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人也会选择在鬼市销赃,因为他们偷的东西,见不得光,只能趁着天黑去买。
久而久之,鬼市越传越神秘,就变成了传说中的那样。
当然了,现在也是有鬼市的,但是不多了。
据我所知,在国都市有两个,云城这边就一个,在路东区。
哈,这也能算是对传统文化的一种保存。
不过,现在治安好了,即便是鬼市上,也没有贼人销赃的了,大多都是闲着没事,来卖自己的旧货。
“行,一会我就去!”
我抬起手看看表,才八点半,鬼市还没开市,最少也要再等两个小时。
奶奶的,到底什么人会大晚上去逛那种地方呢,肯定是tm吃饱了撑的!
就这样,一直在警局等到晚上十点。
程晨开着车,把我送到路东区,一处旧厂房的边上。
在很久之前,云城的路东区全是工厂。
后来,这边发展成为市区,工厂就都荒废了。
那一片厂房边,没有路灯,十分昏暗,照亮只能借助月光。
所以,鬼市就选址在这里。
也不知这帮人怎么想的,估计是因为在这边摆摊没人管。
程晨把车停稳,我掏出手机,打开手机上的手电功能,用它照着亮下车。
这是逛鬼市的规矩,每个来买东西的人,都要自带手电。
走进之后,就见厂房边一条大路,足有五米多宽。
路两边的地上都铺着席子,上边摆满各色各样的旧货,摆摊人全坐着小板凳,十分整齐!
在微弱的月光下,这画面,打眼一看还挺阴森。
因为时间尚早,只有四五个来逛的顾客,手中也都拿着手电,几道光柱晃晃悠悠的。
我学着其他顾客的样子,用手机照亮,东瞅瞅,西看看,为的是不引起别人注意。
不多时,走到一处小摊前,用手机一照……啊!
他这摊上,摆的全都是玻璃罐,每个罐子里都装着黑色的小虫子,用纱布封口。
奶奶的,这好像就是蛊虫!
抬头再看,摆摊人身穿黑色斗篷,头上扣着黑色大尖帽。
这身打扮,跟我之前见过的滇南蛊族人一模一样!
“嗬……这虫子挺有意思啊!”
我假模假式的,蹲在摊位旁边,装作很感兴趣的样子。
摊主呵呵一笑,声音好像从嗓子眼里挤出来的,让人头皮发麻。
“呵呵……这当然是好东西!”
“怎么呢?”
我打量着这些虫子,故作疑惑地问到。
摊主咳嗽两声,不紧不慢地说:“咳咳……这叫许愿虫,买回去之后,你有什么诉求,就可以把这虫子,下到你想对他提出诉求的那个人身体里,之后,他就会对你百依百顺!”
“这……这不就是下蛊嘛?”我继续装傻地问。
“哟,你还挺懂!”
摊主又一笑,朝我伸出两根手指。
“二百块钱一只,给你便宜些,一百八,要不要?”
“这……”
“别犹豫,这是正宗滇南蛊虫,我就是蛊族的人!”
摊主怕我不信,赶忙又补充说到。
“哦……你真是蛊族的人?”
“那还能有假?”
“小爷找的就是你!”
一边说着,我伸手去抓他的手臂,本以为他会强烈反抗,因为蛊族人身手都不会太差。
却没想到,我三两下就把他按在了地上,他压根儿不会功夫。
“你怎么不反抗?”我好奇地问到。
“反抗个毛,你凭什么打我啊!”
摊主急了,一说话,满嘴的云城口音,合着他tm不是滇南人啊!
“你到底什么人!”我大声冲他吼到。
“我就是一卖虫子的,别的我一概不知,孙子说瞎话!”
“去你的吧!”
我把着他的胳膊,用力一掰。
“啊……你是什么人啊?”他疼得大叫,忍不住反问。
“我,我是个好人!”
不多时,程晨叫来了丨警丨察,直接把卖虫子这家伙给带走了。
他摊位上的虫子,也全被没收。
经过调查,这些虫子全都来自滇南一带。
据这小子交代,他这全都是在网上上的货,到这边来卖。
网上确实说这是蛊虫,也说了让下蛊人用血喂养49天之类的说法。
但他没想到这东西真能害人,还以为那些人就是买回去玩,或者是当宠物的。
他也是觉得这东西比较玄乎,挺有意思,而且北方没有,所以能卖高价,所以才会选择做这门生意。
其余的,他一概不知,但是供认了孟强的蛊虫是在他这买的。
听完这些事,我心头一震。
奶奶的,难道滇南蛊族都通过网上售货的方式来售卖蛊虫了?
要知道,那可不是什么好东西,纯粹是害人的物儿。
这东西要是普及开来,恐怕不只危及一座城市那么简单!
可能是我太爱多管闲事了,反正一琢磨,我就觉得难受,就想去跟进调查。
奈何警方只能调查到这里了,顶多对这位蛊虫摊主进行批评教育,最多也就是罚点钱。
至于滇南的那个蛊虫供货商,并非云城警方能够涉及的。
所以,这件事只能就此告一段落,即便我热血沸腾,也只能蔫眯着当吃瓜群众。
更何况,滇南蛊族的人大多数都住在那边深山上的寨子。
那些寨子,大多用的都是自己的规矩,有一种不入世的感觉。
所以,调查来比较困难。
转天一大早,没精打采去上课。
李天昊着急忙慌跑过来,总算带给我了一个好消息。
那便是他的堂姐已经痊愈了,身体还有些虚弱,但已经没什么大碍。
听完之后,我心里又很不是滋味。
本来是很好的一个女生,只因为爱网购,就被快递员算计了。
骗财骗色不说,还给下蛊,恐怕她这辈子都要留下心理阴影。
至于这个孟强,真不是人啊!
不过现在没什么事了,我也就放心了,这事办的还算圆满。
“以后有事还找你!”
李天昊美滋滋的,肥厚的手掌不住拍在我肩膀上。
“哈哈,好啊!”
我点点头,倘若他推荐一单就有钱赚,我还是很愿意帮他做事的。
当然了,我也并非贪财,赚的钱也无非是劳动所得。
再说了,不赚他们这些有富人的钱,难道要我去赚穷人钱?
嗬……就是打死我也不会去坑穷人,那不符合江湖道的规矩。
正想到这,就听身后有人叫我,声音还挺熟悉。
“有理……”
“嗯?”
我猛地转过身,却发现,站在我身后的,竟然是我高中时候的室友王鑫宇。
王鑫宇和李天昊身材差不多,都是小矮胖子,身高一米六五左右,满脸青春痘。
可别看他其貌不扬,他那时候,可是我们班的学霸,各科都能考年级第一。
本来以他的成绩,去清北都不是问题。
但是云城大学开下全额奖学金和高额奖励金的条件,所以他选了云城大学物理系。
当然了,人无完人,他学习好,其他地方就不太好了。
比如,特别抠门。
他很少去食堂,基本上都是周一来的时候带七张饼,每天中午吃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