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些枪的历史距今最少也要上百年了,即便保养的再好,那发射的也都是穿透力很差的铅弹,大部分都还是用早期无烟火药作为发射药,有效射程很难超过200米,这让用惯了现代武器的我俩看的有点直“嘬牙花子”。
可这是人家的一番心意,更何况有总比没有强,所以我与虎牙在顿了片刻后,就进去各自都挑选了一主一次,一长一短两支枪,并拿了配套的子丨弹丨袋与子丨弹丨挂在身上,这边勉强算是又重新武装起来了。
我选的是一支M1901霰弹枪,而虎牙则用了一支“马林”杠杆步枪,他的弹药是西部时期最常见的钝头步枪弹,但我却没有使用霰弹,而是用的与印第安大叔一样的独头弹,并且M1901的口径是10号,比常见的12号要大不少。
这10号口径虽然没有印第安大叔手里那支双管8号口径的猎丨枪丨更大,可它的火力持续性更强,因为有弹仓设计,一次性可以最多装填5发子丨弹丨,如果算上枪膛里的那一发待发弹的话,就是6发,打一发向前推动一下杠杆再拉回来就可以退出弹壳并完成重新上弹,反应速度比拴拉式非自动步枪还快。
所以别看我的口径略小一些,可整体的火力并不比印第安大叔差,持续性还更强。
值得一提的是这种M1901霰弹枪其前身是著名的M1887型霰弹枪,后者原本是可以同时使用12号与10号两种口径弹药的,可由于后者的原始设计结构强度不够,偶尔打两发还行,打10号弹药打多了枪废的很快往后还有炸膛的风险,当年生产该枪的温切斯特公司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就专门出了一种M1887的改进型,用于发射10号霰弹,而这种改进型就被重新命名为M1901型;M1901的生产时间是1901-1920年,一共生产了79455支,这对于一种枪来说,属于非常稀少的产量了,若是现存于世,那拿到枪械市场上绝对可以买一个六位数以上的好价钱,没想到我在这里居然能用上一支,一想到这一点,使用“古董武器”的落魄感还算是被冲淡了不少。
虎牙那边的“马林”步枪也是一种经典型号,问世至今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了,性能自然是不能跟现代轻武器相提并论,但经过一个多世纪的考验,这枪可靠性高,售价较低,弹药威力大,可以一枪打死壮年雄性驯鹿这个级别的大型猎物而广受欢迎,是当年美国西部拓荒时期,如牛仔、赏金猎人以及杀人越货的通缉犯等各路牛鬼蛇神的必备武器之一。
另外,它的容弹量也较大,弹仓内能装10发子丨弹丨,加上上膛后在枪膛里的那1发,就是11发,在手速够快的射手手里,这11发子丨弹丨能在5、6秒内全部打出去,射速不亚于后来的半自动步枪。
最主要的是“马林”是步枪,不是霰弹枪,射程相对较远,只要枪法够好,用它裸眼最远能够攻击300米左右的目标,这在那个年代绝对属于“远程武器”了,虎牙选择它,也是为了能尽量远一些的射击目标;而我在没有趁手的如狙击步枪一类的远程高精度枪械的情况下,更擅长近战歼敌,所以我选的是更适合贴在几十米距离上“呼”对方一脸的10号口径霰弹枪。
子丨弹丨袋上我俩一样,都是西部传统风格,由牛皮制成,分为上下两条,上一条斜挎在肩膀上,子丨弹丨就插在前面的皮质插孔里,下一条则像腰带一样系在腰上,我的是上条能插30发,下条能插20发,总共是备弹50发,算上枪里的6发子丨弹丨,那一共就是56发。
而虎牙因为用的是步枪,步枪弹的口径也比我这个10号霰弹枪要小得多,所以配用的子丨弹丨袋的容量也更大,他的上条能插60发,下条能插40发,总共可以携带100发子丨弹丨,加上枪里的11发子丨弹丨,总携弹量就是111发。
我与虎牙的副武器都是“柯尔特”左轮手枪,这个前面说过不再赘述,只是这印第安大叔的副武器比较特别,我俩以为他也得选一支手枪来着,结果他却找了一张弓挎在身上,还挂在腰上一个箭筒,里面一共插了20支箭,这箭筒的尺寸不小,如果放轻箭的话,装50支绝对没问题,但只装了这么多是因为里面的箭又长又粗,看样子这20支箭都是箭头重量达到150格令(弓箭领域常用的计量单位,1格令大约等于0.6克,150格令也就是大约90克左右)的重箭,弓的设计虽然非常传统,不过并不是印第安人常用的短弓,而是融合了大量后世设计的重型猎弓。
换句话说,这东西跟他手里的猎丨枪丨一样,也是用来猎杀大型猎物的。
而经过后来的交流我俩才得知,这位印第安大叔居然是这座“普韦布洛”小镇的镇长,而且他在当镇长以前,就是个职业猎人,因为猎杀技巧高超,当上了当地猎人协会的会长,然后一步步通过族群推选,当上了镇长。
话再说回来,我们三个用5分钟左右的时间准备好了武器弹药后,再次上路,这次依然是印第安大叔在前面带路,我俩在后面跟着,撬开井盖钻下去,按照柔性平板终端上对步行距离的计数,三人猫着腰顺着下水道向前走了大约800多米后,来到一个竖井前,上面又是一个井盖,沿着梯子往上爬,把井盖顶开钻出来时,一股浓烈的马粪味儿就穿入鼻孔之中,这味道要放在平时那绝对属于挺呛人的那种,可现在经过了前面“温迪戈”嘴里散发出的腐臭味的“锻炼”,这点马粪味儿就显得不值一提了。
至于为什么会有这么重的马粪味儿,那是因为从这里爬上来后,竟然达到了一个大型的马厩之中。
“这里是镇子上的政府马棚,镇政府的马都存在这里。”印第安大叔说。
“镇政府的马?那不就是公务马吗?21世纪了除了私人马场跟军马场以外,还有这么集中养马的地方,还真不多见。”我说。
“养马是我们部落的传统,是一个男孩走向男人的必备技能,就像打猎一样,虽然汽车更快,但它在这里不灵;难道你们没有发现我们镇子里几乎没有汽车吗?唯一的一辆在两年前还坏了,早就不能开了,现在扔在镇政府大楼的后院里盖着布,你们应该也没看见。”印第安大叔听了我的话便如此说,他那句“不灵”,我知道是什么意思,应该是指此地地形复杂处居多,所以汽车到不了的地方也多,这就给养马提供了文化传统以外的另一个实用性理由,这在很多地方都不罕见,比如国内西藏等边防部队在恶劣地形上巡逻时,车上不去,但徒步又不行的时候,代步工具就是用畜力,只是品种很丰富,不仅有马,还有骡子、驴、双峰驼,甚至是藏牦牛。
至于他说镇子里没有一辆汽车的事情,经他这么一提醒,我回想一下心说对啊!跑到这里至今好像还真就没发现一辆汽车!
我听说过有一些特别保守的印第安部落不接受现代人社会的很多东西,其中轻则不用电子产品,重则就是连汽车也不开,看来这里的这个镇子,应该就属于相对更加保守的后者了。
“我闻言‘温迪戈’什么都吃,只要是活物基本一概不放过,并以最爱吃人而闻名,那这里的马怎么没被攻击?”虎牙问。
“就是因为‘温迪戈’最爱吃人,所以这里的马才暂时没有受到威胁,它们之前只顾着吃人了,然后后来又在镇政府大楼附近围攻你们,所以就没顾上马,不过这只是一时的,它们一会儿就会过来的,我们得赶紧走。”印第安大叔说。
“嗯,是这个道理,那请吧。”虎牙说。
我们三个随后又各自选马,这位镇长有自己的坐骑,我俩则我选了一匹纯黑色的马,虎牙选了一批枣红色的马,不论是我俩的还是印第安大叔的,以及马厩里的其它马,都是典型的欧洲血统的大型马(北美本土并不产大型骑乘马,所以在16世纪西班牙殖民者入侵美洲之前,印第安人并未见过现代意义上的马匹;而在之后的反殖民斗争中获得了欧洲马,遂逐渐将其容纳到了自己的驯马传统之中),身材高大,四肢又粗又壮,相比于我在国内经常骑的蒙古马,这些欧洲马在速度、爆发力以及载重能力上都占优势,不过在耐力与耐粗食上则远远不如蒙古马,适合比赛、短途交通,也是冷兵器时代重骑兵坐骑的最好选择之一,“温迪戈”的速度奇快,我们骑上这种以速度见长的马匹,倒也有利于脱身。
选好了马匹,三人认镫搬鞍骑了上去,在印第安大叔打开马厩大门之后,他一声富有部落气息的“哦哦哦—”的呼号下,我们仨就骑着马与马厩里的其它马匹一股脑的顺着正门“鱼贯而出”。
身背西部时期的枪与弹,骑着北美印第安人养的马,奔驰在飞沙走石的荒原上,我忽然有感而发,对虎牙说:
“你说咱们现在像什么?”
“什么?”虎牙不明所以,便如此回答。
“像不像‘荒野大镖客’。”我笑着说。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