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巴士书屋说:没有收尾的作品并非都是太监文,也许...就好比你追求一个人,最终她(他)并非属于你。

若是谁在自己的生日宴会上将“生日”说成了“寿辰”,晓晓绝对会不留情面地对他发飙暴吼起来。

对了,《三国志》的作者叫陈寿,所以晓晓从来都只看《三国演义》,而不看《三国志》。

尽管也有人跟自己提起过,这种忌讳已经近乎变态了,是不是该去找个心理医生咨询一下呢?

但晓晓却说犯不着,她只是太怀念爸爸了,而那个取代爸爸成为妈妈生命中另一半的男人就是自己的敌人,他姓名里面的字是绝对绝对不许提起的!

至于去看心理医生?更是免了吧,世界上心理毛病最多的就是心理医生了!

03.

所以,当晓晓第一次见到曾寿的时候,坦白地说,她当时的心里头是充满了敌意和回避的。

是的,他也有着一张英俊秀气的脸蛋,但那却是一种亚健康的英俊,白森中掺杂着猩红,就如同《暮光之城》里吸血鬼家族的成员爱德华。

而且中国的汉字千千万万,你为何又偏要取这么一个“寿”字呢?

尽管心里一百个不愿意,一千个挣扎,再外加一万个纠结,但最终还是地挡不住曾寿的温柔攻势,在他情书,鲜花,脆米蛋糕和甜言蜜语的凌厉攻势下,晓晓终究还是败下阵来,高高地悬挂起了自己爱情世界里的第一面白旗。

晓晓本该不用那么快答应他的,因为曾寿虽然是个帅气逼人的家伙,可却也跟自己一样,内心深处有着太多的忧悒和灰暗,仿佛一辈子没有晒过太阳似的,dna里都冒着哀怨的气泡。

但或许是幼年丧父后,自己寂寞的心灵太需要一位异性的关怀与呵护了吧!

再或者是同病相怜吧,因为晓晓向来就缺乏和外向活泼的人交往的经验,倒不如两个闷葫芦窝成一团。

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曾寿也是左眼单眼皮,右眼双眼皮——这和晓晓的爸爸是一模一样的!

实在是是太巧合了!这又让晓晓感觉到,自己和曾寿之间的相遇,源自于一场前世的必然与天意。

直到发现曾寿父母的职业后,晓晓的心里才又开始怀疑自己预先的感应和判断——

因为曾寿的父母在供电局工作!

自己的爸爸就是死于漏电事故!

难道这这就是所谓的巧合和命中注定?晓晓心存疑虑地质问自己。

由于曾寿的父母都是供电局的领导干部,所以居住在市中心的高档别墅区,和晓晓的母亲和暴发户继父同住一个社区!

所以,尽管和晓晓和曾寿谈了那么多年,但晓晓却从来没有迈进过曾寿家门口半步,也没有见过他父母一面。

直到这一回再也无法避免了——因为她要成为曾寿的新娘了。

第一次见到曾寿妈妈的时候,晓晓便被她那奇异的脸庞给怔住了!!

她是一位相貌畸形的老女人,五官轮廓非常粗糙,鼻子嘴巴耳朵眼睛一个个都像是用尖锐的斧头刀子劈出来的,而且还少劈了几刀。

她那鼻子奇大无比,但两边的脸颊处却并没有相应的宽度和长度来协调整个比例,如此一来,便让她的整个脸部看起来更像是一块三明治,她那硕大的鼻子就是那块被夹在中间的肉馅。

如果人类真的是上帝或者女娲所造出来的,那他们在造曾寿妈妈的时候,一定偷工减料了不少。

晓晓甚至怀疑曾寿是不是她亲生的,不然的话,怎么可能会生出曾寿这样的英俊儿子呢?

——是的,晓晓是个疑心极重的人,她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妈妈生下来的。

曾寿的妈妈像是在挑牲口一般上下打量着晓晓;

她那两道目光,就如同两挺犀利的电焊枪,刺得晓晓浑身灼热。

“模样倒是不错,”曾寿妈妈的话语像是从地下室里冒出的一般,“就是太瘦了点,眼神里也没用光泽,跟个饿死鬼似的。”

你他妈才长得像个鬼呢,也不端盆水照照你自己那样子,晓晓心想,但她却不敢说出口。

“女孩子瘦点有什么要紧的,”一个颤栗而悠缓的声音从屋内传了出来,“晓晓若是跟我家曾寿结婚了,那岂不是亲上加亲咯?”

亲上加亲?晓晓心里不禁一揪,当那人影从里屋走出来的时候,晓晓吓得将头抱进了膝盖里——

啊——天呐——竟会是那个暴发户吴寿!

怎么可能?曾寿的爸爸是吴寿?

他既然是有老婆的人,又为什么还要娶妈妈呢?这不是重婚罪吗?

但当晓晓在那男子头上细看的时候,却发现对方不是暴发户吴寿,因为吴寿的嘴角有一颗黑痣,而眼前的男子没有。

对了——晓晓记起那吴寿是有个双胞胎弟弟的,难道曾寿的爸爸就是吴寿的孪生兄弟?

可是,为什么他们的儿子不姓吴,而是姓曾呢?

原来曾寿的妈妈姓曾——他是跟妈妈姓的。

而且晓晓又了解到,曾寿的妈妈来自山东寿光县——怎么又钻出一个“寿”字来!?

04.

晓晓和曾寿婚礼宴席的当日,并没有看见妈妈和那个暴发户的人影,曾寿的爸爸也不在。

因为今天同时还是暴发户吴寿和曾寿爸爸的生日,而且还是五十九岁生日——根据中国传统“过九不过十”的习惯,五十九岁便要当成六十岁来庆祝,因而显得格外隆重。

不过这一习俗只适合于大活人,如果一个人死了后要做冥寿六十岁的话,依旧是要等到足岁才行。

晓晓真没有料想到,妈妈居然都没过来参加自己的婚礼。

虽然多年来母女俩的关系一直处理得不好,但自己毕竟是她唯一的女儿啊,一个女孩的终生能够在几次婚礼上充当主角啊?

晓晓的伤神与失落不是常人所能体会到的,那是一阵钝刀子剜在左心房的切肤之疼,宛若锋利的针尖划过娇嫩的舌头。

婚礼上请来的秃顶司仪口吃非常流利,用词也比较得体,但晓晓却依旧认出他来了,而且知道他做婚礼司仪只不过是个兼职而已:因为他的主职是葬礼追悼会上的司仪——是的,十年前晓晓爸爸去世的时候,就是他一手主持的。

司仪的祝词全部说完后,曾寿在给晓晓戴戒指的时候,还不小心将她的无名指给划破了。

而且那戒指还特邪门,在珠宝店试戴的时候,还戴得好好的,今天是怎么回事呢,无论如何使劲,硬是戴不上了。

曾寿尴尬地耸肩笑了下,朝他母亲询问了一句道,“要不,就戴在她食指上吧?”

“荒唐!”曾寿的母亲一声阴气十足的呵斥道,“你何时见过大活人将戒指戴在食指上?只有死人才戴食指的!”

没办法,晓晓只好咬咬牙,忍痛让曾寿将戒指戴在了自己小一号的无名指上,就如同一个彪形大汉戴上了一副专为小孩子打造的枷锁。

闹洞房的时候,倒是没有想象中的热闹与喧嚣。

大概因为曾寿自小以来就内向自闭吧,朋友没几个,即使零零星星过来的三五人,也都是阴沉着脸,半天憋不出半句话,那面部僵持的表情哪里像是来闹洞房啊,分明就像是过来为死者默哀的——不过这也难怪,都说看一个人是什么性格,只要看看和他交往的朋友就知道了,臭味相投便称知己,自古皆然。

好不容易拉拽出一位哥们出来飙歌,那家伙却唱出一首《死了都要爱》,声音却有气无力得像是刚刚从医院挂完点滴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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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噬灵第9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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