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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杀人,下午下棋,晚上分尸,这就是于明远在作案日中一天的活动,实在让人难以想象,究竟怎样的恶魔才需要那样的生活呢?!

经过几日跟踪以及专案组在各方的调查,于明远这个杀人恶魔的形象逐渐清晰起来。

于明远日常活动范围非常规律也极为狭隘,通常都是上午去田里务农,下午则在村委会附近的小广场里休闲。他总是随身背着一个布包,里面装着扑克和象棋。他下棋的风度很好,从不悔棋,也不跟人争执,甚至对手耍赖也是一笑了之;和村民们一起玩扑克牌时,他也表现的很是谦让,经常在打完一局后起身,让给晚来的牌友玩。韩印认为,于明远休闲时外在表现出的亲和与谦卑,其实是一种深入骨髓的“自卑”在作祟!而“自卑”在韩印看来,几乎是所有连环杀手必有的特质,那么于明远心底的自卑感是因何形成的?是因为生活中某段经历造成的吗?

事实上确实如此!专案组通过多方努力,终于将于明远搬进村子之前的背景了解清楚。

他出生于当地市区,现年57岁,第一次牵扯到伤人案件中年仅18岁。那是1974年12月的一天晚上,他邀请小学时的同学、也是他唯一的好朋友到家里玩。吃过饭后,好友留宿下来与他睡在一张床上,而他的父母当时睡在同屋的另一张床上。

到了后半夜,不知何故,于明远突然从厨房里拿来一把菜刀,疯狂的向好友脸部和头部一顿乱砍,好在他父母听到动静惊醒之后及时将他拉住,好友才侥幸捡回一条命。而于明远因这起伤人事件,被劳动教养了半年时间。

1978年冬天,距离他第一次伤人过了四年的时间,一位十六岁的少年便没有他好朋友那般幸运了,他将少年骗回家,用绳索将其勒死,之后将尸体肢解,弃尸在市区一处公园的山洞里。他因此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但后来改为有期徒刑,于1998年9月刑满释放。此时他父母已经去世,可能碍于世俗的压力,他变卖了父母的房产,来到蒲宁村安家落户。

可以说,以上背景调查,让于明远与“罪犯侧写”更近了一步,他不但具有犯罪前科,而且是杀人前科,这无疑为他多年之后的连续杀人积累了经验和胆魄。可是为什么他再次杀人,会在出狱整整十年之后呢?

通常犯罪心理学家认为,连环杀手的初次杀人与他第二次杀人中间的间隔时间,是最难判断的。可能是几天,也可能是几年,甚至几十年。而对于连环杀手再次作案的原因,专家们往往都归咎于“挫折”,但是于明远的情况恰恰相反,他再次作案的时间正是他生活开始滋润的时候,对于这一点专案组有些想不通,因此对于明远是否就是凶手还心存一丝疑虑。

其实这一点韩印早就考虑过,它涉及到一门叫做“闲暇社会学”的学科。复杂的就不多解释了,通俗易懂点说,就是人闲暇下来便总要找东西填补。对于那些因为没有工作,经济收入窘迫导致被迫闲暇下来的人,如果他有反社会人格,在这个时候容易起到激化作用;而因为经济转好,收入增加等正面因素空闲下来的人,理所当然会追求享乐;即有点如咱们中国人常说的的一句俗语,所谓“饥寒生盗心,饱暖生淫欲”。于明远显然属于后者,出狱的十年间,他迫于生计,只能把所有精力和气力都放到田地里的劳作上;而由2008年开始,他的田地被征收了一部分,不但农活少了许多,并且还得到一笔数目可观的补偿款,因此他闲暇的时间便多了起来,进而开始寻求享乐,只是他人生中最大乐趣就是“杀人”!

——于明远家距离梯形地带不足一公里,而他承包的田地离那儿更近,就位于梯形地带后面那条新修成的柏油马路的西侧方向,距离失踪多发区域的“土路”,大概只有五六百米的样子。在对于明远的跟踪时,韩印欣喜的发现,他偶尔在结束上午的劳作后,会在“土路”上逗留一阵子才往家返。他总是点上一支烟,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怔怔地蹲在路边,像似在回味,又好像在等待什么?其实回家途中,于明远歇歇脚抽袋烟,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问题是他回家根本没有必要经过那段土路,这就值得玩味了;另外一直困惑韩印的转移尸体工具,于明远似乎也给出了答案。他确实没有汽车,但是有一辆平板车,他每天推着那辆足够装下一个成年人的平板车,往来与住处与菜地之间,而那辆平板车上除了载着务农工具,也每天必放着一张蓝色苫布。由此两点韩印便可以基本理顺于明远的作案过程:他于土路上等待“猎物”,伺机作案,得手后将被害人搬到平板车上,用苫布掩盖着推到分尸现场。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当时被害人已经死了,否则他是不敢用板车在大白天拉着还可以活动身子的被害人,当然作案这么多起都未让人目击,他的运气也确实太好了。还有从他的活动范围如此狭隘来看,分尸现场应该就是他的住处。

另外,专案组在走访“邻居”时也,有不小的收获。据住在于明远家周边的村民说,经常在深夜里听见他家里放着很大的电视声响,而且那时候他家的狗总叫的特别厉害,不过邻居们大都不敢招惹他这个怪人,再加上他家院墙特别高,所以具体他在深更半夜里做什么没人看见过,不过韩印和专案组分析,那个时候应该是他分尸的时间。

上午杀人,下午下棋,晚上分尸,这就是于明远作案日一天当中的活动,实在让人难以想象,究竟怎样的恶魔才需要那样的生活呢?!当然现在还不是分析这个的时候,眼下重要的是应该采取什么样的行动,将于明远在证据确凿情形下逮捕归案?

其实就目前于明远活动的情况看,他好像并未察觉到警方对他的暗中调查,如果按照韩印先前分析的那样,他很可能把碎尸残骸掩埋在他的住处,那么专案组对其住处进行搜索,应该能够锁定证据,但问题是必须要有合法的理由才行,并且这么大的案子,一定要考虑周全了才能行动,否则有可能打草惊蛇,将局面由主动变为被动。

前面提到过,专案组发动村民踊跃提供线索的方法,效果不甚理想,但支援小组鼓励他们坚持下去。果然就如支援小组预想的那样,线索不在于多,也许只有那么一条,就能起到决定性作用。

就在专案组和支援小组费劲心思商讨抓捕对策的时候,一个二十多岁的本村小伙子来到派出所,表示有重要线索要举报——他所举报的人正是于明远。

小伙子表示:大概两年前,有那么一天,他经过梯形地带那段土路时,突然被人从后面用皮带勒住了脖子,然后他被拖着退行了大概三四米的距离,便和身后的人一起摔倒了。缓过神来,他才发现勒他的人是于明远,是路旁一颗大树的树根将他们俩绊倒的。他当时就要报警,可于明远一再解释是和他闹着玩,他看看自己没怎么受伤,就也没紧着追究。后来没多久他就外出打工了,这次是因为母亲病重赶回来探亲,听家人说起关于连环失踪案和警方正在征集线索的事儿,他越想越觉得不对劲,觉得自己应该把当年的事儿跟警方反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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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档案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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