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巴士书屋说:没有收尾的作品并非都是太监文,也许...就好比你追求一个人,最终她(他)并非属于你。

新鬼第一年中须食十月或十一月,确。若长食可到三百年,无此说。岂投生有食者皆三百年以后乎?

(按鬼之生前无大善大恶无百年不投生者,见金山县城隍录问张南暨先生乩话。)

鬼谭原文:

普通之鬼投生者必先转入畜道一次或数次,而后复为人身。若前世为有道行之僧则不在此例。有道行之僧而投生者以鏖心未尽之故。又凡大富贵之人其前身必非寻常之辈,然若富贵后为恶作非则不免陷入三涂。前身修行之资格一并丧尽矣。

朱述之释误:

普通之鬼投生者必先转入畜道,太妄不确。

鬼谭原文:

鬼为气体,能伸缩自如,收缩到最小时止如一钱,伸到极度大于人可二倍。

朱述之释误:

鬼非能伸缩,只门窗墙壁皆可入。或有厉鬼为祟,故现凶恶形象,善良者无。说会变尙合,伸缩不合。

问:以前有新鬼大,故(旧)鬼小之说,真的吗?

答:新鬼近见大,故鬼远见小。目能视鬼者视为如此,其实无大小。

鬼谭原文:

鬼亦有衣服,系冥王所给。唯仅长数寸,于蛰伏神主或牌位时固属相宜,然若于大体形出外游行,其衣即不适用,故阳间焚化之纸衣,鬼颇喜之。敛时之衣鬼亦可取其魂而服之,但苦重耳。世有焚化死者生时之衣亦不若纸衣之轻便适体。或疑焚化纸衣时纸灰因风飘扬其衣不将片片作蝴蝶飞乎?而实不然,盖纸衣被火其魂已脱离矣。随风飞扬者特纸之质耳。

此条朱先生没有纠正。

鬼谭原文:

冥中亦有售食物之店肆,但只许新鬼购食。到七七后,即禁止之。衣服布吊等亦有售者。然唯仙界及官家可得购取,普通之鬼不许也。又普通之鬼家中不得备针,恐用为伤害他鬼之具故禁止之。故即许购布亦不能自制衣服。

朱述之释误:

新鬼一年中可多食,如无人供七七必不可少,若七内不食,必到任何厨中食之。

关于衣服布帛等,朱先生也没有说话。

鬼谭原文:

冥界异常专制,鬼不得自由往来人家,故无戚友酬酢之乐。各家有宅神禁外鬼入门,如外鬼有事相告可由宅神转达。唯出嫁之女可以回家省视父母。然尙须由母家人往接,且出必以轿,女婿亦不得诣岳家。鬼出外游散时,途中或邂逅知人,亦不得自由交谈,颇有吕秦时禁偶语之规则。盖冥界以严肃幽静为尙故,定例森严乃尔。

朱述之释误:

冥界异常专制一条,此必此鬼尙有看管者,未放自由,不是人人如此。

鬼谭原文:

俗说:只有小人无小鬼,此言良是,盖幼者死而为鬼亦如人然,以少以壮以老也。又人有种种疾病,鬼亦有之。

朱述之释误:

魂遇酒醉者可冲损,或火雷电大风皆可冲散,非鬼亦有病。

问:冲损后还能聚成吗?

答:能聚成,亦有聚不成即湮散者。

问:这种还能投生吗?

答:魂散者仍可投。

问:可以超度吗?

答:难。

问:这种是不是有因果?

答:非因果。

问:怎样才能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呢?

答:鬼亦能自小心。

鬼也可以由小长到大长到老,这个说法也不正确,我儿子丰去世时是七岁,现在已经是三十余岁了,我曾经问过女儿,她说丰儿还是小儿模样。

鬼谭原文:

鬼之面形与生前多不甚肖,惟大体相似耳。

这个说法朱先生也没有说话。这个说法也可能不正确。我的堂兄吟槐公,女儿生前没有见过他,她只看见过兄家所悬的一张遗照,后来女儿在我们的祠堂中看见了他,说他跟遗照上的面貌是一样的。

又我甥媳朱徐夫人,女儿生前本来就不认识她,最近召她来我们这儿谈话,我女儿刚好在门口看她,女儿说看见有一个女客人好像是在哪儿见过的,接着就知道了,就跟女儿在朱家看见的遗照面目一样,实际上形貌特征都逼真,并不仅仅是大体相似而已。

鬼谭原文:

鬼亦有虚荣心,如子孙为做阴寿等事亦颇以为乐。

这条朱先生也没有说话。

鬼谭原文:

冥间亦有赌博之具,但自好者皆不为之。

朱述之释误:

冥间赌博之事,虽亦有但少数,亦不禁。

鬼谭原文:

凡物都有魂,鬼可摄之而去,鬼之食即食其物之魂也。其魂为鬼所食或摄去,自肉眼视之彼物依然存在,而鬼则已不见有物。盖肉眼所见者其体,鬼所见者其魂也。又花草死后其魂即散,鬼不得而有之。花木之折枝,鬼亦能取其魂,非折枝即不能故。以资把玩,但花与叶之魂离而不合。即花自花,叶自叶。不能并在一枝之上。若取花枝,以火焚之,则鬼即可得花叶完备之折枝。

朱述之释误:

物有气无魂,花草有灵,树木亦有灵。却亦可谓魂。既死则灵尽。

问:树木之古者,每称有树神,真的吗?

答:树木数百千年者,是有神,惟起去之,亦不作祟。以其得日月之精,此去彼亦可居。若起而有祟,是邪鬼凭附,借此为祸。

问:是怎么成为神的呢?

答:是灵受精成神。

鬼谭原文:

银锭未焚化者,鬼亦可摄其魂而去。然颇重,不便于用。人间所用银货其魂之重尤甚,且经鬼取去后即变成顽铁,鬼亦不能明其故也。

朱述之释误:

银锭未焚化者鬼摄其魂,不知有此事。银锭亦物何以有魂?

鬼谭原文:

凡阳间有战事,两方之军土战死者,其鬼仍互相搏斗不肯干休,其时冥王即发饷银,令其不得扰害地方,冥王库内时所蓄之资专备此项开支。

朱述之释误:

两方战死军土其鬼仍互相搏斗一条,亦非。有忠义之魂虽死不忘报主,遇敌即攻,此等鬼

本无罪,可自由也。但并非鬼攻鬼,是鬼兵帮人攻敌。

鬼谭原文:

俗说:摺叠银锭不宜于夜,亦非妄言。盖银锭须受阳光方用也,夜间叠者置日光下曝之亦能有用。

凡人诵经忏时即有佛降临,记其遍数。若诵在银锭上者,佛即于其上作号符以记之。受人讽诵之资,而偷减遍数者将来必不能逃阴谴也。

这二条朱先生都没有说话。

鬼谭原文:

僧道放焰口,鬼谓之做戏。凡人家有延僧道放焰口者,本街之鬼悉由土神督率出观。女者幼者有时不出,鬼亦说其无足观,但于例必到耳。放焰口本为输食,实徒有其名。

这条朱先生也没有说话。只是我怀疑并不是一概如此。在僧谓之焰口,在道则称祭炼。道家的祭炼我不得而知。若有高行之僧放焰口施食孤魂功德固自不小,其观想之米每粒可长到数寸,饿鬼之得食者都极欢喜也。

鬼谭原文:

鬼界所用之历比阳间阴历早一月有余,与阳历为近。而仙界之历与阳间之阴历同。鬼历独异之故,则无能知之。

朱述之释误:

阴世之历以三百日为一大周,三十日为一小周。一年十二周。阳称月,阴称周。每年三百六十日,无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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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28年灵异记录集-“吹万楼日记节钞”白话试译第8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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