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我要你去,真要被人认出来了,还能把你怎么样?”
话说到这个份上了,我只好不情愿地说:“好吧。”心里却想着,如果顶替鹿立翰去上学,就可以去名正言顺地去住校了,不用在这里如芒在身。
“真的?”苗不尽可能没想到我会答应,有些喜出望外。
我认真地说:“你说的对,不能影响他的前途,怎么说他也是我儿子,我这个作爹的,当然愿意为他做一切。”坦白说,“爹”这个词一出口,连我自己也感到吃惊。
“好,我明天就去学校,就说立翰好了,下个礼拜可以上学。”
“干了吧。”我主动跟她碰了一下杯子,一口喝光。
苗不尽扬起脖子,也一下子倒进嘴里,然后拿起酒瓶,又分别给我和她的杯子里倒了一些,意犹未尽道:“这么多年,你总算干了一件好事。”
这算是酒后吐真言吗?我道:“不至于吧,那你说说这些年我都干了什么?”
“你干了我!”她咬牙切齿地说。
我的脸腾的一下红到了耳根,四十如虎的女人,真是什么话都敢讲啊!她看了一下子笑出来,“哈哈哈,鹿鸣,我刚认识你的时候,你就是这么单纯这么羞涩,这么多年过去了,你还是这么单纯这么羞涩,我却已经徐娘半老,成了昨日黄花。”
她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满满一杯酒,我急忙阻拦她,“太多了吧,你少喝点。”
她没睬我,一小口一小口地喝着红酒,“我们俩其实有好长时间没有这样坐下来静静地聊一聊了,都是你忙你的,我忙我的。”
我嗯了一声,不置可否。
“我们是自由恋爱,你追我的。”
我有些尴尬,不想跟她聊这个话题,不过我不相信她的话,我追她?不可能!我怎么会舍下格瑞丝改追苗不尽呢?我和格瑞丝两情相悦,我爱她,她爱我,虽然两家档次相殊,但又不是世仇,没有理由分手的。
“本来我是看不上你的,你知道我年轻的时候有多少人追我吗?”喝了酒的苗不尽两腮桃红,眼角含春,仿佛沉醉在青春年少,绿肥红瘦之中。
我顺着她的话道:“你那么漂亮,肯定的。”
“在所有追求者中,论相貌你不是最帅的;论钱财,你不是最富的;论才华,你不是最突出的。”
她一定指望我接她的话茬,可我突然被她这种高高在上的语气激怒了,如老僧入定,一言不发。
“我一共拒绝了你十次求婚,到第十一次的时候,也怪我心一软,才答应下来。”
我想撵她走了,只是这里毕竟是她的家,强忍了下来。
“你知道第十一次的时候,为什么我会答应你吗?”
妈的,我怎么知道?
“这一直是我的秘密,我从来没有告诉过你。”虽然她说的事似乎与我有关,但我真心对这个中年妇女的八卦不感兴趣。
“咯咯咯,”她突然笑起来,在这寂静的夜晚,要不是开了灯,真有点毛骨悚然,“以前你一直想知道我为什么会嫁给你,不知道问了我多少次,但我就是不说,我说这是秘密,一直吊你的胃口。”
我以前这么不着调吗?这么容易被人吊胃口?
“唉,”她情绪急转,叹了一声,“想不到你失忆了,又变得这么年轻,看不上我了,如今也不在意这个秘密了吧?”
我心里吐槽,既然知道我不在意,还啰唆个什么劲!
“你说,你在不在意了?”
寄人篱下,总不好意思拂她的面子,“在意。”
“好吧,我现在就告诉你这个秘密,好不好?”她仰脖喝干了杯中酒。
我苦笑着,以后再也不跟她喝酒了,再贤淑的女人喝了酒都是疯子。
“还记得我们那次去内蒙玩,哦,你不记得了。那里没有厕所,我偷看到你在草原上撒尿了,迎风三尺高,哈哈哈…”她笑得肆无忌惮,然后头往后仰,躺倒在榻榻米上,呜咽赶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