熊,就问她为什么想要,她笑笑说她想抱着那只大熊睡觉。话一说完,他不肯给她买了,嚷着“你抱着我睡就够了,还想抱着他睡,门都没有,走走走,不买了,走”,她临走的时候还有点依依不舍,他连推带拉的把她弄回去了。
她终于没有得到她想了很多年的那只大熊,后来有人要买给她,但是她已经不再想要了,人与人,人与物之间都有神奇的时间缘分。
那天到楼下,他忽然蹲下来说“林文姝,我背你上楼吧”,她很有些娇里娇气的回答他“五楼呢,你跑了一天,也不嫌累啊,而且给别人看到了多不好”,他不以为然“那又怎么样,我背我自己的女朋友,又没背人家的老婆,谁管得着啊”,她只能乖乖的任他背了。
事到如今,想起来,有些时刻她觉得她真心不算贱,那年的严皙如果有心想讨好一个普通女孩并不算难,除非是见惯司空的开了眼界的女孩儿,可能对他那套嗤之以鼻之外,大部分平凡如她的女孩儿还是会义无反顾的上他的当,钻他的套的。
第三十四章(上)
她开始常常在他衣服口袋里发现娱乐城的发票,长沙作为“脚都”那时候已经初具雏形,她问他,他一脸坦然“林文姝,宝宝,逢场作戏,搂搂抱抱偶尔有,应酬嘛,不可能客户都进去都按个摩,我在外面干等吧,那我还混得下去么我?但是你要真说我有什么想法,我是脑子进水了吗我,放着家里娇滴滴的纯洁的女朋友不要,到外面去找那些残花败柳,想起来都觉得脏”,他这么说,她也觉得是有道理的,到外面找那种女人完全就不可思议,不是吗?
后来好多年,她才听说,很多有娇妻乖儿的男人一样嫖妓,那时候他嫖没嫖,她就不知道了,大概也是有的,不过当年她既然没怀疑到上面去,就没问题了,对于女人而言真是这样,她们有个严重认识上的误区,以为她们没发现的就是没发生的,完全不明白这有时候完全是两个概念,就像她楼下那个阿姨,天天到外面炫耀幸福,最后有一天发现她老公在外面有个11岁的私生子,而且她毫无疑问是全世界最后一个知道的。
她为这种破事跟他唯一吵过一次是2005年11月,为了他跟一个叫赵玫的女客户喝交杯酒的事,是有次餐桌上听他们公司人无意中说的,那群做销售的人喝了点酒,言谈猥琐至极,点餐的时候说什么牛鞭之类的淫秽话题,说那个叫赵枚的老女人“如狼似虎,坐地还吸土”,跟他喝交杯酒的时候,风骚得恨不得把他生吞活剥。他当时去了另一桌敬酒去了还是干嘛去了,反正不在这张桌上,大家说说笑笑的,开个玩笑,当然没怎么注意她的感受,而且准确的说,她坐在那里的时候,心里是一点儿不痛快的感觉都没有,完全不觉得自己的东西被侵犯了,只对这群人非常反感和嫌恶,甚至包括他。
但是一上车,她的神经质就有点儿冒头了,有些恶狠狠的盯着他,他喝了点酒,看她这么盯着他,伸过手来在她嘴唇上抚摸“又干嘛,又要发神经了,看你现在的样子”。她不做声,死死地盯着他,好久才说了一句“严皙,你记清楚了,一次不忠,百次不用”,他听了这话,有点发愣,然后赶紧油滑的揽过她“又发什么神经了,大家开开玩笑而已,你又小家子气”,她对他这个行为和这句话非常反感,把他的手死命掀开,那一刻,她确定她又是不爱他的。
回到家,他先洗澡,洗完澡之后换了套海军风的睡衣,她有天逛街心血来潮给他买的,他一直嚷着太幼稚,不能体现他成熟男人的魅力,始终不肯穿,那天大概是为了讨她的欢心,万般勉强的穿了,她看到他一脸不自然的穿着那套睡衣,不由好笑,把生气这码子事给忘了。等她洗完头,他过来帮她吹头发,一边吹一边逗她“林文姝,小白痴,不生气了你,天天气鼓鼓的”,她看着他有些惊惧的语气说“严皙,我从我弟弟出生之后开始,我就想有天我要有一个大蛋糕,任何人都不能碰的蛋糕,上面的奶油是我的,上面的蜡烛是我的,上面的水果也是我的,全部都是我的,任何人都别想跟我分一块,哪怕是手指揩一点儿奶油都不行,我要这个完整蛋糕,如果不是完整的,我宁愿不要了”。
当年的这段话,可能幼稚,但是绝对发自真心,这种遗弃感,呵,多年来影形不离的遗弃感已经对她的心里造成了严重的创伤,导致很多东西,她比正常人敏感惊惧的多,也导致很多东西,她容易比别人放手,心甘情愿的拱手让人,比如他,是的,某种意义上是她自己放手的。
他听她这么说,有些沉默。给她吹干了头,揽着她到沙发上坐下,坐了会儿,他捉狭的问“那你现在是想在沙发上吃蛋糕还是想到床上去吃?”,她一下子就听出他的言外之意,有点儿羞恼,他一看她别扭,又笑起来了,抱着她到房间去了。
她跟他在一起,好像对他的时不时的一点儿黄色方面的东西越来越习以为常,甚至有时候觉得有点儿意思,这大概是慢慢的开了窍。事实上,在性沟通方面,他是个脸皮厚得很的人,什么话都无所顾忌的乱说,有一回,在沙发上看碟,看到是个风月片,那里面讲房中术,有个对瓶子练口的动作,他转头递了个刚喝完的可乐瓶子给她,一脸正气的说“喏,林文姝,以后记得多练习,笨鸟先飞,以后你会前途无量的,我顺便沾点儿光”。
第三十四章(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