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下子又心软赶来,这段日子她内心应该也是痛苦的吧,熬过来也一定不容易,发泄一下,也有好处。过了一会儿,看她没有动静,似乎睡着了,我才抽了张纸巾揩起她脸上的泪痕,然后抱起她进主卧。
将她放到床上那一刻,她突然睁开了眼睛,双手勾住了我脖子,喃喃道:“老公,你是我的,你知道吧,你是我的。”
说着,竭力想将我往她身上拽,但她的力气显然不能让她成功,我轻轻掰开她的手指,将她放进被窝,她咕咙几句,睡了过去,眼角又淌出一行眼泪。
轻轻带上主卧的门,我推开立翰的房门,他的房间与大多数男生的房间都差不多,墙上贴满了黑人球星的海报,不过我一个都不认识。桌上有几个相框,都是一个女孩的写真,或是他们两个人的合影,不用猜,女孩儿一定是万敏了。
我拿起照片看了看,万敏是个漂亮女孩,鹿立翰真有艳福,不过经历过迷魂阵事件后,他们两个人的感情能不能走下去还很难说,毕竟立翰现在身体很差,就是女孩儿同意,万所长夫妇俩也不见得愿意把女儿嫁给他。
这时候我发现他的床头有一根横架的不锈钢管子,一时猜不出来是干什么用的。轻轻掀开床尾的被子,鹿立翰的一双大脚露出来。
我好奇心陡起,伸出自己的脚与他的脚比了比,居然一样长。我又掰开他右脚的小脚趾,更加惊讶,两个脚趾之间也长了跟我一样的一层薄皮。记得当年跟江文辉一个宿舍的时候,有一次军训拉练,我的这层薄皮磨破淌血,被江文辉发现了,非要说我那是鸭蹼,还给我起了个外号叫“鸭子”,幸亏我在学校低调做人,从不与人来往,这个外号才没有叫开来。但心里的好奇心却不可抑制地蔓延开来,我跟鹿立翰既然是父子,还如此相像,连一些身体特征都复制了我的,那么他会不会与我一样也是纯阳之体?
让他和陈莫可试一试就知道了。我轻轻抽了自己一个耳光,怎么有这么龌龊的想法,管他是不是纯阳之体,只希望他平安无事就好。
触碰陌生男人的脚,还是有些不习惯,鹿立翰虽然名义上是我的儿子,但我并没有陪伴他成长的记忆,没有从他一双粉嫩的小脚丫看着他一点点长大。我搬了一张椅子坐在上面,两个大拇指伸向他的两个涌泉穴,默默地将我的真气往里面输入,我不知道这样做对不对,有没有效,只因为王质这样对我做过,就依葫芦画瓢,照着做一遍。
一次没有效果,我又做了一遍,终于听到立翰嘴里发出了轻轻的哼声,我立刻停下手,俯身问道:“鹿立翰,你感觉怎么样?”
他睁开眼,却不回答我的话,眼神依然呆滞,仿佛弱智儿童。我看了心中一阵心酸,好好一个阳光健康的青年被折磨成这个样子,真是该千刀万剐!
喂他喝了点水,又扶他上了厕所,这一次我更加震惊了,因为我的隐私部分有一个非常明显的标志,顶端有一颗红痣,没想到他也有。望着鹿立翰沉沉睡起,我却一点也睡不着,到阳台上点了一根烟。
苗不尽真是个贤慧的女人,还专门给我备了一条钓鱼台烟。现在又流行细烟了,而在我的印象中,这种细烟过去都是女人抽的,最有名的牌子是more,又叫女士烟。
深深地吸一口,再缓缓吐出,在成都病床上的时候,我只是觉得他长得跟我像,心里管他叫“撞脸男”,后来知道他是我儿子也就释然,可是今天晚上看到他的脚蹼和红痣,却让我产生了深深的怀疑,父子之间难道连这些小记号也能遗传,他会不会不是我儿子,而是一个克隆了我的人?
我摇摇头,不敢再想下去。
霓虹灯勾勒出城市夜间的轮廓,闪烁着这个城市夜晚的欲望和活力。我深情地眺望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城市,二十年,这个城市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但是那种弥漫在空气中的城市味道、徘徊在楼宇间的城市情调都没有改变,这个城市对我而言,虽然不是故乡,但是空气、温度、湿度都是最容易适应的。
我伸了个懒腰,决定不去想那些我不能理解的事,可是不知不觉中,格瑞丝还是不可抑制地浮现在脑海中,在另一个女人的家里思念我的女人。她在哪里?与谁在一起?过的好不好?
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打开房门前我有些犹豫,万一苗不尽穿着暴露怎么办,那多尴尬!好在苗不尽还算识趣,穿戴得整整齐齐,而且还做好了早饭在等我吃,一人一碗五谷豆浆,盘子里放着糍粑和油条,都是我爱吃的油炸食品。
我客气地跟她打了招呼,坐下吃饭。吃了几口,她停下筷子,用手捊了捊头发,歉意地说:“昨晚我有些失控,你别在意啊?”
我笑笑,“怎么会呢?”
她淡淡地说:“吃过饭,我们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