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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四)“时间到”

这铝热剂的燃烧威力自不用多说,3000多摄氏度的高温可以持续五分钟甚至是十几分钟,看这个大容量的型号,最起码十分钟起步,其燃烧能力就是中小厚度的均质装甲也得被融化了,更何况是一种生物,即便这种生物非常邪性。

眼下仅仅用了不到10秒钟,这堆“发丝蛊”就被烧成了灰烬,在这期间的前几秒钟,它还疯狂的舞动组成其身体的那些细须妄图挣扎,并发出“嘶—”的刺耳声音,好像是在哀嚎,但片刻后就一点动静都没有了,在地上化作了一摊黑灰。

而持续的高温甚至把地面的砖石都给烧红了。

“哎,对了,你这不有燃烧弹吗?那刚才直接连人带这玩意全都烧了不就行了?还额外用药干什么?”我说。

“老项,我这不是为你考虑吗?那丫的用了这药跟‘发丝蛊’分离之后还能撑一会儿死不了,然后你亲手结果了他,不正好出了气吗?

我要是直接烧死他,你事后想想,是不是还会留下点遗憾?”李嘉豪说。

他这话说的一如既往的纨绔,可这话里的内容配上他神秘的背景,却让我有种不寒而栗的感觉,不过李嘉豪身上隐藏的秘密那不是当下一时半会儿能够搞清楚的,所以我先按下此事不想,只是说:

“李大公子,你还贴心呐。”

“那是,我可是公子哥里出了名的高情商。”李嘉豪说。

“不仅情商高,手段更高,你从小在北京长大,又是一口地道的‘京片子’,没入选那个‘京城四少’的排名,真是可惜了。’”我说。

“京城四少?开什么玩笑,那四个货两个干房地产的,一个投机倒把的,还有个干饭店的,全攒在一块,那能比的上小爷我一根指头吗?让我与他们为伍同名,丢不起那人。”李嘉豪叉着腰说。

“哈哈哈,这话说的实在,以你的本事,这四块料的确加在一起也在你面前不值一提。”我笑着说,这话不存在半分戏谑,那是真心的,而李嘉豪听了也表现的很受用,也笑着说:

“过奖过奖!”

说完还象征性的给我抱了一下拳。

我俩一边说着这些闲话,也就一边走到了汪怀聪的身边,我说话归说话,但眼神一直盯着他,怕他再耍花样,不过看他此时和那“发丝蛊”分离后的样子,的确如李嘉豪所说,只剩下一口气了,什么都做不了。

除此之外,汪怀聪那条原本粗壮畸形的左臂,在“发丝蛊”从他体内爬出来之后,就迅速干瘪萎缩,到现在,已经只剩下一张皱到一起的干皮,体积不足之前的十分之一,还没有他那条正常的右臂大,我用脚一踢,直接碎了,里面连骨头都没有,看来能长出这么一条怪臂来,也是“发丝蛊”进入他体内后的产物。

而看到我俩走过来一边一个站在了他的两侧,汪怀聪左右看看我俩,看得出虽然虚弱,但意识还很清醒,他先看了我一眼,并未说什么,但转而去看李嘉豪的时候,就瞪圆了双眼,然后说了句武侠电影中的常见台词:

“你,你到底是什么人?!”

“你问我啊?我就是李诚宏的儿子李嘉豪啊,你还在香港绑架过我,这么快就忘了?看来不仅是贵人多忘事,像你这种贱人,也记性不好。”李嘉豪点了一根烟,然后笑嘻嘻的说。

“李诚宏不可能是你父亲!他没有你这么厉害的儿子!”汪怀聪说。

“李诚宏当然是我爹,不过呢,我为什么这么厉害,这事跟你没半毛钱的关系,你还是别跟我瞎扯了,想要你命的在那边呢。”李嘉豪说着就用夹着烟的右手指了指我。

受到他的提醒,汪怀聪又把头扭了过来,用同样瞪到极限的眼睛看着我,然后说:

“项骜,你敢不敢放我走,有朝一日我还回来找你报仇的!”

“报仇?你先搞搞清楚是你跟我有仇,还是我跟你有仇,另外,我刀头舔血的生活从十几岁过到现在,你当我是傻子吗?放你走?上次就想宰了你但没杀成,这次我当然不过放过这个机会。

对了汪怀聪,你还记得我在泰国给你说过的话吗?我要把你的心挖出来!现在就是我兑现那句话的时候了。”我说,与此同时,我已经把别在腰间的子母刀拔了出来,刀刃向下的握在手里,把身子往下一趴,对准他的胸口就下了杀手。

汪怀聪张大了嘴巴想说“等等”,但只说出一个字,我的子母刀刀刃就已经全部没入了他的左胸之中,然后我用力一拧,将伤口从一个条状强行扩大成一个拳头大小的血洞,接着将子母刀拔出交到了右手,随后左手往里一伸,用力捏住那颗还在微弱跳动的心脏往外猛的一扯。

汪怀聪的心,被我挖了出来。

随即向着旁边一甩,将其远远的扔了出去,这一幕虽然有点血腥,但对于我本人来说,那真是爽极了,这正应了一句老话:

要解心头恨,拔剑斩仇人!

虽然我用的不是剑而是刀,也没有把他斩首而是挖心剖腹,但这话形容我眼下的心情,那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而汪怀聪本人也在我这一系列动作后,双眼不瞑的死了个彻彻底底。

“啧啧啧,老项,你还真是残忍,我还以为你一刀戳死他就得了呢,没想到说挖心还真挖心。”李嘉豪说。

“这种事当然得‘说到做到’,我还说过要活刮了他呢,要不是这里没时间,我非得一刀一刀把他给剔了不可!”我说。

“行吧,看出来你是恨透他了,这次大仇得报,开心吧?”李嘉豪说。

“开心个屁,外面还有一大堆事没解决呢,把这里该收拾的东西收拾一下,就赶紧回去,还不知道正面战场上怎么样了呢。”我说。

“好吧,这种事都听你的没错。”李嘉豪说着,把手里已经抽完的烟头就这么轻轻的一弹,看似随便的飞出,但最后却准确的落在了汪怀聪尸体左胸上我切开的那个血洞里。

而我说的“把这里该收拾的收拾一下”指的则是把还插在墙上的雪枫刀拔下来,还有汪怀聪遗留的那柄金蛇剑也得拿走,虽然它的主人是个恶棍,但这剑却是是宝兵器,作为战利品,是很有必要收入囊中的,另外,就是我估计汪怀聪的身上还有好东西,比如那颗当年他在越南用来逃跑的“避土珠”。

然后我把汪怀聪的尸体倒过来抓在空中抖了半天,最后“咣当”一声,从他嘴里掉出来一个东西,仔细一看,不是别的,正是那颗“避土珠”,知道这样能找到“避土珠”的原因是有上次的经验,他没有使用的话估计就藏在肚子里,用的时候会再吐出来,如果这样倒不出,那我就得给他开膛破肚,虽然这么做有点重口,不过我无所谓,现在给倒出来了,那省的我再动刀。

用身上便携式水壶里的饮用水把“避土珠”给冲洗一下,我将其拿在手里,看了看它,说:

“这次汪怀聪怎么没吐出这玩意儿来逃跑啊?”

“‘避土珠’顾名思义可以避土,在陆地上使用自然没问题,但这里是水下,四面八方都是海水,而且地面上也没有一点土壤,都是海底火山岩凝结后运进来再人工凿出来的,‘避土珠’在这里发挥不了作用也很正常”李嘉豪说。

“说的有理,不过李大公子这么了解这‘避土珠’,你知道这东西怎么用吗?”我说。

“用起来也简单,就是拿在手中集中精力,心里想着可以避土遁地,就能钻入地下,但前提是地面以泥土为主,全是石头的可不行。”李嘉豪说。

“那看来还不能放到土质地面上,否则这珠子往下一避,那陷到哪里去可就不好找了。”我说。

“这个不必担心,‘避土珠’是要有人拿着才能发挥效用,单独一颗珠子即便放在土质地面上也是不会避土陷入的,而且即便是拿在手里也得精神高度集中才行,就是我说心里想着避土遁地。”李嘉豪说。

而拿到了“避土珠”后,我还在汪怀聪的尸体上搜出来好几件随身物品,都是用途奇特的东西,其中最典型,也是堪称宝贝的是一双鞋套,从外表判断,这鞋套看起来好像是某种不知名的动物皮毛制成的,我上下打量了这东西一边后,说:

“鞋套?他打仗带这个干什么?”

李嘉豪凑过来摸了摸鞋套的材质,随后说:

“这丫的还真有好东西,老项,你赚到了,这个鞋套的价值可不比那颗‘避土珠’差。”

“它有什么作用吗?”我说。

“这叫‘踏水靴’,套在鞋上或者是直接穿在脚上,能让人在水面上行走、奔跑,如履平地,据说是由闯过‘死结’,寿至300岁的海獭皮制成,拿到市面上,那可是无价之宝。”李嘉豪说。

“这么厉害?”我看着手里的这副被李嘉豪称为“踏水靴”的“鞋套”,又仔细看了看后半自言自语半给他回复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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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澜——探险、夺宝、激战,看一个小人物终成一代枭雄的热血传奇第5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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