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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在这里住下。

一夜无话,第二天早上一辆黑色的霸道停在了分会门前。

说是赵小狗派来接我的,一切显得急不可待的样子。

既然是姥爷的朋友,就是我的前辈,自然不能空着手去。

精心准备了点像样的礼品,跟着周刚东拐西拐地来到城西的一处农家小院外面。

还没等我们下车,院子里乌央乌央地跑出一群五颜六色、大小各异的狗来,瞬间把车给包围了,少说也有几十条。

粗略看了一看,京巴、泰迪、小沙皮、博美、松狮、萨摩耶等等等等,几乎在世面上能看得的,这里都有。

它们围着车子不断地乱叫,吓得我探出去的脚,急忙缩回来,生怕一不留神被咬上一口。

“老弟,看来你的面子很大呀!”

周刚看着我紧张的表情,乐了:“一般人来可没资格享受‘百狗相迎’。”

经过他解释才知道赵小狗接待朋友是有说法的。

一般人,两条狗迎接。

熟人,五狗迎接。

朋友,十狗欢迎。

好朋友,二十条狗迎接。

贵客,三十条狗。

贵宾,最多也只能享受五十条狗的礼遇。

像如今这种百狗相迎的场面,周刚只见过一次,据说那次是省里某个大员前来拜访。

一句话,在赵小狗这里尊贵不尊贵,看接应狗的数量就能够知道。

“那你呢!你称多少狗?”

听完后,我下意识地问了一下周刚。

后者有些尴尬的伸出两根手知道,意思在赵小狗心里,自己只能享受与好朋友同级别的待遇。

“所以啊!真羡慕你。”他说这话的时候居然有股子酸溜溜的意思。

“得!说了半天,我还真是称狗多呀!”

虽说这‘百狗相迎’的礼节很重,可老这么围着车子咬也不是个事儿,该怎么下去呢?

就在周刚也有些不知所措的时候,忽然抬头看了一下大门,下一刻,惊得下巴都快掉下来了。

我顺着他的视线向外看去。

只见,在大门的上方蹲着一黑一灰两条大狗。

黑的那条,体型好似头一小牛,毛色漆黑,长而松散,就像一个唱摇滚的。

一双凶恶的眼睛半隐于毛发之下,十分骇人。

这种狗我见过一回,是藏獒,好像叫什么‘铁包金’。

另一条就瘦上许多,体型比田园犬稍微大一些,毛色深灰,长尾垂地。

一双眼睛并不凶恶,却透着无比的狡猾。

“这是什么狗啊!好像见过,又好像没见过。”

我盯着这只灰色的狗,不清楚是什么品种。

“那不是狗,是狼。”

周刚哈哈一笑,十分得意。

“那不是狼。”

就在这时,一直没有说话的石魁笑了:“狼的眼神很凶,前肢也没这么短。”

经他这一提醒,我急忙再看,果然,这灰狗的前肢是比一般狗要短上许多。

“不是狼,那是什么?”

周刚有些不服气,虽然赵小狗没说,但他问过很多人,都说这是条狼,难道所有的人都错了不成。

“当然。”

石魁冷笑一声:“这东西叫狈,是狼的一个变种,凶狠度不般,却极其狡猾。”

有句成语,叫‘狼狈为奸’。

其‘狈’说的就这个玩意儿。

通常情况下,几百条狼才可能出现一条‘狈’。

狈的前肢较短,不适合奔跑,算是狼群里的个残次品。

大自然优胜劣汰,狈这种东西注定会被排斥,所以大多会被母狼衔出去扔掉,很难长大。

但如果机缘巧合之下长大了,就会极其聪明。

通常情况下,由于其前肢较短,不适合奔跑,会趴在头狼的身上,为其出谋划策,俗称‘狼军师’。

狼和狈在一起,是力量与智慧的合体,质的改变,做起坏事来自然事半功倍。

所以,才会有狼狈为奸这个成语出现。

话题扯远了,石魁说狈和狼的区别除了前肢,还体现在眼睛上。

准确点说,是眼神。

狼的眼神凶狠,而狈的眼神充满了狡猾。

“你确定吗?”

虽然其分析得很有道理,但周刚还是有些不服气。

“确定。”

后者用力地点点头:“当年我差点死在这玩意的手里,绝对不会有错。”

大约在七八年前,石魁赊刀迷路进了一座深山,不巧碰上一群狼。

他常年走南闯北,自然见过狼,也知道对付狼的手段。

可那一次失败了,他的招数完全失效。

因为这群狼里有一只狈。

如果不是赊刀法,石魁早就死了。

“即便如此,也给我留了一个念想。”

说着,他解开上衣,胸膛上露出一道骇人的爪印。

不怕饿狼爪,就怕饿狼有文化。

从那以后,他对狈这种东西有了很深的了解。

“原来如此。”

听到这里我笑了:“这么说,藏獒和狈是一文一武了,文武双全,还真给我面子。”

石魁笑了一下没有说话。

但周刚却摇摇头说:“文臣武将出现了,那么皇帝就不远了。”

皇帝!

难道赵小狗家里,有比这两种还凶恶的犬类不成,不会是狮子吧!

就在我们满怀期待后面会出来什么的时候。

一条黄色的大狗,不紧不慢地走了出来,站在两者中间,以一种鄙夷天下的眼神看着下面的百狗,和车里的我们。

“三儿!”

石魁脱口叫出声来。

这狗我们认识,正是昨晚祸害了一桌子菜的大黄狗啊!

他只是一条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土狗而已。

说得好听点,就是‘中华田园犬’。

这种狗何德何能能够站在藏獒和狈之上呢?

三儿出现的一刹那,所有狗都不叫了,抬头齐刷刷地看着它,好似看到了心中的王。

‘汪!汪汪!’

三儿的这声犬吠并不大,却无比的威严,百狗一听快速散到两旁,站成一排,好似迎宾一样蹲在地上,一动不动。

“狗上朝。”

周刚回头看着我,半天说道:“想不到干爹会对你使用狗上朝,看来是真的很看重你。”

我们下车后,一边往里走,他一边解释。

甭管几条狗欢迎,其实那都是虚的,为的是把来人分出个三六九等来,让人有种优越感而已。

换句话来说,就是让来人有一种攀比心理。

可是,狗上朝则不一般。

三儿是一条大黄狗不错,但在赵小狗眼里,那是比亲生女儿还要亲的,是百狗之王,仅次于自己的存在。

让它迎接,就等于自己亲自迎接。

这是从来没有的事情。

这证明,赵小狗已经完全把我当成了自己人,我的地位仅次于三儿之下。

“恭喜你,一狗之下,万狗之上。”

听到这里,石魁难得地开了一句玩笑。

我没有说话,心里不安起来。

因为自己知道,即便我是余开甲的外孙,也绝对不应该享受如此崇高的礼遇。

这是捧!死捧。

也是杀,死杀。

他把我捧到了云端,一步走错,就会摔得粉身碎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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