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查的人听到那个老头,互相看了一眼,脸上显出异样的神色。然后他们就去察看那个山洞。由于怕滚下的石头,他们没有沿着陡坡向上爬,而是花了很长的时间,迂回地走了另一条平缓的路。到了洞口,他们看到,还有几块大石头排列在那里。这些石头都没有生根,用手一推,就会滚下来。这些石头,很可能是人为地被搬到这里来的,作为武器防止别人爬到洞口来。他们又查看了那块巨石。那块巨石比一间房子还大,在它的后面,有一块平地。同样的,巨石的旁边也有一些大石头,情形跟洞口一样,也应该是人为地搬到这里来的。在平地上,还有一些吃剩的野果子的残核,以及不远处的枯树叶堆里,还有人睡过的痕迹。毫无疑问,这里有人来过,大石头很可能是这个人推下去的。那么,这个人会是谁呢?
大家勘查了一下现场,就回去了。回去后向领导一汇报,大伙一分析,认为推石头的人和砍柴的老头,很可能是同一个人。原来,就在这几天,我们当地的镇政府和矿领导接到上面来的一个秘密通辑令,通辑一个“***杀人教唆犯”,是一个老地主。大家就想,这个人是这个老地主的可能性很大,于是就向上面报告,上头就派了大批军警,在云雾山的所有路口布防,又派上好多人,上山进行地毯式搜索,最后也没找到人。
这个老地主究竟是怎么个情况呢。原来,我们那是江西、广东、湖南三省交界之地。这个老地主是湖南那边一个小村子的,离我们这里山路有200多里,公路有四五百里。这个小村子人不多,只有他们家一户是地主,而且是小地主,其实就是过得稍微好点的老农。文丨革丨的时候,其实文丨革丨以前也是这样,要斗地主,没办法,虽然是小地主,也只好拉出来,谁叫那里只有一户地主呢。这个老地主已经60多了,老婆早已死了,只有一个30多岁的儿子。因为成份不好,他儿子也没娶老婆,父子俩相依为命。他们家以前是地主,但现在是全村最穷的人,经常连饭都吃不上,还要隔三岔五地挨斗。每次挨斗时都要受人身污辱,比如戴纸高帽,挂黑牌,剃阴阳头,反扭手臂,腰弯得头都快触着地了,等等,而且,还要挨打,每次批斗都打得鼻青脸肿,遍体鳞伤的。终于有一天,老地主的儿子受不了了,准备报复。这天,老地主上山砍柴去了。他儿子悄悄磨了两把利斧,又买了些糖果,把村里贫下中农的小孩,全招来了。那时候很穷,小孩见有糖果吃哪有不来的。于是他把门反锁上,拿出两把利斧就开劈,把十几个小孩全劈死在屋里。然后拎着两把血斧头,大步向公丨安丨局走去自首,很有点视死如归的味道。老地主在砍柴回家的路上,遇到邻村的人谈起这事,吓得脸刷地白了,再也不敢回家,扔下柴担就跑山上去了。后来,政府认为他儿子杀人,是他长期灌输反动思想所致,给他定了个“***杀人教唆犯”,到处通辑。由于是不同的省,所以秘密通辑令到我们那里时,已经是一个星期以后了。
老地主后来还是抓住了,与他儿子一起被枪毙,法院出了布告。我看了,依稀记得罪名还是“***杀人教唆犯”。既然是“教唆犯”,就说明老地主没有承认他推石头砸死人的事,或者压根就没承认跑到我们那座山上来过,又或者,推石头的真不是他?真相就不得而知了。所谓“教唆犯”,在今天看来,大有株连的味道,因为没有证据证明,是他要儿子杀人的。不过那个年代,没这么多道理可讲。说到这里,顺便提下“二王”。大概是1983年,辽宁出了两个很厉害的逃犯王氏兄弟。他们一路南下,杀了很多丨警丨察和平民。那年春天,我们那里接到上面通知,说根据情况,“二王”已经逃到我们那里了,要我们提高警惕。最后,果然在离我们不远的一个县的山里,被一个放牛的老农发现了,随后被大批武警包围,击毙在山上。前一段时间,报道了接二连三的杀童案,小学的,幼儿园的,都是失意人心情郁闷报复社会,但杀人的目标似乎搞错了,因此大家一致谴责。相比起来,老地主的儿子杀小孩,不管怎么说,也算是冤有头债有主,是报应。
(蛋在生前多白扯,肉于死后便红烧)
这个故事就到止为止,下面讲另一个。
那时候,经常搞公判大会,一枪毙都是一大批的,先游街示众,然后拉到刑场去。这个女的被枪毙后,她的家人晚上就去收尸。那个年代,“罪犯家属”是非常不光彩的,被人岐视,所以他们家的人白天不敢去。晚上到刑场后,这家人很震惊地发现他们女儿的尸体不见了。他们就想,会是谁干的呢。政府不太可能,上午行刑时,他们也在现场,政府的人执行完毕就全撤走了,有家人收尸,政府是不会管这事的。黑道上的兄弟或者他女儿的其他密友?觉得也不太可能,一般来说,只有在没有家人收尸的情况下,死者的朋友才会出面。类似的情节,在很多影视剧中都有出现。一个要犯被朝庭处斩后,大家都不敢收尸,这时这个人的某个至友大义凛然地站了出来。但现在不是这样的情况啊,现在是死囚的家属来了,但尸体不翼而飞了。他们在附近找,怎么也找不着。
他们在附近找啊找啊,怎么也找不着。突然,他们发现,附近有一堆土有挖过填埋的痕迹。于是就想,不会是埋在这下面吧,就用锄头开始挖。果然是埋在里面。不过,出现了更令他们伤心、震惊和气愤的事。这个女人的头、手掌、脚掌、丨乳丨房和外阴,全部被人割掉了。而且,同埋在下面的,还有一具女尸,也受到同样的对待。这具女尸是另一个女死囚,当天枪毙的十几个人中,有两个女的。这会是谁干的呢。毫无疑问,这个女的是黑社会,肯定有很多仇家,平时恨她的人很多,尤其那些被抢被打的。这些人干出这种事也有可能。但有一点不好解释,就是另一个女犯不是同案,而完全是另一个案子,跟她一点关系都没有,如果是她的仇家泄愤,为什么会连另一个女犯也这样对待呢。
现在丨警丨察声誉不好,看看在网上有多少骂丨警丨察的就知道。但在那个年代,丨警丨察的威信很高,声誉比较好,一说是丨警丨察办案,大伙都很配合。G市不大,当时只有20万人口,要查出这个人来,尽管有难度,还是有可能的。这个丨警丨察分析,此人切割头颅等器官,然后又把人埋了,那他就要带刀和锄头,又要带装器官的东西,比如编织袋之类,而正常的收尸者是不会带这些东西的。同时,他应该是骑自行车,不太可能坐公交车或步行。于是他就去问收尸的其他罪犯家属,在现场有没有看见带着锄头和袋子、篓子的人,或者动过那两具女尸的人,或骑自行车的人。问来问去,有一家男犯的家属称,他们看见一个50多岁的男人,拿着一只蛇皮袋,翻过两具女尸中的一具,当时他们以为是这个女犯的家属,至于那人的样子,当时是傍晚,他们也没注意,只知道他的蛇皮袋鼓鼓囊囊的,有浓重的山椒子的味道。山椒子的颗粒与胡椒子相象,是我们当地的一种药材,具有很重的辛辣味。显然,此人是要用大袋的山椒子来掩藏切割的人体器官,以及刀、短柄锄等工具,同时用山椒子的气味来掩盖血腥味,以免走在路上被人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