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巴士书屋说:没有收尾的作品并非都是太监文,也许...就好比你追求一个人,最终她(他)并非属于你。

甥问:我们常常询问朱先生阴间的事,朱先生必然会尽情相告。我的祖父和父亲则常常不允许我来扶乩,他们都对谈阴间的事非常痛恨,难道阴间的事真的不能谈吗?

答:此亦人性,非不应谈。

平江先生说完话后,已经是深夜了。正准备收拾乩碟后睡觉了,忽然有一阵风吹来,门忽然打开了,我们都感到很惊讶,难道是又有神灵来了吗?于是复按,而乩即动。

问:来者何人?有何事见教?

答:偶逢风入,见乩光,并无事,闲玩来看,岂知不是沙盘,是不懂如何有光,不料竟能对白话,真难遇。

我因此知道此人应当是生前曾经用沙盘扶过乩的。

问:请问尊姓大名?

答:蒋竹生,济生会弟子。

我与甥都相顾茫然,我们都不知道蒋竹生是谁。

因此问他:乩台往往会请古圣贤和仙佛,不知古圣贤和仙佛真的能临乩吗?

答:不便告。

逐去,

廿二日即八月十七日

我最近多次去拜访丁仲祜,丁君博学通儒,丁君说他的老乡无锡华君更了不起,丁君早年不信有鬼神,后来才非常相信,华君也是这样。并说华君对于乩学研究至深,他写有《鬼谭》一书,书里面有很多闻所未闻之言。于是我委托丁君向华君借阅,昨天丁君已经给我拿来了,看见共有三十余条,首有弁语。署名是抱一子,抱一子是华君的别字。我看后,觉得可疑之处很多。抱一子称是谭,都是由乩录出。有“无一向壁虚造"的话语。我也相信这不是他虚造的,我怀疑是临乩的鬼神所说的话有些不准确。然而,如果要想证明准不准确,必定不能问之于人,绝对要问之于鬼才能证明。而能深明阴事又肯详细的告诉我们的,就只有朱述之先生了,于是今晚就书焚一纸请之。

朱先生到了,就将抱一子所辑述的《鬼谭》安放在了桌子上,我就谨慎的问先生。朱先生从容置答,有很多错误的地方需要修正,所以经过了几晚才答完。我因此为华君汇录在一起,题名为《鬼谭正误》,准备拿给华君看,这对于华君研究鬼学应当会有所帮助。

鬼谭弁语

是谭若干则,皆由乩录出,无一向壁虚造之语。虽止一阅蹏书乎!而幽冷凄绝之鬼趣,已不啻绘影绘声,然世有未亲乩事,而强主阮瞻林蕴辈之无鬼论者,则是谭固无有是处,可不劳寓目也。

抱一子识

鬼谭原文:

人死后,由土神领见冥王【即本邑城隍】沿途有妇人。

世俗所说孟婆者,以汤饮之。其味甘,且新死者恒苦渴,故乐就饮。顾饮后则生前之事及父母妻子等都不省记。七七既届,始渐忆往事,惟终不能全体清澈。其明晰之度以其人记忆力之强为差。生前读诵之书籍及己之年龄等,大率皆不十分了了。有不尔者,必其人之灵力,有轶于恒常者也。

朱述之释误:

此不是一律如此,有凶暴粗妄之人,初死未知阴律,尙记阳世行为。到堂消册后或未审问,只命看管。

其魂忽见他人或适判生,即想奔逃。不免乱规。故使饮汤稍迷一时,待智习守阴规久,方醒。非人人都饮。

或即当堂判生,惟畜多人少。

问:人怎么会不记的前世之事了呢?

答:有一种生时本记得,数月后渐忘。有(间隔)百年始生者本已稍忘,一经投生渐不记忆。

鬼谭原文:

人将寿终时,冥王让煞神诣病者,以刀杀之。魂被杀时,初不觉痛,到阴间即复翕合。若成仙佛者临终时即由仙佛接去,故不在此例。而其人即气绝,煞神逐去。到三朝及接回日,煞神复到,享其家之供具。煞神有黄衣红衣青衣及麻衣者数种。善人临终时黄衣之煞神到,中人青衣者到,恶人红衣者到。极额之人则麻衣者到。

朱述之释误:

煞神即怨鬼,临死索命。惟怨鬼亦不能任意索命,必须判定是非应使偿命,方去索。受杀者还杀,受毒者还毒,受缢者还缢。非皆死时必杀,行善仁慈之人只公差去领,并不用链。若修行念佛,有功世道之人,亦可乘车马船行。此乩语略而不详,使人见之有惧心,以为善恶无分。

问:作法接煞的时侯,真的有煞神来吗?

答:凡道家批书,自作法,非阴律。惟有等初释凶魂,借此吃食,不请必患病,得食始安。

鬼谭原文:

新鬼见本邑城隍后尙须以次往见十殿阎王。位置在都城隍上,十殿散在十省之中。第一江苏,第二浙江,第三山东,第四两湖,第五四川,第六山西,第七河南,第八陕西,第九两广,第十东三省。

朱述之释误:

此言死后见十院,十院即十殿阁君,又说得不明。死后到堂消册之鬼,惟有所犯罪甚重者,即解院审问。今笼统言之,反使人觉其不公而生畏念。又十院亦不止管十省,省悉照明制共十九。一二院同管十九省,三四院同缮十九省,无分。且十院都在四王天,非散在各省。

问:十院之王,僧道都有供奉十王的法事,称第几殿某王第几殿某王等,阴间也这样称呼吗?

答:阳世做道场有,阴无此。

阴世但称第几院阎君,无某王某王之名目。

问:城隍有无大小次第?

答:江南都城隍最大,其余一律并无大小高下。皆一省一省城隍。

鬼谭原文:

昔人说:鬼所居在九泉之下,而实不然。鬼界亦即人界,但皆择幽静之地而宅之,普通都居家祠之内,肉眼自不能见耳。三四岁以前之小儿多能见鬼,且能听到鬼语。

朱述之释误:

三四岁前之小儿多能见鬼,亦非。偶遇一二能见,不可以为例。

鬼谭原文

冥中之昼夜反于阳间,鬼亦一日三餐。日即阳间之夜。系饭食官所送。饭食官凡五等,头等称饭食王。

鬼必先纳银,纳银于冥王,由王通知饭食官,始得食。否则枵腹,人七日不食则死,鬼则不然,但乏力耳。

饭菜二色,肉或鱼及青荣,一汤而味不佳。犹阳间之包饭,不能精美也。

朱述之释误:

冥中昼夜不分,惟昼无日色,只黄沙光而已,昼则黄沙淡,夜则碧气深。以此分日夕。

问:气候如何?

答:尙有气候,无冬无夏只有凛冽,而无暧意。生人入触即晕,其气闻久,魂易散。饭食官不知其名,想或冒名索食。

鬼谭原文:

冥间所有之猪及鱼等,乃阳间其物之死者,冥王仍令其于冥中为猪为鱼,以供神鬼等之食品,其米麦及菜乃取阳间稻麦等种子之魂而播种者也。

朱述之释误:

阴无阡陌,不能播种。

鬼谭原文:

鬼喜阳间供具,说其味远胜于冥间之例饭。惟鬼之食系歆其气,故非热不可。饭菜之冷者及茶点来果等均不能食。以其无蒸发之气也。

朱述之释误:

所言冥食有误,(并下新鬼购店肆食物等而言)阴世糕饼即是散食未吃,或略吃有余。众鬼同做成出售。

鬼谭原文:

人家将饭时,祖先必到其炊室于开釜时食之。

朱述之释误:

祖先享祭祀,不在厨中。此或子孙忘祭,祖来不得享,故入厨下,不为正理。

鬼谭原文:

鬼于一年中若有十一个月乃到十个月之食物。【指冥官所之食物言】即可免饥饿之苦,如岁岁若此,可保存到三百年以上,逾此年限不复能支持,不得不转世矣。若死后绝不得食者二年后即转世,以其无以自存也。

朱述之释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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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28年灵异记录集-“吹万楼日记节钞”白话试译第8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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