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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里,冬生的眼里竟然有些泪来,续道:“出事那天晚上,我中枪昏死了过去,但冥冥之中、自有天意,竟然命大活了过来。其实当晚是有人听到枪声报官的,只因警察来查看现场时,我只道还是那伙强人,便躲进了地下室,将野蹄放出,咬死了几人,别人都没见过这是什么东西,以为有妖怪闹鬼,便渐渐都弃了这处宅子。我害怕警察会来把野蹄抓走打死,便白天时与他一起躲在地下室,晚上时再与他一起出来。我本是个叫花子,没人同情没人理,这种生活对于我而言并没有什么,反倒觉得越是没人来,越是痛快,虽然府里存粮倒是很多,有间地下冰库也放着不少肉食,但野蹄吃的量极大,到现在已经没有肉食了。幸得这里偏僻,荒郊野外,晚上放他出去,任其自己抓点什么,有时也会去远一点的地方偷家猪家禽之类的,幸好没伤过农户。我只是在等哪天野蹄实在没有东西可吃了,便任其逃遁而去,到那时我再去警察局报官,将你们影蜃大金牙告出去,但是想了很久,只觉连警察局的门,他们都未必会让我进,更遑论其他了。”

听到这里,苏奉若似觉同病相怜,颇为感概道:“老兄弟,你这话倒是不假,曾经我也沦落为乞丐,也去巡捕房报过案,可当真连门都不让我进。”

第三十七章 踏浪横流闻旧事

几人接着商议一阵后,便决定先回通州,将金断林拿住盘问,看看从他身上能得到些什么,再做下一步计较。

只是对冬生和罴魈,大家都不知该如何。要是按照冬生自己的盘算,最终的结果肯定是罴魈因无处觅食,要么在偷家禽家畜时被发现,虽说是神兽猛兽,但终究还是敌不过人类的头脑,最后下场凶多吉少;要么就是任其逃遁而去,可海宁这地方,没什么大山,无处可躲,距离长白山更是遥遥千万里,结局一定不妙。而冬生自己,主家被灭门,已没有活口,一把年纪到头来想必还是要做回乞丐,岂不悲惨?

苏奉若是个山海痴人,念念不忘的就是罴魈,兼之自己也做过乞丐,对冬生有点同病相怜之情。便说什么也不让他们继续留在这里,提议道:“我看还是这样,穆洪与薛妃贞天亮后,就先去海盐雇船,然后找辆卡车,等晚上趁天黑时将罴魈连笼装走运上船,反正他本来就是这么过来的。冬生也跟我们走,以后就在通州犬场。子阳,你看如何?”

陈子阳道:“甚好,只是罴魈跟我们到通州后,如何处置呢?”

苏奉若捋捋胡须,道:“到了那儿还不好办吗?先在犬场养着,也好给冬生作个伴。如果实在有问题,大不了再运回长白山放生,不就结了?”话虽如此,其实苏奉若哪里舍得放了野蹄,从见他的第一眼起,眼神几乎就没离开过,给冬生作伴确实也是原因之一,但更主要的是他自己想将之驯为麾兽,那可就真是至宝了。武林中人最大的愿望便是练成盖世神功;而山海中人最得意的就是能有一只极品麾兽。所谓麾兽,乃是“麾下之兽”的略称,即已被驯化服从,可作为自己麾下兵士一样的野兽。

“麾兽”历来讲究四个字——“驯、灵、攻、珍”,其中“驯”是指:麾兽被驯化服从的程度,即对于主人各类口令的服从程度,最被人看重的“忠诚”,也包含在“驯”这一节里;“灵”指的是:灵性,也就是通人性,能服从口令的未必就是灵性高的,要能够理解主人意图的才叫灵性,要心有灵犀;“攻”指的是:攻击护卫能力,此节只是排在第三位,盖因一只忠贞灵性、誓死护主的金丝雀,哪怕几乎毫无攻击力,也远比一只徒具高攻,不服主命的狼豹,更有价值得多;“珍”指的是:珍稀、名贵、品相,在前三节之上起锦上添花之用,比如同样是蟒蛇,在驯、灵、攻都相同的条件下,白蟒与黄金蟒自然更珍贵些;又比如“驺虞”与“罴魈”,在驯、灵相同的情况,更为稀少的“罴魈”自然比驺虞要珍贵,再考虑到攻击力,自然“罴魈”比“驺虞”更高出一个档次。

冬生自然没有不同意的,只是恳求陈子阳一定要为他老爷一家报仇,陈子阳自然允诺,不在话下。

到第二天夜里,一切准备妥当,陈子阳登船前又回首望了望,穆洪在一旁小声道:“形元,真的不回杭州看看夫人和孩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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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卢宋鹊:民国第一狗贩子的诡异经历第1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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