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她的门牌号,1008,这是一组多么喜庆的数字。喜庆到无处不在的魔鬼也未曾留意到一个表情平静的男人正怀着一颗杀人犯的心在楼道里轻步慢行。
时间总是那么恰当,她还没回来,为什么她准备一个人过夜时,总是回来得这么晚,我看看表,十一点半,我还有个半小时的时间,我观察过很多次了,在某一天之外,那是他们幽会的日子,她房间的灯总在一点之后亮起来,一直亮到我无法判断那到底是灯光还是日光。
我有一把可以打开市面上所有型号的王力牌防盗门的万能钥匙,假如你们不信,你将自己家的防盗门换成王力牌的试试,我想说的是,只要你具备足够的钻研精神,就一定能打造出一把万能钥匙。
这套房子我已经非常熟悉了,但我并未在此留下任何蛛丝马迹,连一根头发也没有留下。也许我该留点什么纪念品,但迄今为止我还没有想好。
返回时,我尽量迅速,就像已经完事之后甚或就像已经有人报警之后那样匆忙地逃离现场。
月光照耀,我已消失在憧憧鬼影之间。
买双女士高跟鞋简单,但要将它顺利地穿到自己的脚上去却非易事。
我的脚不大不小,41码半。
为了让一双36码的高跟鞋适应自己的脚,我整整花了一下午时间,将并州剪的本来用途发挥到了极致。
我穿着改良版的女士高跟鞋站在衣柜前,衣柜有半边门镶有一块镜子。
看起来有点别扭,如果再配上一袭低胸套装,外加一头长发那就好看些了。但我不能为了美观而牺牲掉必要的实用。
女士套装会妨碍我的动作;长发那就更不能要了,它完全可能叫我遗留下致命的痕迹,况且几天前我已将它剪短。
我不停地在房间里走来走去,直到自己41码半的脚完全适应那双36码的高跟鞋。
但只要一站到镜子前,我就会在美观和实用之间左右徘徊。
我一向具备自我审美的高尚情趣,全身任何的不协调都会影响到我办事的激情。并且现在,这已经不仅仅是关于协调的审美问题,而是这种协调从客观上来讲已经变成了一种科学的必要。我不能只穿着一双高跟鞋去扮演一个女人。
最大号的女式套装和最上乘的假发都来自淘宝。
当快递员将它们送到我手上的时候,我认为时机差不多已经成熟了。
训练是必要的,我不是个异装癖,并不是任何人都能很快适应一套女人的装束的。
剪刀藏在哪里;当穿着不合脚的高跟鞋翻墙时应该掌握哪些要领;当打开那扇通向**之床的防盗门时,又该如何做到悄无声息;当进入卧室,奋力冲上前,一剪刀刺向他柔软的腰部时,如何能克服物理上的惯性迅速拔出再次刺向他转过来的前胸;必须得稳妥地保证他们的死亡;还得保护好自己的假发,还得适当处理一下现场、、、要做的工作太多太多,绝不能有一点遗漏。对了,白手套好像没有了。
从前的写作经历锻炼了我的熬夜功力,我可以花费整个夜晚去作实战演习。当握紧剪刀不停刺戳柔软的枕头时,我似乎已经看见一对准受死者艳丽的鲜血。
好了,可以动作了,我怕时日一久,我就丧失了行动的兴趣和激情。要知道人生充满了厌倦,说不定明天我就厌倦了仇恨,再也没有兴致去做一个杀人犯了。
行动之前,我美美地睡了一觉,一直睡到她最后一个固定不变的背叛之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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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正是生命凋落的好时节,我以冬雪之名起誓,待到来春,我会怀着一颗纯粹洁净的怜悯之心去他们的墓前祭拜。
这个秋夜与往日的秋夜并无任何不同,一旦夜深,秋风乍起,树叶摇落,萧索满地。
当我沿着路边的樟木树平静地踏着满地枯叶时,谁知道这是一个刺客?
车停在小区东侧的围墙外,我已经习惯于翻越那东侧的围墙。一个疾步上去,双手抓稳,纵身,我就落在墙外了。但因为装备的缘故,这一整套动作可能会施展得慢一点,可这无关大局,只要逃离现场,一切都不再重要了。
翻过墙头,我的心跳很快平静,就像走在自己的小区一样。
一如往日,十二点钟这里基本就看不到人,偶见人影,也是行色匆匆,只顾赶路。
我认为没有必要再像以前那样先四处转悠一圈了,速战速决是硬道理。
目标公寓庄严肃穆,1008的灯是亮着的。
打开那栋公寓的大门,轻轻地吱呀一声,没有任何异常。当然了,会有什么异常呢?除了我,谁也不准备让自己的生活稍稍发生点改变。
一切都按照演习的那样进展,我已经步入她的客厅了,客厅灯光并不比平时更刺眼。
屋里静悄悄的,没有听到预想中粗重的喘息、放荡的喊叫,和欲乱情迷时富于情调的污言秽语。
我几乎有点失望,我不想在他们疲惫的酣睡中结束他们的生命。这有点缺乏趣味性,或者说,这无法让我痛快淋漓地解恨
我认为接下来发生的事并非是由我掌控的,而是取决于已经牢牢握在手中的并州剪,当早先一切的准备全部凝聚于这把剪刀上时,在特定的场合下,剪刀似乎比他的主人更富于激情。
从某种意义上讲,我失算了。因为卧室里只有一个人,她背对着我坐在电脑桌前,手指噼里啪啦敲击键盘的声音成了这个时空里唯一可闻的音响。
必须得下手,她搅乱了我的生活,她背叛了自己生性敏感的丈夫,她必须得死,于她而言,最大的遗憾,是没有获得一个最佳的陪葬者,应该说,这是我们三个人的遗憾。
已经不容我再去作过多的惋惜和思虑了,剪刀已然替我作出了决定。
她是那么入神,以致飞奔过去的剪刀插入自己的腰部,她回头的惊愕还掺杂着聊天时的笑意,这是一张多么熟悉的脸,但这脸上分裂的表情却是我见所未见,说句实在话,要不是因为这令人厌恶的表情,可能我就让剪刀留在她的腰眼里,不再作出下一步的动作。
你惊愕什么?难道你不觉得这样的结局是你自己一手造就的么?
你又在笑什么?难道你不觉得这讨厌的笑容是对我绝大的讥讽么?
你还没认出我吧?
我握住她的颈项,剪刀紧抵在她的身体里,她的声线变得异常细弱,即便如此,我还是拽起床头的话机砸在她的头顶。
她被我拖到卧室中央,身上已经被疯狂嗜血的剪刀捅了无数下。最后一下,直接向上刺入心脏、、、
血溅了我一身,我的脸上也满是血,我让剪刀就插在最后插入的那个位置,直起身来,找到她的手机,用沾满鲜血的手指找到自己的号码,我让自己的名字陪着她度过这一生中最后的时刻。
临走,我借用了一下她芳香宜人的洗手间,洗手间的镜子上还残留着不久之前她洗澡时产生的雾气。
我想,我在1031留下的纪念品——那一串凌乱的36码女士高跟鞋的鞋印——一定会让那些愚蠢的丨警丨察惊喜万分,天知道他们踩着这曼妙的凌波微步会踏入怎样一番霍然开朗的智慧殿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