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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会鞋油的狗头再次浮了上来,疑惑的看了我一眼,随即便明白怎么回事。他从水里爬了出来,眼神中充满鄙视。鄙视归鄙视,鞋油还是甩了甩身上的水,来到我身边舔了舔我的脸。我看了看他,一双水汪汪的狗眼似乎给人一股莫大的勇气。我内心踌躇起来,不过内心刚有点斗争,只觉得一声玻璃破裂的声音,还没等我有所反应的就只觉得身子一轻,掉进了水里”

原来,这冰并没想象的那么厚,之前考古队打了这么一个冰窟窿,周围的冰多多少少有些潜在的裂缝。再加上我蹲在一处时间不短,顿时裂缝无限的扩散,在我愣神的功夫,脚下的冰彻底碎了”

我死命的抓住鞋油的身体,耳边传来咕噜咕噜的水声。天,我还没深吸一口气呢,鞋油可不管这么多,见我掉下来了拉着我就往下游去。由于没准备好,鼻子里进了水,我在水里咳嗽了一下,顿时嘴里仅有的一点空气全化成气泡奔向蔚蓝的天空……

2012-11-02 19:22:42

最近是怎么了,这两天可是晕了三次。我小时候也就被李洁掐的窒息过一次以后就再也没体验过这感觉。这下倒好,把我这些年的全一个劲的补回来了。天知道会不会留下什么后遗症,比如大脑缺氧会变笨,对对对,最近一段时间背英语基本看一遍就全忘了,一定和小时候有关,我要去控告那只无良的鬼魂。赔偿我精神损失费,营养费,医疗费,以及前途费”

迷迷糊糊中,我只觉得胸口很闷,肚子很胀,身体很冷”

当我再次睁开眼时,眼前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见”

不过耳边能听到一声熟悉的喘息声倒是让我放下心来,是鞋油,上高中时,我出门作法都是鞋油在身边做保镖,不知不觉对他产生了依赖性。再者我是一个乐天派,喜欢诙谐幽默,喜欢给身边的人带来快乐,我从来不会强加给自己烦恼,哪怕在这未知的环境,我不并不会把后果想的太坏”

想不到,这黄河底下还有这么一处洞天。我不禁有些疑问,考古队离黄河虽然不远,但以逻辑性来讲不可能忽然一夜间发现黄河底有一处洞天。从发掘的进度讲,也就挖了这么一点,再者如果真的发现下面有秘密,也不可能一群人都跑这水下来了。这其中肯定有猫腻,我整理了一下思路,怎么假设,都没有理由让一群非专业人士潜到水下去探索”

我刚想站起来就结实的与洞顶来了个亲密接触,疼的我抱着头眼泪儿都出来了。这黑暗的地方,没有手电,没有手机,连个打火机都没有,这抹黑的怎么去寻找失踪的人”

不过很快我就乐了起来,原来鞋油见我碰了头,双眼顿时发出绿色的光,虽然不是特别亮,但至少可以看清点东西了。不愧是妖仙,功能齐全不输于日本的哆啦a梦,高级货就是高级货”

对于这种妖法,我还是略有耳闻的,这类似于人类天眼的存在,不过功能更多。孙猴的火眼金睛估摸着就来源于此,在漆黑的洞子里,一双绿莹莹的眼睛,怎么瞧都慎得慌。我的天眼由于火候不足,根本没法像夜视仪那样看清黑暗的东西,顶多能看到黑暗中一丝丝阴阳之气罢了。

2012-11-02 19:51:42

我这才看清周围的环境,有些不可思议。原来这并不是什么洞,或者说不是什么天然形成的洞。四周都是人工雕琢的痕迹,虽不像现代那样整齐如地板,但看这精细程度以古时候而言已经相当的了得,这一点我还是看的出来的”

我们俩谨慎的往里走着,原本以为可以一帆风顺的进入,不过没多久我鼻子便问道一股血腥的味道,鞋油也提高了警惕放慢脚步”

我打开背包,发现里面的馒头已经彻底成湿透了,画的符也彻底报销,心中不免有些受打击。看过第一滴血的朋友应该清楚,史泰龙扮演的角色每当复仇时,总是一番准备,而且导演都把准备的过程加一个特写,看起来蛮厉害的样子。我们来此地之前,我也做了一番准备,画符,买干粮等等,没用到就这么的报销了。知道自己没了用处,我就小心翼翼的躲在鞋油背后,蹑手蹑脚的跟老鼠搬家似的”

终于,在拐了几个弯之后,我与鞋油发现血腥味的来源”

鞋油半蹲在那里,尾巴左摇一下,右摇一下好似侦探一般看着眼下一滩鲜血以及一只钉在墙上的尸体”

我的心顿时提到了嗓子眼,有血,我有点担心起杨娟来。如果王大叔知道了,肯定会骂我没良心,白养了这么一个白眼狼了,我的下意识想法竟然是担心杨娟,甚至王大叔的影子都没有”

至于墙壁上的尸体,我眼神有些凝重,这尸体并非是鲜活的,应该是尸变所产生的僵尸,由于年代久远,身上的腐臭味已经不浓。只见这具尸体皮肤白的跟蜡烛似的,指甲也有小拇指般细长,墙上一道道指甲抓的划痕与地上的血液令人想到这不久前发生过一场战斗”

也许有人问了,我为什么不害怕,那还用问,当然是本大仙艺高人胆大,再者有鞋油做助手自然不怕这小小的僵尸,好吧,我承认是鞋油在我身边”

我又抬头看了看僵尸的伤口,只见头颅处插着一只匕首,身上也有几处有小洞。从这匕首力道来讲,应该是王大叔,否则以那些学校秀才们的身手,我可不信能做到这一点”

鞋油抓了抓我的裤脚,我低头一看,顿时吓得一身冷汗。只见鞋油拨弄了一下一个金属制品,我发现这是一颗子丨弹丨壳”

难道大叔带枪了?我脑子浮现出一个独眼凶悍的身影,手持一把冲锋枪将僵尸突突了几下,然后掏出匕首,一脸狰狞的走向这只蜷缩在墙角瑟瑟发抖的可怜僵尸。

2012-11-02 21:38:59

我拔了拔插在这具尸体头上的匕首,居然纹丝不动。好家伙,老头的功力又有所进步了。这僵尸的形象大家并不陌生,大多是穿着清朝的官服,一蹦一跳的十分滑稽。但现实中的僵尸却并非如此,如今人们心中对僵尸的印象无非这么几种,一是咱们国产的僵尸,穿着官服,蹦蹦哒哒,喜欢喝人血。第二种便是欧洲的吸血鬼,小白脸一枚,也喜欢喝人血。第三种便是一堆烂肉,比如生化危机中,喜欢吃人肉。

僵尸的形成说容易只要地方放的对都能让死人起尸,这种现象一度被有心人用来赚钱糊口。而这有心人也是属于秉公守法的一群会些道术的老实人,他们在民间被成为赶尸匠。

如果没有天时地利,一般起尸发生尸变的都是些小角色。比如当年抓我脚脖子的李福,一张小小的镇尸符就能拿下。

僵尸的形成分为两种,一种是执念未消,魂未离体,这种僵尸只要发生尸变,看谁都是敌人,抓谁咬谁。要说为什么要咬人,这来自人类的本能,哪怕如今文明社会了,人类还长着虎牙干嘛,其实就是用来咬人的。你别喷,实话,哪位道友打架输了,可以借鉴一下,咬出来的伤口可比拳头打的要疼多了。

第二种便是高级货了,风水所养出来的僵尸,这种僵尸时间长了能修炼出灵智,产生新的生命。早知道。人类大脑是灵魂的载体,人死后灵魂弱的消散,灵魂强的大自然我不会浪费,等记忆什么的消散后就会入轮回投胎转世。如果死后葬在阴气重的地方,久而久之会诞生新的灵魂,这种灵魂没记忆,也不是生命,不在三界五行之内。至于为什么咬人,也只是本能。这种生命有着动物一样的特性,就是对领地十分重视,如果你掘了他的墓,不好意思,你把人家的家给拆了,等着他跟你拼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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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02 21:51:33

自从我家收养了一只大黑狗,我的身边从此充满了不可思议》小说在线阅读_第13章_作品来自网络或网友上传_爱巴士书屋只为作者by枫岫主人渡红尘_的作品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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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我家收养了一只大黑狗,我的身边从此充满了不可思议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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