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条纯种的田园犬,通人性,经常看着看着我们就哭,应该是觉得我们对它好,感动了吧。
三间房新装了空调,装了暖气,装了抽油烟机,还买了窗帘,看来这郝驴子最近手头挺宽敞的。
不过空调被人拆走了,暖气被人拆走了,抽油烟机也被人拆走了。
拆空调的人有点奇怪,把内机拆走了,外机给剩下了。这外机装在了房子后面,装后面的好处很多,最关键就是后面不会被晒到。
秦岚仰着脖子看着空调外机说:“看样子是忘了拆了啊!”
我嗯了一声说:“是啊,那我们就得利用起来啊!”
接下来的几天我和秦岚把这里的家电家具都置办上了,然后就在这里住了下来。
张和平和羊倌也打过招呼了,让羊倌儿别来这里打扰我们,这地方张和平说他买下来了。我估计啊,张和平应该给了羊倌十万八万的,不然羊倌不会善罢甘休的,这一片林子,这屋子,多少值点钱。现在是无主之物,谁先看到就是谁的啊!张和平给他十万八万的,应该就是从羊倌手里买下来的。
事情办得相当顺利,在高考的前一天,我回了帝都,秦岚没回去,秦岚舍不得那条狗,她说自己挺喜欢这里的,起码凉快,空气好,风景啊!
秦岚说的没错,帝都那空气太糟了,没风的天气出去都呛嗓子,无差别覆盖,根本就没地方躲。这里多好啊,蓝天白云,青山绿水的。在这种地方住着,难道不比在城里强吗?看来郝驴子不走也是有原因的。
这里唯一的不好的地方就是,没地方挣钱。
我不笨,尤其是现在,我竟然觉得自己信心满满,考试三天,我每一场能快速答完,第一个交卷就出来了。也没人等着我,也没人接我,出来之后,我就坐出租车回家。
刚子要是有空,我就和刚子下盘棋。刚子要是没空,我就自己看看电视。
电视做得是越来越大,越来越薄了,客厅里有一台五十寸大电视,看电影特别好。我喜欢看一些艺术片,美国那些片和爱情片我一眼都懒得看。我喜欢看《活着》,《走着瞧》这种,有生活气息。
报志愿也没报别处,就报了一个中国大学。
考完那天,我回来的时候看到刚子在吃饺子呢,买的速冻饺子。我不爱吃这个,我说:“我出去吃完面条,外面新开了一家清真兰州拉面,你要不要一起去?”
刚子说:“现在啥都有假的,是真的清真吗?”
我说:“我看了,是真的,不让抽烟,不让喝酒,挺正规的。”
刚子说:“我不去了。”
我说:“我这考完了,你这当老师的,就不问问考咋样吗?”
刚子看着我一乐说:“老薛,你不是一般人!那些题难不住你。”
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回事,学习能力特别强,这也许和这么多年的锻炼有关,也许和武老师的训练有关,也许和被龙种辐射有关,也许和刚子给我分魂有关。总之,我还真的觉得自己不是老陈,老陈没我这么机灵,我变了。
半月之后,分数下来了,我比满分低了十三分。作文差点事儿,别的都没啥问题。
用刚子的说法,我脑袋里就像是装了一块硬盘一样,存进去的东西就刻上了,需要的时候读取就行了。
其实我早就有这个能力了,那本《入地眼》就是这样的,我需要的时候读取就行了。
七月三号我就拿到了录取通知书,那天特别热,录取通知书是邮寄到郝驴子的老家镇上,邮递员找不到本人,就找人带着上了山,亲手把录取通知书交到了我手上。
送走了邮递员之后,我坐在门槛子上,打开录取通知书的时候,我竟然挺激动的。想不到我还有上大学的机会,我是不是应该好好珍惜这次机会呢?
说心里话,要是有钱的话,没必要去大城市生活。图什么呢?图孩子有个好的教育吗?图有好的医疗吗?这都是想不开的结果。
孩子的生活幸福感和学历是没有直接关系的,我们都希望孩子上好大学,出来之后找到好工作,然后挣更多的钱,有更好的社会地位。但是这些,都不是幸福的基础,没什么实际意义。在我看来,差不多就行了,学一门手艺,做个普通人也挺好的。现在的社会,只要不懒,就不会吃不饱,穿不暖。
医疗?帝都那地方看病挂号排队,一去没有一天回不来,那真的算是好的医疗吗?我倒是觉得很多县医院不错,什么病都能治,治不了的就去市医院。毕竟人生大病是小概率事件,一辈子生一场大病两场大病,超不过三场,人就死了,何必呢!
为了看三场病,就放弃这绿水青山,不值得。
为了孩子上学,就放弃这绿水青山,也不值得。儿孙自有儿孙福,你操那么多心,不累吗?别人的孩子考上清华,考上北大,你也不用气得慌,清华有清华的痛苦,初中毕业有初中毕业的活法,这就叫“小鸡不撒尿,各有各的道”。
举个极端的例子,我老家陈万生家俩小子,上小学的时候到了夏天鞋都没得穿,光着脚上学,放学还要下地干活,回来他妈妈做饭,还要给烧火。从来没去过理发店,都是他们的妈妈用推子给推,身上的衣服总是带补丁的。结果兄弟俩一个考上了清华,一个考上了北大,一个出国去东京了,一个去帝都了。
你为了孩子能考上学买学区房,办户口,你累不累!你是不是事儿多?
当然,这只是个例,我也知道,城市里的孩子能考上大学的占大多数,但是要明白一个道理。出了校园才是对一个人考验的开始,并不是学习好就能在社会中生活的好,生活的好才是最终目的。
生活技能比上学学来的科学更重要,比如做饭。
最近都是我做饭,秦岚吃,我已经把秦岚的胃给征服了。在这里心情好,做的饭菜就更好吃了。
这些天我一直在琢磨胡喜梅这个姑娘,我不自觉就把她想象成了胡娴当年的样子。我竟然对见到她有一种莫名的冲动,这应该是对记忆的怀念吧。
我一直不觉得王立娜就是胡娴,胡娴这个人一直就活在我的记忆力没有散去。这是一个很奇怪的事情。
离着开学还有一段时间,我找了施工队,沿着以前的小路修了一个路上来。足足用了一个月总算是完工了,这条路一点没糊弄,花了三百万,我也总算是有了一个属于我的家。至于上海,我回不去了,也不想回去了。那个家,我没有一点留恋的。
完工之后,这车暂时还开不上来,要等水泥结晶才行。最后这段路起码要等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