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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年龄26岁,职业是歌厅坐台小姐。尸检报告显示:死者腿部有拖拽伤,右侧面部颧骨严重骨折,死亡时间为尸体被发现一小时前,致死原因为喉头连带颈动脉被割破遭成失血过多而死,从脖颈处由右至左的环形刀口走势上判断,凶手是由背后割喉而且是一个左撇子。死者的短裙被撕碎扯到腰间,下腹部遭锐器剖开,大肠被扯到右侧肩旁上,子宫和两个肾脏被切走,由创口和血流情况判断为死后切割,凶器可以确定为一把长约30厘米的锯齿型单刃刀,击中颧骨的硬物经反复实验,确认来自一根圆形的铁棒,所有证物中未发现属于凶手的证据……

与落后的城市发展相应,长河市的社会风气也相对闭塞和保守,民风延续着淳朴和睦,治安情况一向良好,这样一起凶残的杀人案几乎是几十年不遇。案发后,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了命名为“407大案”的专案组,局长亲自挂帅任组长,副组长由刑警队长“吴斌”担任。

吴斌介绍了专案组成立后的整个调查思路:

“鉴于凶手在逃离作案现场时未带走任何财务,专案组首先排除了抢劫动机;而分析凶手在杀人后附加切割尸体这一行为特征,专案组认为这是一种泄愤行为,由此判断案件可能是一起情杀案或者仇杀案,于是布置大批警力对死者的社会关系进行调查,不过至今未发现任何对破案有帮助的线索……目前,“407大案”已经给本市造成了非常恶略的影响,社会上风言风语频传,恐慌氛围正日渐浓厚。”

吴斌说到这里的时候,闷声听了半天的顾菲菲突然插话说:“按惯例,这种恶性案件媒体会在咱们有关部门的关照下采取回避态度的,那案子是怎么流传到社会上的?”

“跟报纸电视无关,是从网络上流出的。”吴斌具体解释说,“在案发后一个星期左右,本市一家门户网站的论坛上突然出现了一个“帖子”,发帖人自称是“407大案”的凶手。我们毫不怀疑这个帖子的就是凶手所发的,因为他在帖子详细描述了死者的惨状,那是我们从未对外公布的信息,但令我们忧心的是凶手在帖子中扬言还会继续杀人,这也是我们急着寻求你们帮助的原因。”

“追查帖子的源头了吗?”顾菲菲问。

“查了,帖子是从凶案现场附近的一家网吧的电脑上发出的,但是没人能提供发贴人的信息。”吴斌说。

“网吧不是都有摄像监控吗?”顾菲菲又问。

“坏了。”吴斌答。

“坏了?怎么会那么巧?”顾菲菲追着问。

“其实也算不上巧合,常去网吧的人都知道,有些网吧的摄像头基本就是个摆设,老板要么把它关掉,要么就故意弄坏掉,因为网吧里有很多未成年人上网,他们怕留下证据。”吴斌解释说。

……

碰头会结束,吴斌张罗着要给支援部的同事接风,顾菲菲以在飞机上吃过为由推辞了,她催促着吴斌要去案发现场实地观察一番。

案发地属于玉山街道辖地,位于城西市区边沿,是长河市低收入者和外来人员聚居最为密集之地,放眼望去街区内是一片荒凉败落的景象:低矮破旧的建筑、简陋的街道、荒草杂生的广场,让刚从大城市而来顾菲菲等人,恍如穿越到七、八十年代——这里是名副其实的贫民窟。

案发现场在一个巷子口,周围密布着几十间狭小如方块盒子的平房民居,紧邻街边的一排房子是各种门店,大多数看着好像都倒闭了,招牌歪歪扭扭的,里面都废弃着。巷子交汇一条能同时通行四辆车的大马路,马路的另一边截然不同,可谓是灯光酒色、红绿相映。练歌厅、按摩店、以及桑拿房等等娱乐场所,一字排开,毗邻而设。透过玻璃窗,在时隐时现的霓虹灯光下,模糊的能看到里面走动着一些穿着暴露的女孩,案件中的女死者曾经就是她们中的一员。

顾菲菲正站在小巷口四处打量着,突然由巷子深处走出一个熟悉的身影,让她着实吃了一惊。半年多未见了,“他”变化不大,只是略显清瘦了,还有鼻梁上的黑色粗框眼镜换成细边的了,整个人要比原来看起来清爽许多,但眼神中还是一如既往的淡然、冷静、还带着一丝忧郁。

不用说,顾菲菲看到的自然就是韩印,她本以为他明天才会来到,没想到竟然在案发现场不期而遇。原来,韩印与顾菲菲通过电话之后,立即找领导协调了工作,然后便赶到机场,搭上时间最近的一班飞机。一路上非常顺利,飞机起飞降落都很准时,所以要比因临时空中管制延误在机场的顾菲菲等人早到长河一些时间。他下飞机后,给顾菲菲挂手机,发现她关着机,就明白她应该还在飞机上,由于在飞机上看了案件资料,被深深吸引住,他一时心急便独自打车来到了案发现场。

高傲不羁的顾菲菲,遇到性格内敛沉稳的韩印,便注定了他们无论任何时刻都很难表露出真实情绪,尤其当着众人的面就更加不可能,于是久别重逢,只有一个瞬间的凝视和简单的握手。

顾菲菲将韩印介绍给曹英雄和毕思莹以及吴斌,接着几个人围绕现场观察了一圈,随后开始进行犯罪模拟。在模拟的过程中,顾菲菲向韩印介绍了死者的具体身份,以及疑似凶手在网络上发帖子的情况。

在这起案子中,综合尸检结果和现场方位情况,其实案发情景很容易还原:女死者走在街边,凶手尾随在后,听到身后有动静,女死者回头张望,被左手持铁棒的凶手在瞬间击中右侧脸颊昏倒,凶手随后将其拖到巷口处割破喉头,在其完全停止呼吸的情形下对尸体进行切割,最后带着切割下来的器官逃离现场……

通过这样一个还原过程,可以看到案件有如下几个特征:

一、凶手有充分的时间,却没有性侵犯死者;二、作案方式采取先以闪电袭击,令死者失去抵抗能力,之后再实施割喉;三、选择作案现场缺乏隐蔽性;四、有严重的虐尸行径;五、带走死者的器官作为战利品。

听罢韩印对凶手作案特征的一个归纳,吴斌心急地问道:“那么,我们应该如何解读这些特征呢?”

“是啊、是啊!韩老师您分析出什么了?”一旁的毕思莹和曹英雄忍不住齐声附和着,看来这俩孩子早把顾菲菲的叮嘱抛到脑后了。

见顾菲菲狠狠瞪了两人一眼,韩印笑了笑吸引她的注意力,以防她当着吴斌的面发火,然后说:“首先,从作案方式上看可以解读出两点:“闪电袭击”表明凶手与死者是陌生关系,而割喉看起来像是一种仪式行为。凶手完全可以用铁棒直接将死者砸死,却偏偏要费一道工序,显示割喉是他在行凶中必须要诉诸的一种行径;再者,凶手在作案中分别运用了铁棒和刀具,而除了分尸现场,周围并未发现滴溅型血迹,说明凶手还提前准备了装器官的容器,由此可以看出,这是一起有充分预谋的犯罪;第三,血迹情况表明巷口处即是第一分尸现场,而我刚刚稍微往巷子深处走了走,发现里面是伸手不见五指,而且鲜有人经过,那么凶手为何不在隐蔽的巷子深处分尸,而是选择可能会被目击的巷口呢?这里面同样也可能是两个原因:一个是,凶手当时处于癫狂状态,意味着他可能有某方面的精神病症;另一点,有可能也是一种仪式行为,是他刻意的选择;第四,将没有**行为、有虐尸行为、以及器官几点行为综合起来看,表明凶手是一个性变态,如此残忍的杀人行为是为了满足其变态的性幻想;第五,凶手透过网络表明身份,目的很明显就是想引起关注度,表明他现实中是个毫不起眼的人,借助对警察的挑衅来获得身份感,这种行为特征在变态犯罪的“历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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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档案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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