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过假之后,三步并作两步出了商城大门,之后,和刘晨骑着车子在镇上满世界寻找起了朱云母女。
书说简短,从早上一直找到晚上,整个镇子的大街小巷全找遍了,我们也没见着朱云母女三人的身影。
无奈之下,我和刘晨只好先回他家看看,希望朱云带着那俩孩子已经回家了。
路上,刘晨一舔他那颗雪白小龅牙,小心翼翼对我说道:“张叔,云姐……云姐会不会给人绑架了?”
我小心骑着车子,扭头看了刘晨一眼,说道:“她们母女又不是啥有钱人,绑匪绑架她们干啥!”
刘晨又说:“那要不就是……有坏人看上云姐了,然后……”
我抬手一指此时路边散步纳凉的人群:“你看那些人里,年轻漂亮的美女多不多?”
刘晨似乎没能理解我话里的意思,顺着我手指的方向看了一眼,说了句:“多……”
我接着说道:“这么多年轻漂亮的,那些坏人为啥非要铤而走险,对一个领俩孩子的妇女下手呢?”
刘晨立刻顿悟,哦了一声说道:“张叔你的意思是,反正罪过都一样,那些坏人如果想要咋回事儿,对一个生过孩子老娘们儿下手,还不如找个年轻漂亮的女孩下手……”
刘晨充其量不过初中文化水平,知识面窄,语言词汇量少,导致表达能力极差,虽然是那么个理儿,但是从他嘴里说出来,听着总不是那个味儿,但是意思还是能够让人理解的。
我点了点头,接着说道:“更可况,这晴天白日的,即便咱们镇治安再差,那些犯罪分子也不可能在白天作案,再说了,朱云母女对咱们镇又不熟悉,不会去那些背道儿没人的地方……”
刘晨听我这么说,深信不疑地点了点头,随后又把脸苦了下来,对我说道:“那她们能去哪里,都一天一夜了,云姐还好说,小乾和小坤那俩小家伙儿可咋过呀,现在恐怕又在吵着肚子饿,要吃饭饭了……”
我又扭头看了刘晨一眼,我真没想到,这一身痞、子相的红毛小龅牙,貌似还挺疼小孩子。
我叹了口气说道:“我上哪儿知道她们去哪儿了?希望别出啥事儿,这母女三个已经够可怜了,如果再出点啥事儿,真就是老天瞎眼了……”
不过,在我心里,总有那么一丝不好的预感在萦绕着……
到了刘晨家里之后,只有刘晨的姐姐刘冰在家,原本就没报多大希望的心,此时更加失望了。
我对刘晨说:“咱进你家东屋看看,看看朱云有没有书信之类的东西留下,说不定她有什么急事,走的匆忙,来不及给咱们打招呼。”
刘晨对我苦笑一下,说道:“上午我已经找过了,啥也没留下,不过小乾和小坤昨天换下的脏衣服,还在门后盆里放着呢。”
朱云母女从家乡赶来我们这里时,什么行李都没带,随身衣物也只有他们身上的那一件。刘晨把她们母女带回家的第二天,就给了朱云一些钱,让她给她自己和俩孩子买了一套换洗衣服。
东屋门后盆里放的脏衣服,正是朱云给俩孩子新买的那两套衣服,如果说朱云带着孩子回家,这两身衣服总要带走的吧。衣服还在,这说明朱云没有远行。
我和刘晨进入东屋之后,就像鬼子进村似的,立刻翻箱倒柜的满屋子里找了起来。找了半天,结果啥也没找到,朱云真的啥线索都没给我们留下。
不过,我在床头的枕头边儿上,却找到了一根,乌黑的长发,看着那根乌黑的发丝,一个阵法悄然浮出脑海……
在东屋没有找人任何有价值的线索,不过,我却在枕头上找到一根长头发。
从头发的长度来看,应该是朱云的,男孩小乾是短发,女孩小坤,倒也是长发,但是她的头发,没这根头发这么长,也没这么粗。
我看着手里的长发,想起了一个阵法,《天罡三十六阵》里的《涉》阵。
涉,也就是易经里经常提到的,“君子无咎,利涉大川的‘涉’。”
《天罡三十六阵》里的阵法,和《太衍符咒录》里的符咒差不多,也大致分为三种类型:防御型,辅助型和攻击型,与《太衍符咒录》里的符咒相较,《天罡三十六阵》里的攻击性阵法较少,防御型和辅助型阵法较多。
这个名叫《涉》阵的阵法,就是一个辅助型的法阵,并且摆起来非常容易,法器和道具的要求也不是很高,追踪起邪物的效果也很不错,并且不但能够追踪邪物,还可以拿来追踪阳世间的活人。
我在学会《涉》阵之后,曾经偷偷在我发小小胖身上做过多次试验,每次屡试不爽,就像卫星定位一样,能够让呃准确无误找到小胖的所在位置。
当时,我还觉得这阵法蛮好玩的,没想到现在能够派上用场。
《涉》阵具体要用的道具就是:当事人身上的一根头发,一条抹了黑狗鼻准血的白线,外加八道“寻仙符”。
所谓“寻仙符”,其实是一种探测阴气和妖气的符咒,之所以叫“寻仙”,只是对这张符咒的尊称而已,其实叫它寻阴符或者寻妖符更恰当。
这寻仙符对于体内已经有法力的人来说,没啥用处,十足的鸡肋符咒而已,不过,它却刚好可以用来摆《涉》阵。
《太衍符咒录》里的符咒,很多和《天罡三十六阵》里的阵法相辅相成,有些看似没用的符咒,其实是用来摆阵的,就像这时的“寻仙符”。
除了寻仙符,阵中所需的黑狗鼻准血,也就是狗鼻子上的血。狗的鼻子是非常灵敏的,这一点我就不多说了。
如果没有鼻头血,用红公鸡的鸡爪血代替也可以。不过,鸡爪血没有鼻准血效果好,追踪范围比较近,但是相对鸡爪血,黑狗的鼻头血不大容易取,因为狗的鼻子就是它的命门,十分脆弱。
听那些喜欢抓狗吃肉的人说,用一根拇指粗细的小木棍在狗鼻子上轻轻一敲,就能把一只活蹦乱跳的大狼狗一下给敲死。
小木棍儿究竟能不能轻易敲死大狼狗,我没试验过,也没亲眼见人敲过。不过,我知道狗是非常讨厌有人动它鼻子的。
从狗鼻子上取血,多多少少会有风险,有可能会把狗惹毛了咬人,也有可能放血时一不小心,把狗给扎死。我在小胖身上做追踪试验时,从没用过黑狗鼻准血,都是拿鸡爪血来代替的。
我把摆阵寻人的想法对刘晨说了,刘晨立刻又像看火星人似的看着我,并对我说,张叔,你不是说你只会画符么,你咋还会摆阵了呢?
我微笑了一下,没有理会他的奇怪眼神,也没功夫回答他的疑问,直接吩咐他去寻找摆阵要用的道具。
二尺长白线一根,黑狗鼻头血少许,呃,我为啥不让刘晨找鸡爪血,而让他冒险去找黑狗血呢?
那是因为,刘晨的隔墙邻居家养着一条大黑狗,那条大黑狗,贼啦可恶,陶自洋和林雨到来刘晨家都没事,只要我一来,那畜生非隔着它家院墙呼呼呼的发出低狺,像在冲我挑衅,他娘的好像跟我前世有仇似的!
唉……话说,这黑狗前世真的跟我有仇。我的前世,和这畜生有着不共戴天的血海深仇!不过,我今世投胎成人,这畜生因为造孽太多,被罚投胎为狗,这是后话,以后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