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巴士书屋说:没有收尾的作品并非都是太监文,也许...就好比你追求一个人,最终她(他)并非属于你。

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月里,‘死人’这件事情是常见的。

这条山沟里也许不久之前发生过一场激烈的战斗,地上有不少横七竖八的尸体,硝烟还在弥漫,地上的尸体还没有来得及处理,交战的双方就已经匆忙离开了。

或许是一方窜逃,一方追击,又或许是两败俱伤,各自退走。

总之现在没有人会处理这些尸体。

这里是大山,六月天气,到明天中午这片山沟就会弥漫着一股令人呕吐的尸臭,不过在这个年月这种味道对许多人来说并不陌生。

这个地方廖无人烟,很难有人出现,就算是有人也没有几个愿意去触霉头触碰尸体,他们的唯一结果就是等着腐烂发臭,被山里面的野狗啃食掉身体,然后被蚊虫所覆盖,身上长满蛆虫最后化作这山沟里面的白骨。

“一个,两个,三个...”!声音很轻,是一个女人从山沟的里面朝着这边过来,她穿着一件那个年代女人常穿的衣服,层色还算不错。

那个女人的披着黑直长发,耳边有些许发髻挽起,很是利落,披到腰间,女人都喜欢漂亮,像是大户人家的小姐,与这硝烟弥漫的环境倒是有些格格不入。

她脸上很干净,很漂亮,肌肤雪白,她慢慢的走过来。

女性是感性与胆小的生物,或许在那个年代死人见多了,连这样一个女孩子见到这么多尸体竟然丝毫不怕,且也并不在乎那地上的尸体,死人见过太多,或许已经麻木了。

她一边走一变数着,不少尸体身体已经被打成筛子,但是也无所谓,在她眼中那和蚂蚁似乎没有多大区别。

“三十二”!

当她数到最后一具尸体的时候整了整,好奇的盯着那句脸色苍白的尸体,是一具女尸,穿着灰色的衣服,带着灰色帽子,正中间有一个五角星。

她是三十二具尸体中唯一的女尸。

“这么多男人堆里就你一个女人,怪可惜的”!那女人蹲下来,脸上显现出一丝怜悯。

“那我把你埋了吧”!那女人说道,拖拽起地上的女尸朝着山沟里面走去,尸体本该很沉重,但是那女人似乎并不多费力气。

山沟很深,也不知道拖拽了多远,一路上都是被鲜血染红的痕迹,最后那女人把那具尸体放在一个深坑旁边,是一个漩洞。

这里将会是那女具尸体的最终归属,虽然没有一个坟头,但是好在尸体有地方眼毛,不会被野狗之类的吃掉,算是不错。

这算是革命之后的善终吧。

“阿娘,她还活着吗”?是一个六七岁的的小男孩,穿着灰色的粗布麻衣,躲在女人身后,弹出一个小脑袋,稚嫩的脸上带着羞涩与惊惧,用手挡住眼睛,但是食指与中指呈现剪刀的形状,好奇的盯着地上那个一动不动的女人。

“活不了了”!女人摇摇头说道,竟然对孩子都丝毫没有避讳,倒也是奇怪,她捏了捏小男孩的年“阿宗,都说了叫我姐姐”!

“不嘛,不嘛”!小男孩调皮的摇着头,甩得跟拨浪鼓似得。

“阿宗,帮我把锄头拿来”!女人说道,小男孩步履蹒跚的朝着里面跑去,竟然有一间木屋,看来这对母子就住在这里了。

咦!还没死透”!明明脸色都苍白,胸部已经停止起伏跳动,但是她却说没有死,难道她是医生?

她在那女尸身上检查了一番,在那女尸的胸口处又一片被鲜血染红,她是胸口中枪身亡的,子丨弹丨穿过胸膛,打了个透心凉。

“看你一个女人在这种地方也蛮可怜的,能不能活下来就看你自己的运气”!那女人说道。

她不知道从身上什么地方掏出一把刀,她竟然随身藏着一把刀,看来是一个警惕性挺高的女人。

她用刀在自己雪白的手心化了一道口子,顿时间殷红的鲜血便冒出来,她将鲜血往那一具女尸中弹的地方滴下去。

一滴、两滴、三滴、四滴......

“能不能活下来看你自己的运气了,我可是救了你的,也希望你晚年死去的时候不要怪我”!那女人说道,她望着地上一动不动的尸体。

......

“咳”!

也不知道过了好久,幽静的山沟突然传来一声轻微的咳嗽,声音带着一丝痛苦。

“阿娘,阿娘,那个姐姐她活过来了”!山谷里小男孩稚嫩的声音传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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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妃进入阳朔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已经被人盯上,不知道是天生的锐感还是长久以来见过太多这样的情形,又或者是那两人根本就没有刻意的隐藏自己。

一个带着一定鸭舌帽,长脸,二十多岁,冷峻帅气,另一个光头,将头发刮了,一颗脑袋铮亮铮亮的,就跟一灯泡杵在那里似得,都是二十五六岁的年龄,男人最黄金的那几年,但是霍妃却知道这两人是很老练的杀手,杀人越货这类事情恐怕已经是轻车熟路。

在法国的时候就有不少人,但是霍妃都躲过去,不知道这些人是会算还是怎滴,竟然知道她回国之后的第一站会是桂林的阳朔。

不过这里可不是海外,既然已经站在这熟悉的土地之上,一切都能自己做主,强龙不压地头蛇。

更何况她不是蛇那么简单。

霍妃走在长街之上,很多年没有来这里,都快不记得上一次来阳朔是什么时候,那时候霍宪宗才六岁,在阳朔的街头遇上了霍妃,那时候的阳朔远没有现在这样的光景,或许是看霍宪宗可怜,又或则是可爱,本已经麻木的她竟然将那个可怜的孩子带上。

这一带就是那么多年,霍宪宗也渐渐长大,从中国到美国,再到法国,辗转这么些年,如今霍宪宗已经不再了,从当初叫自己妈妈,再到姐姐,又到妹妹,最后自己竟然成了他法定的女儿,现在想想都感觉相当的滑稽,这事情说出去或许没有人愿意相信。

这到底是谁占了谁的便宜?一个女人做了同一个男人的母亲,姐姐,妹妹以及女儿,而一个男人做了同一个女人的儿子,弟弟,兄长以及父亲,这是一件多么可笑与滑稽的事情,说出去绝对没有人会相信竟然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这关系乱,一团糟。

霍妃身着一件酒红色吊带露肩长裙,材质上等,一眼就能看出是属于精细的丝绸,一丝头发都能落下的那种,在膝盖上去几厘米地方开了一个岔,裙摆形如百褶,脚上一双银白色镶砖的精致细跟高跟鞋,露出雪白的脚背,黑色长发垂落,两耳边又继续发髻挽起,耳朵上是一对莹白色吊坠耳环,走在人群中绝对是最耀眼夺目的那个人。

一路走过来就有不少人纷纷驻足回眸。

她只有二十岁的样子,站在茶楼的临江庭院,这里能够看到闻名中外的漓江,和询的江风吹来,带着淡淡的腥味,黑色如同丝绸的长发飞舞,看着远处的漓江,嘴角画着淡淡的笑容。

虽然这些年这座县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地貌很难在短短几十年内变化到无法辨认的地步,她隐约记得这地方当年是一处河床,靠近里面的是一条老旧破败的街道,这既是河床也是街道,那石板路每天都是湿漉漉的,滑不溜秋的,霍宪宗在上面可摔了不少的跟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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