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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这种肉芽叫疣。自此,我的四肢开始一天天地变形、扭曲,许许多多的肉芽从里面长出来,互相缠绕着,像树根那样令人作呕。之前由于我身上的疮,就没人愿意理我,但自从我变成树人之后,村里人都说我被树妖缠身才得了这个病,人人对我敬而远之,包括我的孩子。我无法跟正常人一样的抓、握,甚至连走路都要费很大的力气。我吃饭、穿衣、排便都需要有人照料。由于体型庞大、营养供应不良,我经常晕倒,后期直接长期昏迷住在了医院,

我是一棵昂贵的兰花,不同的是,兰花可以卖钱,而我不仅要耗费家人的精力,还需要一笔不小的医疗费,这使我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终于在入不敷出的情况下,丈夫停止了对我的用药。我不怪他,其实家里已经债台高筑,他能做到这部已经很不容易。

在护士拔掉我身上管子的那一刻,我的心脏停止了跳动,享年32岁。

我的魂魄离开了自己的身体,在医院的周围游荡着。可悲的是,即使我变成了魂魄,手上还是有着那些乱七八糟的树根一样的东西。

在我死后的第七天,两个阴差向我走来,但当他们的钩子勾住我手臂的时候,我手上的“树枝”居然立刻将他们缠住,他们的精气立刻被我吸得魂飞魄散。自此,我成了游荡在人世间的一个孤魂,守候在儿子的身边。

原来即使我变成鬼,也没有人肯理我。

我孤独地在这世上游荡着,直到有一天一个人带着一个手指甲很长的魂魄向我走来。那个手指甲,一看就锋利无比。

那个人看着我说,他看上了我的能力,愿不愿意跟他签订一个契约,这个契约到期后就帮我超度。

我说,你最好不要靠近我,会被我的手臂伤得魂飞魄散。

那个人笑了,冲着身边长指甲的小个子一努嘴,他便张牙舞爪地向我飞过来。

如果有一个人能抑制我的能力,那我就答应跟他。但是面前的这个小个子……呵呵,又一个不懂事前来送死的。我无奈地摇了摇头,看到手臂上的树枝疯狂地向他扎去,那个小个子指甲一挥,将树枝全部斩断,自身没受半点伤。这是第一个能在我的能力之下活下来的人。

“我打赢你了,跟我签订契约吧!”那个人将左手的食指向我伸过来,叫我咬住,“咬住他,你的觉魂就被我封印在食指里,我答应你,两年之后,就帮你超度。”

我毫不犹豫地咬住了他的食指,觉魂瞬间顺着食指上的经脉流向了他的魂魄里。从此,我开始了自己的修炼生涯。跟我一起修炼的人,名字叫啊兽。

经过啊兽的指点,我已可以自由操纵树枝的生长,不再像之前那样自然生长。

但啊兽告诉我,如果我用这个本事滥杀无辜,就立即让我魂飞魄散。

第二十六章 狼人魂魄

我的魂魄是一个狼崽子,却在六道轮回的时候误入了人道。

我诞生的那一刻,接生婆“啊”地叫了一声便跑开了。妈妈看到我的样子之后也哭得昏了过去。

生下的那不是人,而是一团长着黑色毛发的线球。

我长大后,就成了一个浑身长着长毛的纺锤形怪物,全身毛发覆盖率达到98%,就连眼睑里都长着毛。自我记事起,每天唯一做的事情就是刮毛——嘴唇里的毛、眼睑里的毛,不然这些毛就会把我扎死。

小时候,我的脸由于毛发过浓而被人称为“狼人”、“狼孩”。我的本质于外表相反,我软弱、善良,第一天上学就被小朋友揪得哭着回来,从此再没有上过学。

刮胡刀是我唯一的朋友,每天早晨醒来,我都要仔细地把全身的毛都刮一遍,但粗大的毛孔还是让人们对我望而生畏。我形单影只、孤苦无依、不敢出门,唯一能做的,就是成天呆在家里看电视。

18岁,我知道不能一辈子只依靠父母,我要亲手为这个家做点什么。但我一无学历,二我的样子不能出去打工。在电视上,我看到一些侏儒在表演,于是我想,我也可以在马戏团打工。

很顺利地,马戏团里的老板让我留了下来,专门演刚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孙悟空,从此我跟着这个马戏团,开始了自己颠沛流浪的生活,但我很开心,至少我知道自己不再是无用分子,我也可以挣钱养活自己的家人,而且薪水还不少。

只是每次我一出场,所有的小孩都大声喊:“看,长毛大猩猩!”接着便是一场哄笑。

我是人,不是猩猩!

为了生存我忍受人们的讥笑嘲讽,每次演戏回来,我都会躺在床上默默流泪。虽然我的到来为这个团增加了不少收入,但马戏团里没人喜欢我,他们宁愿跟一个侏儒在一起玩耍,都不喜欢跟我这个长着长毛的家伙在一起。用他们的话说,就是我身上有一股味,一股毛发的骚臭。我只能和动物们玩耍。

可是即使这样,饲养员每次看见都严厉地呵斥我,甚至用皮鞭赶我走,他们说我身上的病会传染给动物,最后的交流渠道都被他们无情地封杀,我愈发孤苦无靠,心中的积郁越来越多,终于爆发了。

有一次我们团去L市表演,演出结束之后,由于笼子没关牢把老虎放了出来,全团上下都乱成了一锅粥,找动物的找动物,躲藏的躲藏。我由于平日里与老虎交流的多,知道老虎的习性就把老虎抓住领进了笼子。没想到驯兽员不仅不承认自己的过失,还一鞭子打在我的胳膊上,说是我把老虎引出来的。

这一鞭子成了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我所有的委屈、愤懑在此刻全部爆发,我大脑一片空白,冲上去冲着他的脖子狂咬一气,我感到嘴里一阵血腥,但我还是咬着,直到他倒在地上一动不动。

或许我天生就是个狼崽子吧,遇到事情我的本能反应居然是咬人的脖子。

最后我被抓起来判了死刑,随着一声枪响,我的魂魄飞出了躯体。我看到了自己的魂魄——全身都长着怪怪的长毛。

由于是横死,所以当阴差要勾我入地狱的时候,我情急,居然将身上的毛发长得很长,他们的钩子触不到我的魂魄,自然也就无计可施。自此我留在了这个世界上成了一名冤魂,身上带着很重的戾气,成了L市的一方霸主。我用身上的戾气让马戏团的人死于一场车祸,全部不剩。

有一天,我看到一个人看到一个人带着两个魂魄向我走过来,那两个魂魄一个手臂上长着乱七八糟的树枝一样的东西,一个指甲像手刺一般长。

那个人介绍自己叫啊兽,他说我戾气太重,不跟他签约的话会魂飞魄散,永世不得超生。

我说,那你先打赢我再说。

战斗开始了。

一个魂魄首先把自己的胳膊伸长,用上面的树枝缠住我,另一个魂魄直接把指甲伸进我的毛发,我的毛发长多长,他的指甲就长多长,直到快要刺进我的心脏为止。

终于我妥协了,啊兽伸出他的左手中指,让我咬住。我咬住后,觉魂被封印在他的中指里,从此开始了与他漫长的修行过程。

我身上的毛可以长成厚厚的一团把身体包裹,抵挡大部分的伤害,我生前的缺点却在死后却变成了自己的特异功能。

第二十八章 蓝色魂魄

我有着天空一样高贵的颜色,只是,这是一种病。

血液的颜色是由血细胞蛋白中含有的物质元素所决定的。使血液变蓝的叫血蓝蛋白,因为里面含有铜元素;使血液变绿的叫血绿蛋白,因为里面含有钒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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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一聊我在精神病院遇到的那些有特殊能力的病人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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