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在他们的床边,看着他们抱在一起,小二如果稍松开手,我就打他一下,等于小白终于清醒过来睁开眼的时候,他看见自己光光地被另一个光光的陌生男人抱在怀里,他叫得都快抽筋了。
小白一脚就把小二哥踢下了床,颤抖的手指指着小二说:“你这个采花贼,居然敢轻薄到我的头上,我要杀了你………”他看见自己的剑就在一边,毫不犹豫就拿了过来,朝小二杀了过去。
店小二一脸有苦说不出的表情,捡起地上的衣服,飞一般地跑出了门,门外远远地传来他的嚎叫:“疯子,两个疯子。”
我嘻嘻地笑着,对小白说:“你又不是花,怎么好意思说人家采花贼,你都老得和树根差不多了,人家肯抱你,那是你的福气。”
小白白了我一眼,说:“以前也不知道是谁,一直抱着我不肯放…掰都掰不开。”
“反正不是我,我生前从来没见过你,肯定不是我。”我理直气壮地说。
小白突然收敛了笑意,他的表情变得有些忧伤,沉默地看着我,像一只受了伤的小鹿。这样的眼神,撩拨了我记忆深处的某一个角落,似曾相识。
小白用低哑的嗓音,开始轻轻地吟唱着一首歌:“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一枝红艳露凝香,云雨巫山枉断肠。借问汉宫谁得似?可怜飞燕倚新妆。名花倾国两相欢,长得君王带笑看。解释春风无限恨,沉香亭北倚阑干。”
跟着他的歌声,不自觉地就开始了跳舞,他曲终我舞了,然后,泪流满面。
(五)
我应该在很早以前就认识小白,只是为什么我想不来了?我搜罗了自己穿开裆裤到死亡的所有记忆,却没有与他相关的,除了他唱的那首歌,我非常的熟悉。是天宝八年,皇上找专人为我写的诗歌,名字叫《清平调词》,我还为它编了一支舞,皇上对它的喜爱仅次于《霓裳羽衣曲》。
小白说他认识我,可是我不认识他,他说自己曾经是随皇上出游的排在最末位的一个小官,经常远远地看见我。他说我是名满天下的第一美女,哪会看见躲在角落里貌不惊人人言轻微的他。
我将信将疑,他的脸,他说话的方式,总在我的大脑里若隐若现,有一些记忆好像马上就能想起,但真的努力回想,却连那些隐约都消失。我对小白说:“你如此的有才华,能文能武,要想被人忽略可真不容易,我怎么可能会错过认识你,小白,你当我白痴吗?”小白笑笑,他说:“小环,我们现在认识也不晚啊。还有,别再碰我的青芒剑,你会魂飞魄散的。”
青芒剑,据说生出来就是斩妖除魔的,上次我捏他腰的时候不小心碰了青芒剑柄,结果惹来杀身之祸,幸好小白用自己的血安抚了它。小白说,青芒剑与主人息息相通,当他睡着的时候,青芒剑才会蛰伏。剑嘛,怎么跟动物似的,还分清醒和晕睡。我怕它又恨它,经常趁小白睡着的时候,指着它骂骂咧咧的,开始它没反应,骂了几天以后,我骂一句它就发出一声同样声调的龙吟,后来,如果我骂它“贱剑”,它就会发出类似于“贱妇”的吟声,如果我骂它“超级贱中剑”,它就会回应“天字头号淫妇”。连剑都骂不过,因此我十分地抑郁,而且又有一件十分奇怪的事情发生,我就开始整天寡欢。
从陕入蜀,路很长,偶遇逃回的唐兵,得知李隆基已经到了益州,进蜀的路很难走,我又不能飞,进程很慢。在这期间,我经常会失去自己的意识,过了一段时间,我才会清醒过来,小白说我不清醒的时候很像癫痫发作,整个人抽成一团,然后跳跃着消失在他的视线范围里。我清醒以后,总能发现自己嘴边有很多的毛发,有些是黑色的,又粗又长,有些是淡黄色的,柔柔的短短的,偶尔还会发现一些金黄色的毛,带着很大一股汗味。
不清醒的次数越多,我的能力就越来越强,不仅手掌上有黑线,而且全身的皮肤底下都有黑色的线流动,我已经不再需要用手掌去打什么物体,只要意念集中,手轻轻地一挥,周围几丈以内的人和物体都可以被我击碎,冒出腾腾的黑烟。
更奇怪的事,凡是我们经过的地方,总会有吃人妖怪的传言。我们每在有人烟的地方休息一夜,第二天就会听见好几户人家大清早传来哭声,东西南北,围着我和小白歇脚的地方周围,哭声四起。
小白不准我去看那些死去的人,他说死状很恐怖,不看为妙,他尽量带着我走荒无人烟的地方,可却无法避免这些事情的发生。有一次,我们连续都在深山老林里行走,几天不见一个除小白外的活人,我的情绪变得十分暴躁,小白腰里的青芒剑不停地发了声音,好像在警告些什么。那一天深夜,我明明和小白睡在一个山洞里,第二天醒来,却发现自己躺在了一个完全陌生的村庄里面,嘴里一股血腥味,低头看见自己的手上拿着一条粗壮的大腿,有很多的肉已经缺失,我狂吐了一阵,从嘴里吐出了几块肉,正好与腿上的那些伤口吻合。
我想,是我吃了人,每一次我失去意识,都是去吃人。
被我吃掉的人会是什么样子?我站了起来,走到有哭声的房子里,有很多的女人的哭声,有仆人拦住我的路,我动了动手指就让他飞上了房顶,没人敢再拦着我,也没人能拦着我,在场的人都吓得停止了哭泣,自动地躲得远远地,只有那个死人,不会动,横在了地上。或许那已经不是一个死人,而是一具新鲜的骨架,所有的肉都已经消失,只留下骨头,最关键的是,这具骨架缺了一条大腿。
我把手上的大腿安进了那具骨架,不长不短,刚好。
是我,是我,我半跪在地上,像只野兽一般,仰天狂叫。
“小环,不要这样,不要这样。”小白的声音穿透了我漫天的吼叫,他的双手从后面抱住了我,我转过身,一口咬住了他的肩膀,我的上下四颗尖牙穿过他的肩胛在他的身体里重逢,小白没有发出声音,他只是抱住我,牢牢地,不松手。
一道青光从他的腰间飞出,直冲我的天灵盖而来,小白伸出一只手,挡在了青芒剑的剑锋处,他手上的鲜血,溅进了我的眼睛。
我想起来了,他叫李白。
(六)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销愁愁更愁。”“娘娘,请原谅太白不告而别,您多保重。”
我抱着李白,跑离了村庄,眼睛里流着他的鲜血,脑中却想起了他留给我的最后一封信,天宝十年,他突然辞官离开长安,托人送给我一封信,然后从此再也没回来,我恨他,我记起来了,我恨他,因爱生恨的恨。
跑到旷野,我把他重重地扔在了地上,他的肩膀上和手上都包着白布,血仍然不停地从伤口处溢出,他那两条剑眉皱在了一起,应该是很疼,可他没有叫出声,他咬着嘴唇,一言不发。
我对他说:“五年前,你为什么不辞而别,我们不是相约六月十三日晚上私奔,一起亡命天涯,为什么你留给我一封不清不楚的信就突然消失了?你知道我有多恨你吗?我恨到几乎忘记了你,因为只要一想起你这么绝情地扔下我,我就痛不欲生。李白,你负了我。”
小白看着我,他的身体和神情都有些迟疑,他说:“你想起来了?这就是你想起来的全部?”
我恨恨地用脚踹一下他手上的伤口,看见他痛得嘴都歪了,我说:“难怪你不敢和我说我们生前就认识,你怕我想起来,会恨你,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