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巴士书屋说:没有收尾的作品并非都是太监文,也许...就好比你追求一个人,最终她(他)并非属于你。

安律师见老许不搭理自己,努了努嘴,起身,准备去冥想一会儿好下半夜来接班,只是,他刚刚起身,动作就马上僵住了。

许清朗直接把电影暂停,

二人对视了一眼,

安律师有些不敢置信地笑了笑,

“还真有不开眼的?”

“是妖气。”许清朗说道。

一道白色的身影从营地内飞速地跑了出去,越跑越快,近乎化作了一条白色的匹练,发出了一声“嗖”的破空之音后,直接消失不见。

“这狐狸跑这么快,是去会老情人去了?我说,这么久不见,俩人,哦不,俩妖不得直接干柴烈火啊?”

来的既然是妖,那么肯定是冲着白狐来的。

老林子很大,但里面的妖却不是很多,尤其是近百年来,对于妖来说,日子过得格外艰难。

寻常日子里,它们也不敢没事做跑出来害人,举头三尺有神明,修行不易,谁都不想挨雷劈。

白狐既然出去了,安律师和许清朗也就没再动了,安律师又重新坐了回来,比之前更打起了一些精神。

大概半个小时后,

白狐回来了。

安律师一直坚信她是去会老情人去了,毕竟以白狐的风情,估计当初也是东北老林子里的一枝花,肯定留下过很多羁绊。

但现实往往是那么的残酷和血腥,

白狐的嘴里叼着一颗硕大的猪头,猪的獠牙很长很恐怖。

“噗通”一声,

野猪头被白狐甩在了安律师和许清朗面前。

白狐转而又走到水壶旁边,自己用爪子按倒水壶,开始清洗自己的爪子和嘴巴。

“确实干柴烈火。”许清朗看了看安律师调侃道。

“这野猪精也是可以的,咱们人类结合还讲究个门当户对呢,这妖怪不讲究这个就算了,连尺寸是否配对也不讲究了?

活该!”

安律师起身,

见白狐要走回帐篷里去,

当即喊道

“喂,只带个头回来不够我们吃啊,身子在哪儿?我去抬回来。”

仅仅是一个猪头,也忒少了,反正带进来的物资用一点少一点,一头野猪也够大家吃好久了。

白狐停下脚步,

侧过头,

看向了安律师,

黑夜里,白狐的眼眸泛着淡淡的绿色异光,格外慎得慌。

白狐舌头在自己唇边舔了一下,

很红很红,

空气中,

忽然弥漫起了一股子浓郁至极的血腥味。

“你全都吃了,就剩点儿猪头肉给我们?”

白狐点点头。

“额,好,谢谢啊。”

白狐见安律师没什么要说的了,就钻回了自己的帐篷。

安律师提起猪头,指了指它,对许清朗道

“老许,是腌一下还是直接切片?早餐地话吃这个会不会太油腻啊?”

“早上再收拾吧,我先腌一下,然后直接烧烤,我带了孜然,你现在睡不着的话,可以再去采点野菜蘑菇什么的。”

“行。”

安律师没急着走,而是先点了一根烟,道

“你说,之前老板要做动物世界时,这帮大仙儿一个接着一个跑来求情,怎么这会儿到老林子里,见面就直接干起来了?

而且,

这一整头猪啊,

难不成对于狐狸来说,尾巴越多意味着食量越大?平日里也没见她怎么吃东西啊。”

“可能是派系不同吧,你有兴趣的话明天可以问问它。”

安律师吐出一口烟圈,

把手中的猪头拿起来再看了看,

随即像是发现了什么,

把猪嘴给扯开。

“哈哈哈哈,这头野猪居然还有一颗大金牙,我去,这么新潮的么,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现在连妖都这么拜金,要不得要不得哦。”

安律师一边感慨着一边把这颗大金牙给掰扯了下来,

放在掌心位置掂量了几下,

挺有分量的。

“这附近,可能有金矿吧。”

“我们是来找龙脉的,不是来找金矿的。”

安律师闻言,把金牙收入自己口袋里,没好气地道

“你信不信要不是我发现得早,明早要让老板吃烧烤时吃到这颗金牙,他肯定会让咱们几个专门离队给他找金矿去。”

许清朗想说些什么反驳一下,

却又觉得安律师说得很有道理。

“行了,我去采点野菜回来。”

“小心点,一般鬼故事里最先出事儿的往往是那个大半夜先离队的龙套。”

“放屁,以我的本事,还会出事?”

“那些龙套基本也会说和你刚刚一样的台词。”

“…………”安律师。

深夜的老林子倒是不怎么安静,想象中的万籁俱寂确实只存在于想象中;

北方的风,像是北方汉子那嘹亮粗狂的嗓门儿,一直刮个不停,像是一只巨大的手,拿这片老林子当作琴弦不停地杂弹着。

讲不出什么韵律,也没有什么可靠的五线谱,但就是这么杂乱无章的,时间长了,居然也习惯了。

一手提一箱电池的中年男子走到了一条小溪边,

他其实有些后悔了,

电池,

买得有点早。

就像是去一个地方旅游,一般都是回去的前一天甚至是回去的当天在飞机场或者火车站凑合着买点“特产”回去就是了。

哪有第一天就买很多特产,然后一直提在手中到处跑的?

再者说了,比起天津人都不吃的狗不理包子,比起成都人都不吃的张飞牛肉,

类似上述这两种只能在特产商店才能出现购买得到的“当地特产”,

这电池,

很难买么?

满大街,

随便找个杂货铺都能买得到。

但既然买了,

就带上吧。

电池不能受潮,

所以男子很小心地用塑料纸包裹了好几层,隔着小溪,放在了树叶堆上。

随即,

他走到小溪边,

蹲下来,

掬起一捧水,

开始洗手,

他洗得很认真,非常非常认真,可惜周老板不在这里,否则若是看见了,可能就会因为对方这种认真洗手的态度产生惺惺相惜的感觉。

都是爱干净的人啊。

洗了手,

甩了甩,

男子坐在了地上。

溪水的水位,

开始慢慢地下降,

以一种肉眼可见的速度下降,

而在溪水中央的位置,

渐渐的露出了一处飞檐。

千年以来,中国人对于房屋建造上,一直有着属于自己的执着和独特审美,精细执着到连屋檐也有着独具匠心的设计。

用现在的目光看来,当年的大家其实都是住在“艺术品”之中,而现在,却砸锅卖铁地把自己送进公寓房的牢笼里,像是提前住进了一个大一点儿的骨灰盒;

区别无非就是有些骨灰盒会和那些放干果瓜子儿的塑料果盒一样,分几个格子,也就衍生出了套二套三的骨灰盒款式。

溪水下面,

是一座庙,

只是不知道多少年前,

这庙被掩埋了,估计也塌了,

可能这还保存得稍微好一点的飞檐,现在成了它唯一昂起的骄傲,提醒着其昔日所拥有的辉煌。

这是一座城隍庙。

点点黄色的光芒开始在男子旁边凝聚,最终凝聚出了一个书生的人影。

书生一身黄色的朝服,

整个人看起来,很是疲惫。

你可以从他身上清楚地感受到一股衰败的气息,在不怎么引人注目的边边角角位置,还有着些许残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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