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遇春张张嘴,一时间竟然也没话可说,可是并不代表他认可儿子的话,说是这么说,可上好学最起码能起到旱涝保收的作用,没文化的人是有可能当上大老板,可是没文化的人也有饿死的,就像自己。可眼前这个半大小子能懂得这些吗?自己没文化,嘴上功夫居然不如儿子,朱遇春又抄起了扫把。
朱小斯的话不仅让父亲恼怒,连母亲也站在一边不说话了,只见那扫把头子一下一下的打在自己身上,每一下都疼的心里发紧,可他楞是没吭声,任凭父亲往他身上打去。
也不知打了多久,朱小斯身上都冒出来血丝,父亲也打累了,母亲也傻站在一边。终于朱遇春垂下手来,脸上的肌肉抖了一下,狠狠地说道:“不行,不上学就给我滚出这个家门。”
听见父亲这么一说,朱小斯也不答话,径直走到屋里收拾起衣服来。父母站在外面也不进去,以为他想通了自己钻进屋里生闷气。
朱小斯把书包腾空出来,装上自己仅有的几件衣服。正要出门,突然想起了什么,他又转回身,打开了房子角落里的木箱,拿出那个精致的小盒子,想了想便迅速的把盒子也装进了书包。
走到外面,看见父母还在那里生气,朱小斯鼓起勇气,双膝一软便跪在他们面前,朱遇春二人看见儿子这副表情,不禁大为吃惊,只听朱小斯说道:“爸、妈,你们别为我生气,我要走了,不闯出个名堂绝不回家。我发誓要让你们过上好日子,谁都别想再欺负咱。”说完便起身往外走去。
“小斯,小斯。”母亲在后面喊着。
“别喊他。”朱遇春阻止道,“翅膀硬了是不是,有本事就别回来。”后半句明显是说给朱小斯听得,他以为儿子只是一时生气,发了叛逆的性格,过不几天就会回来的。可是他错了,朱小斯这一走就是好几年。
他先来到二毛家里,二毛见他都把行李收拾好了,当下也不啰嗦,“小斯你在这里坐着,我去我爸店里打个招呼就回来。”
二毛走了以后,朱小斯一个人坐在椅子上发呆,难道自己就这么走了吗?闯荡天涯的日子想起来风光潇洒,但真的做起来,又有几人知道其中苦涩呢?哎……自己的生活如此,朱小斯想着就很不甘心。他打开书包拿出了那个从家里偷出来的盒子。这里边到底装着什么呢?家里有这么个东西,父母居然从未跟他提过。
他找来钳子,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它打开了,没想到这个小小的铜锁如此结实。盒子打开以后,里面一个玉石状的东西微微发着光芒,朱小斯把他拿在手里的一刻,光芒便消失了,好像钻入了他的身体。仔细一看,那一个带着观音像的玉石,呈圆锥形,顶上一个绳子贯穿而入,绳子不知道是什么材料做的,异常结实。男带观音女带佛,权当做是护身符吧。他将玉石带在脖子上。没想到精致的小盒子里装了块其貌不扬的玉石,若不是刚才看见有光芒散出,朱小斯真把它当成路边小摊贱卖的普通玩意儿了。
二毛来到店里,母亲正坐在椅子上边打毛衣边看电视,看见儿子来了也不奇怪,淡淡一句:“要钱没有,这么大了怎么不自己去挣?”
听母亲一见面就来这话,二毛不紧汗颜,自己可真够失败的,要不是身上没钱,他好像从来都没来过店里。讪讪一笑说道:“妈,我不是来要钱的?”
“……”母亲扭头看着他,好像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一般。
“我来跟你说个事,……我也这么大了,老让你们养着也怪不好意思。”二毛说道,“我跟朱小斯说好了,准备去东莞打工,挣点钱,也好养活自己。”
母亲听完他说话,居然紧张的叫了起来:“毛他爸,毛他爸,快来快来,你儿子生病了。”二毛巨汗,想着我有这么没出息吗?
二毛的爸爸听见喊声从后面走了出来,“怎么了,什么事啊?”他看见二毛:“你小子又来要钱是不是?”
“不是不是……”还没等二毛说话,他妈妈就接上了嘴,“毛毛要去打工,去东莞。这可真少见啊,不知道是不是受了什么刺激了。”
也难道二毛父母这么大反应,以前好多次劝说二毛自己找个工作,或者来店里帮忙,他都不愿意,就知道吃饱等饿,不出去给他们惹麻烦就已经烧香磕头了,没想到今天他主动提出要出去打工。
“你是不是有惹了什么麻烦事?”还是二毛他爸反应快。
“没有,真的,我和朱小斯说好了,他也上不成学,就准备去打工挣钱。”二毛严肃地说。
父母犹豫了一会,说道:“行吧,你也不小了,自己也能学着照顾自己了,去东莞正好,你二姑在那里,有事也能照应一下。对了,什么时候走?”
“我们准备一下,这两天就走……”二毛又开始吞吞吐吐起来:“那个……我这出门……也没路费……呵呵!”
“哦,只要你正混,爸妈支持你。路费我们给。”他们说道。
“那行,我走的时候在跟你们说。”二毛说完就跑开了。
回到家,跟朱小斯说了以后,两人便准备起来。这回并不是准备开路,而是准备去那“百姓公墓”。朱小斯说了,临走以前要做两件事,第一要把钱小雅身上发生的怪事弄清楚;第二就是找大头报仇。
其实也没什么要准备的,只是二毛觉得那里是埋死人的地方,准备一下有备无患,他居然当着朱小斯的面脱下裤子,换上了一件大红的丨内丨裤。朱小斯瞪着眼睛惊讶地问:“你这是干什么?”
“有备无患,那地儿可阴森的要命,穿上红裤衩百邪不侵!”二毛有些神神叨叨地。
朱小斯没工夫理他,见他穿好衣服两人便出了大门。百姓公墓处于市郊,一个叫袁集的地方,以前是个穷僻的村子,经济萧条,后来政府想了个办法在那弄了个公墓,还真带动了那里的发展。据说现在一块墓地都能卖上好几千块钱,论平方算起来都快赶上活人住的房子了。
七路公交车从市内出发,终点站就是那里,两人上了车,出了市区,车上的人便少了很多。也对,现在不是扫墓的季节,谁没事去那种地方?
下车后,眼前出现一条渣土路,两旁白杨树生长旺盛,也正是因此,当他俩走上这条路的时候感到温度骤降,不禁打了个冷战。
“确实阴森,早知道多穿两件衣服了。”二毛说道。
“都是心理作用,大热天的你穿那么多干嘛?”朱小斯倒是不以为然。
小路的尽头便是百姓公墓了,四周的围栏年久失修都已腐蚀,锈迹斑斑的,整个看上去就像是一座废弃的古堡。为了能顺利的混进公墓,两人在来的路上买了些纸钱元宝,一来能瞒过守墓人的眼睛,二来也可以打发些孤魂野鬼。公墓大门处,一间房子孤独的立在那里,里面一个面黄肌瘦的老头正坐着看电视,朱小斯二人走进去的时候,那老头一双浑浊的眼睛往他们看了看,由于手上提着纸钱,看上去像是来扫墓的,老头并没过问于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