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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注释之如烟往事:

1,一条马路

文中“聚春堂”“敷香院”所在的四马路,即是如今上海书城林立的福州路,在当年,属于英租界,曾经还有个带有宗教色彩的名字,叫“布道街。”

引致一点:叫布道街是因为此处曾经有过传教类活动,改叫四马路是因为修了大路直通时髦跑马场,而叫福州路,据传是因为当时一个管事老外的妖艳中国小妾的祖籍。

综述来看,这条年数不小马路的名字变迁,倒也在一定程度上刻录下了隐约的历史,像一个略带讽刺嘴脸的旁观者,泰然趴卧,悠然赏戏,我对这条马路的行为颇为赞赏,所以在文中,出现了一个和它一般总是变幻着名字的人物,就是那位鼎鼎大名永远不死的大BOSS眼睛小朋友了。

现今,众人尽传四马路就是当日的最大的烟花地,其实不然。

在当时,四马路有着“路东文化街”,“路西妓女窟”之说。意思就是说,在福州路的东面,也同现今一般,是所谓的文化名人的聚集地,分布了图书,报馆,美术等文化领域的行业;而路西妓窟所指的就是太平军攻陷南京城,大批江浙苏的烟花女逃难行至上海后,于四马路西侧定居而开的大批脂粉香馆,其中即有来人就困操皮肉生意只为吃饱饭的,也不乏如秦淮头牌类翻云覆雨手的顶尖人物,于是,如人分三六九等,妓馆在此处,也逐渐的有了各位的分类,于是各司其位,各守其责,井水不犯河水,将高端中端低端市场,滴水不漏统统拿下。

引致一点:一条马路,一头一尾,两个极端,最光明和最黑暗的事业共存,仿佛一个缩小的模型。注意,这里的黑暗并不是指妓院不合法,除却一般在家里偷摸拉客的暗娼,当时一般开馆营业的妓院都是有执照的,属于正当的经营行业,纳税大户,有当时政府保护,当时的妓女,也同样是被政府登记在册,特别是讨人,除非被人赎出,否则一生就是老鸨的财产,若要私逃,老鸨完全可报警捕抓,所以文中当整齐要求十三玲珑与之逃离,十三玲珑是一口拒绝的。话题止此,先来扯一下暗娼,暗娼在表面,实则是良家妇女,或者还有别的正当职业,就像文中的白娘姨,开了个裁缝铺,实则里面是暗娼门,暗娼是没有执照的,不用交税,偷摸拉客,拉客方式类似现在搞走私货的,繁华马路上一把拉住来人,低声问一句:“LV要哇。”当时的暗娼门,有像白娘姨这样,自己拉皮条,手底下有妓女的,也有夫妻搭档甚至母女搭档。母女搭档,听起来,真是血淋淋的事实啊。所以,上海人老早称妓院为“窟”,音同“哭”,如今看来也带了一些隐射的意味。

转回来,再来说说明明是正当经营的妓馆行业如何黑暗。当时的妓馆,特别是高等妓馆里的妓女,表面还是很风光的,她们的妆脸穿戴,甚至带领着当时上海女性的服饰流行。但说清楚了,这只是表面,就像画皮,外边人看到的是一副美丽皮囊,内里的腐臭烂肉,就只有自己知道了。

卖身银钱的克扣先不谈,当时妓女的买卖,特别是低等野鸡的买卖和买一只吃的鸡,是差不多的,为极普遍之事,在文中,因裘纨素负债疯狂,十三玲珑就想把她卖去低等妓院,这在当时,是很正常的,妓女在老鸨眼里,就是生财的工具,捧高落低,只在妓女银钱进出的多少。而低等妓院中的妓女,日子就只能是一个惨字形容了,一般一日就是躺在房内接客,无论来客几位,统统揽下,据说有的妓女懒惰,一整日躺在床上,连裤子也不穿,只为方便。这样的状态下,妓女生性病就变的普通,当时政府也有规定妓女定期检查身体的措施,如文中潘楚怜被说感染性病,沈容倩做证她为通过身体检查的妓女,但这样的措施在当时而言似乎也只是杯水车薪的举措,否则,也不会在解放后有政府为大批妓女巨资购买盘尼西林(即青霉素)治疗性病之实事了。

而在各个妓院中,各位老鸨还有管理妓女的各类独门手段,打骂饿饭的常事不说,文中提过眼睛害怕的“针刑”,是指尖针扎肉不见血,安娘姨遭遇过的变态许家大妇实施的“猫刑”,是指扎紧妓女裤脚放猫入裤裆,这些,都是当年真实存在过的妓院私刑。

可见,妓院,真的只能说是男人的天堂,于女子而言,连在里面做鬼,都是一件惨事。

2,聚春堂

文中虚构的聚春院堂在当时算高等妓院,上海人也叫长三堂子,四马路上的长三堂子很多,文中提过一笔的会乐里就是真实存在过的最豪华的长三堂之一。在当时,除单人单做的书寓外,上海的妓院粗分三等,一等长三堂子,二等称幺二,三等就是野鸡。书寓,大家文雅的名字,指的是没有老鸨,自由之身的妓女,这类的妓女多是穿梭于当时社会的高端场所,接触的是当时顶尖的人物,说的通俗点,就是交际花。至三,四十年代,书寓的妓女一般会跟着客人洽谈生意或者出席酒会,她们的寓所,也会办一些上层人物的小型聚会,妓女帮助代办,从中抽成。文中十三玲珑生怕邢安娜自己另作,就是怕她自己开书寓和她抢生意。其实,温琦也算是书寓,在杭州时她应是带着冬冬单做,但到了上海滩,她因为人生地不熟也因为别的原因,才自降一级,把码头靠在了聚春堂。

而最早清末的时候,书寓和次一等长三堂子里的妓女一般是不留客过夜,只是做些饮酒作诗,看似风雅之事。但至文中年月,已是近解放前的四十年代,当时的长三堂子,许多已尽失当年风光,不再与嫖客之间只玩柏拉图,互斗巧心思。皆是养家糊口为上,陪夜留客之事也屡见不鲜。所以才有了文中金盏菊留客过夜,潘楚怜嗤之以鼻。长三堂子自降门面后,甚至连出局子的三块钱也降至了与幺二相同的两块,最后,竟降至一块。而幺二却一直坚持不降,所以当时一度,传有“滥污长三板幺二”的说法。至此,长三堂子这类高等妓院给外人的神秘感,也一点一点在撕破,逐渐走向末路,文中汪先生老婆去大闹潘楚怜的房间,正是此意。

文中聚春堂的格局,正是四十年代上海长三堂子“住家”的格局,长三堂子当时分两类,“大场户”与“住家”。“大场户”的布局较为复杂庞大,“住家”则一般是以一个老鸨(即姆妈)带三至四个妓女(即先生)组合而成。作为妓寮的房屋,多是老鸨租赁来的石库门小院,自己再做二房东,而在文中,聚春堂是十三玲珑买下的,这里只是出于故事内容需要,在当时,买下房屋做妓寮的事,并不多见。

而先生与姆妈之间,则是互为合作的关系,彼此立下契约,先生“包”的一间可以接生意的房间落脚,契约一般以一个季度为算,一个季度约满后,看各自情况另立契约或者走人。

关于契约里姆妈的提供与先生的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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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娘事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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