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徐布的掌从早前在缅甸拍死面拳拳手的“平掌”变成了“立掌”,从动作上也就从“拍”变成了“劈”,用类似铁砂掌劈砖的动作去劈原獒的狗头;他的第一掌,劈在了左前方最先冲上来的一只原獒头上,掌根正中眼眶的位置,这原獒头大如斗,一看就是一锤子都砸不趴下的那种,但这架不住徐布的掌力凶猛外加“断掌雳”的共振效果,所以在外力上便将原獒被击中出给打的当即裂开,里面的眼球也爆了出来,而共振效果则直接透过头骨,将它的大脑震成了“豆腐脑”,顺着破裂的眼眶就淌了出来。
此一掌过后,徐布紧接着又是第二掌,这一掌是斜着往外推,击中了右前方杀过来的第二只原獒的颈侧,打的一声晃动关节才能发出的那种闷响,这只原獒身子向着受力的方向一歪,落地后七窍流血,身体抽搐几下后就不动了。
用语言的描述来说这两只原獒是一前一后,但实际上几乎就是同时扑上来的,要不是徐布先左后右的打翻它们,我基本分不出来是谁在前谁在后。
能做到这个程度,虽说有“断掌雳”手套的辅助,但徐布出掌的速度与力道都依然可以堪称是“非人级”了,可要让他还能再像之前那样打掉刚才这两只,那是万万做不到的,这两只原獒兵分两路,从左右夹攻徐布,徐布躲过其中一只的扑击,对另一只躲闪不及,被扑倒在地,刚才闪过的那一只则顺势掉头回来,把撕咬的目标对准了在旁边的周洲。
我此事就站在他俩的身边,那岂有不出手相助之理,先举枪打爆了压在徐布身上那只原獒的头,再去救周洲;只是就这么一个举枪打死攻击徐布身上那只这么一个眨眼之间,另一只已然蹬着地面纵身跳起,向着周洲扑来,此时它的身子处于凌空状态,而我完全是用一个下意识的动作,就是飞身出去用肩膀把周洲给撞开,赶在那恶犬扑中她之前,先将她撞倒在地,让其扑了个空,而我则没有时间再去抬枪,直接拔出子母刀横着就压在了刚刚落地的就原獒背上。
以我的体重,想要压住一只比狮虎都小不了多少的动物那是相当困难的,但我扑上来的目的可不是压住它,而是弄死它!
这期间我左手勒住它的脖子防止自己被甩下来,然后左手持刀向着它的左侧肋下就猛扎过去,一连扎了六七刀,它在这个过程中挣扎的十分剧烈,但每当我扎上一刀,它的挣扎强度就小一些,当扎到最后一刀的时候,这只原獒的身子终于一软,软踏踏的趴倒在了地上。
可还不等我站起来,就感觉头顶一阵腥臭扑鼻,往上一看,一只巨大的狗头倒着映入到了我的眼帘之中,这是在我的身后又来了一只原獒,这个站位且不说时间上如何来不及,就是来得及,我也因为身子倒对着它而拿它没办法,我用刀捅不着,而它却能一张嘴就咬住我的脸,毕竟我也张嘴去咬它那肯定是咬不过的;而已这玩意儿能把钢制枪械给咬到形变的咬合力来看,它若咬住我的脸这么稍微一使劲儿,我这五官差不多就得一个都剩不下。
眼看着黑洞洞的大嘴扑面而来,即将吞没我的视线时,我一闭眼,心说完了!这次是真的栽了,即使侥幸不死,也得彻底毁容。
但我闭眼后的一秒钟内,除了有几滴口水滴在了我的脸上以外,并没有传来我预想之中皮肉外加面骨被咬碎的剧痛,反而是一声惨叫从我的正上发出,我随即睁开眼睛去看,发现眼前没有了刚才的血盆大口,取而代之的是老特的身影,此时的老特嘴里正叼着那只1秒钟前还准备咬死我的原獒,而且叼住的位置正是脖子,看到这只原獒的脖子已经扭曲到一个匪夷所思的角度,很显然它的颈椎已经被老特给咬断了,而老特的嘴巴上,也四处都是鲜血,往它的身后看,更能看到至少6只横七竖八的原獒尸体,死因全部都是颈椎被其咬断。
在我还被眼前这一幕而震撼的时候,一只在老特身后靠上来的原獒被它尥起后蹄一脚踢在了下巴上,在空中竖着翻了个跟头就重重的摔在地上不动弹了。
我们这边打的如此“热闹”,其他人也都在拼命,冉氏兄弟那自不用说,冉景成保护着冉业成,开始开了几枪,后来发现这距离太近,目标速度太快,而他的那只4号口径的“超级大枪”又太大,用起来相当不方便,他便索性直接先将其从身上拿下扔到一边,左手拿出他那柄巨型工兵铲,右手拿着那挺作为其副武器的XM-556型5.56毫米6管手持式加特林机枪,近处用铲子劈,远了就用机枪扫射,一通恶战下来,四周也是“尸横片野”,打眼一看,最少有10只以上的原獒尸体倒在他的四周,但即便攻势如此,却没有一只能碰到他,相比都被扑倒过的我与徐布,不仅是在力量上,这冉景成以寡敌众的本事,我俩亦是不如也。
除了这几位以外,表现最抢眼的那就当属胡元华、王凯歌、杨雪俪这三位了,他们的战斗力真心是大大出乎我的意料,我本以为他们三人多年摸金,最多就是胆大心细,心理素质好,外加身体不错,都50多岁了仍然能够在这高原之上活动自如,不次于比他们小20岁以上的年轻人,但眼下他们三位可不是我先前想的那么简单,他们都是在手中的56式半自动步枪与少许双管猎丨枪丨打光了子丨弹丨无法击退原獒进攻,同时也是来不及重新换弹后,便拿出身上携带的冷兵器投入近战。
先说这胡元华,他的武器是一柄“十八剁”开山刀,这是一种美军当年为了在越南战争中适应丛林作战中时常需要披荆斩棘开路需要而设计出来的一种工具刀,也可以用来近身格斗使用,开了刃后手臂粗细的树枝想要削断如同探囊取物一般轻松,这种刀十分常见,不过在胡元华的手里却用出了不一样的风采,他用刀的特点就两个字:凌厉,刀招简单但出手狠辣,绝不拖泥带水,而且他的步伐也相当灵活,闪转腾挪之间可以躲过大多数的攻击,躲不开的就上刀连削带刺,几番较量下来,2只原獒死于他的刀下,还有几只被击伤而血流不止。
如果说胡元华的步伐快还能用他体态结实健康来解释的话,那王凯歌就显得非常突兀了,因为他的外号就是“王胖子”,不管从哪个角度讲,他起码从外形上看都不是能划入矫健范畴之列的,可即便如此,此人表现出了完全不是他这种体形能拥有的灵活度,不仅如此,他的随机应变能力也很强,多次用一些看似笨拙的动作,化解逼到眼前的危险,而他手中的兵器也是一把刀,但这刀肯有特点,是一种非常少见的刀具,那上大下小,钝头短刀身的外形无不在说明这是一柄“斯皮特纳斯”求生刀,这是一种前苏联早期为宇航员、飞行员专门研制的多功能刀具,后来因为较为笨重且有诸多功能过剩或设计不合理之处而被淘汰,但因为产量很小,而在刀具爱好者之间有很着很强的价值,没想到他居然会用一柄这样的刀。
这刀的刀头是平的,前面又厚又宽,可以作为砸钉子的钝器来使用,但不适合劈砍更不是可戳刺,而王凯歌则把这柄“斯皮特纳斯”求生刀的钝处给开了刃,拿起来当短柄斧用,大开大合之间就是搂头盖顶的往下砍,按理说狗头硬,这种巨犬的头更硬,用单手武器直接往脑袋上劈,那很难直接奏效,可王凯歌会打,他会在对方扑过来的一瞬间再出手,而且击中的位置基本都是原獒的鼻梁,别看鼻梁离着脑门不远,可犬类的鼻梁和人类一样,都是十分脆弱的,那被这么一个金属硬物施以大力砸在上面,自然是承受不了的,关键鼻子附近神经众多,挨这么一下即便死不了,一时半会儿也恢复不过来,就像人的鼻子被打一拳后会控制不住的感觉又酸又痛海流眼泪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