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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日常行为基本就在这三点中度过,闻闻汽油,看看暖玉,看看小说。然后把暖玉套进小说里开始编,有时候暖玉是个清朝时某个坐拥千亩良田的员外女儿,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后来碰到了微服私访的皇太子——爱新觉罗·榔头,两人一见如故陷入热恋,但暖玉却被恶人相妒,那恶人花钱找巫师欲施法将暖玉变成丑女,但巫师青光眼外加脑痉挛,施法时候歪了一点,不小心把皇太子变成了一条狗。从此,暖玉开始抱着狗儿四处寻求帮助,最终在白雪漫天的冬季,一家人吃上了狗肉火锅。

有时候,暖玉也是江湖上恶名昭著杀人无数的女魔头,当时的天下第一剑客——上官榔头决定要为民除害,便只身悄悄潜入女魔头的家中,藏在其床下,按兵不动伺机而发。但女魔头回家脱衣洗澡时候,上官榔头爱上了她,并且决定不杀她。为了能够天天看女魔头洗澡,剑客屏息伏地,一动不动,七天过后,终于饿死了。

当然,秦暖玉也有可能是个男的,他是个惩恶扬善的侠士,有一天碰见几个流氓欺辱一个民间女子上官榔头,他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苦战十八回合后,他终于帮助流氓将民女绑了起来。后来侠士见流氓给的辛苦费太少,一怒之下斩下几人狗头,将那民女上官榔头给放了,民女得见侠士神威,深深爱上并嫁给了他,从此上官榔头和秦暖玉的七十八房姨太太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这类故事,我每天大概要在脑中编上几十个,而往往编故事的时候,我都会目光呆滞一动不动,就会给别人造成一种“这是愣巴!”“胡说,这tm是神经病好么”“我觉着更像疯子”的感觉。为了避免成为他们口中的愣巴疯子神经病,我大多时候都会找个蚂蚁洞,用装作研究动物文明变迁史的姿态来掩饰自己思考时的呆样。结果这样一来,他们又说我是个“看蚂蚁的愣巴疯子神经病”。

我一看这样也不行,看来要拓宽视野,不能仅仅局限在蚂蚁身上,于是我开始看蜘蛛、毛毛虫等一切能活动的动物,再到后来,盯个黑板擦,盯把剪刀也可以度过漫漫课堂时光,反正无论我看什么,他们始终说我是个愣巴疯子神经病。

而长久以来编的故事,印成书都能建个图书馆了。长时间处于这种看书编书的过程中,我的空间想象力和逻辑思维能力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锻炼。在我15岁的时候,一般的小说已经勾不起我兴趣了,通常看不到一半就已经猜出了结局。

所以,我一直认为自己不是愣巴疯子神经病。

针对这情况,暖玉在初中时也曾和我进行过一段对话:

暖玉:榔头,你是真傻还是假傻?

我:不知道。

暖玉:听我爹说,你两岁时候就认识一百多个字,李先生都说你是神童,现在怎么回事啊?

我:我现在也能认识一百多个字。

暖玉:……榔头你是真傻还是假傻?

我:你看呢?

暖玉:你问我呀?反正跟正常人不一样。

我:他们是真傻。

暖玉:他们傻?你是指哪些?

我:觉得我傻的人。

暖玉:包括柳第一?

我:包括。

暖玉:他可是没拿过第二的高材生,放眼全县也是无人匹敌。

我:仅此而已。

暖玉:也倒是,你也是多年来稳居第一,比柳第一还稳。

我:排名只是个僵硬的表象,不重要。

暖玉:那你考一回第一,让我看看你的僵硬表象。

我:我考第一,你长大了嫁给我。

暖玉:行。

我:来,立个字据。

暖玉:立就立,谁怕谁?

就这样,奠定我婚姻基础的“十年之约”就这么郑重签了下来,上面只有短短一句话:若榔头(上官青楼)期末考试拿第一,我秦暖玉十年后愿嫁给他。下面三个秀气的小字。

我之所以一定要娶暖玉,不只是因为她好看,我不是那么肤浅的人。而更重要的一点,是我要对她负责。7岁那年,我们相约一起去小河里洗澡,但是暖玉不够友好,不让我跟她一起洗,只能相隔几十米分蹲两处而洗,中间还隔着一道弯。后来我们洗完澡后发现衣服被人偷了,我厉声大骂一顿偷衣贼后,光着腚把赤身裸体的暖玉背回了家,那种滑滑腻腻的触感陪伴了我许多个寂寞的夜。

我至今也没告诉她衣服是我偷的。

那天签完“十年之约”回家之后,我将那张纸拿给我爹看,我爹瞅了一眼,露出两排大牙就笑了:憨货,想娶秦家姑娘还用考第一?老子多给你攒几年钱就行了,秦老三跟咱这关系,成为亲家不就一句话的事吗?

我抢过字条,一边往外拉一边说:爹你先爬出来好吧?满圈的猪都让你熏得直翻白眼了。回回你喝完酒,猪跟着醉生梦死。

我爹的本事我知道,指望他攒钱,我下辈子都得打光棍,能把我不少零件养活大就已经不易了。身为一个祖传的铁匠,同时又是白事带头人,哭丧委员会会长。那自然不用多说,这等艺人按理说在村里都是有一定地位和财富的,但我爹不行,好酒好赌,一边挣着一边输。三岁那年差点把我都给送出去,当时我爹跟几个外村的工匠吃饭,他喝了一斤多酒后开始跟人家打牌,输的昏天暗地,最后没得输了,脑子一激灵,突然想起来自己还有个儿子。当场就把我当赌注给押上了,后来他们要掀牌决胜负的时候,我及时出现在门口并且洪亮的喊了声爹,对方看了我一眼,裤裆一紧,立刻把要掀起的牌给盖了回去:八方啊,我输了,钱都给你。他们走后,我爹翻开那三张牌,是3个a。

事后我爹分析,肯定是我满脸绿漆、穿着大红裤衩、手持小榔头、头戴铁碗、脚踏白鞋、口咬猪尾巴的形象把他们给吓着了。

所以,指着我爹给我攒钱娶媳妇儿的愿望是不可能达成的,我只能靠自己,还有那张字条。

那天夜里,我小心翼翼的将字条收起来放在一个小木盒里,从那天起就开始搂着小木盒睡觉,并于当天夜里完成了人生中第一次春梦。

那年,我15岁,一条蔚蓝色丨内丨裤5元。

那年,秦辉的失踪,使得一切都成为了幻影。

第二章无柳三院

谁说时间漫长,如静似止?

这几行字的功夫,我24岁了。距离娶暖玉还有1年。

虽然9年未见,但我一直坚信暖玉不会走去太远的地方,这是作为未婚夫的直觉。

秦辉是在集市上失踪的,他喜欢自己赶集,但在那天之后,秦家人再也没见过他。派出所找寻数日也未见踪迹,走访调查之时,集市上卖羊肉汤的人说看到过一个描述的像秦辉一样的一个男孩,他进了“玩把戏”的帐篷,“玩把戏”是指那种专门演绎“割人头”、“变戏法”之类的小杂技团。后来又有人看到了这个小男孩上了一辆外地牌照的面包车,而那时监控尚未健全,警方也找不到了那辆面包车。有了目击者,加之那年头时有孩子被偷,秦辉之案也被定性为拐卖儿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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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废才——逃离疯人院,干倒老院长,迎娶小护士,走上人生巅峰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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