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巴士书屋说:没有收尾的作品并非都是太监文,也许...就好比你追求一个人,最终她(他)并非属于你。

我随即继续乘胜追击,跳起来跨到了它的身上,它也在这会儿挣扎着站了起来,此时我就骑在了它的背上,这家伙随后的动作就像所有的烈马一样,前后蹬踏,企图把我从它的背上给甩下来,而我则双手紧紧的环抱住它的脖子,坚持了半晌后最终适应了它甩动的节奏,它就开始带着我满跑马场的跑,而这家伙的速度的确是如同闪电一般,我骑在上面就感觉四周的景物都在飞速的向后“倒”,而除了耳边“呼呼”的风声以外什么都听不见了,那感觉简直比我以前混街头时骑摩托飙车时还要剧烈!

在这个过程中,我努力稳住身子,用两腿死死的夹紧它的两肋,然后伸出双手揪住它的耳朵,便像开车时转动方向盘那样通过它的耳朵控制它头部摆动的方向。

而这一下仿佛抓住了它的弱点,被控制住耳朵的“”抵抗强度立即下降了不少,先是慢慢的把速度降了下来,最后竟然彻底停住,并四肢一曲,趴在原地喘着粗气不动了。

我是害怕这个家伙再有什么“阴谋”,便骑在它的背上揪着它的耳朵不敢有多余的动作,不远处的其他人见状则立即跑了过来,胡元华双手都拍不到一块儿去了,一边鼓掌一边叫好说:

“好!好好好!我就知道项老弟你没问题!你成功了!降服了这个我马场里最难对付的家伙!

刚才你把它顶倒那一下,瞬间力道起码得在千斤以上,有此等能为,果真是条好汉!佩服!”

我此时也累的够呛,喘息剧烈而说不出话来,只能向他做了一个抱拳礼并点点头表示回应;接下来又等好一会儿,发现这胯下的这匹“特”确实是没有反应了,这才谨慎的从上面下来,我下来后发现这家伙竟然臊眉耷眼的看着我,我就说:

“他妈的,你个畜生下手真是够狠的,差点把老子的胳膊给打断了,怎么样?你服不服?!”

我这话说了就为解解气,当然不指望它能给我什么回复,所以说完后就去周洲那边拿外套,结果它竟然一步一步的跟了过来,并且时不时的还朝我打类似马匹的响鼻,可又比马匹的声音要粗犷、犀利的多的声音。

我又试了试,明确了它的确在跟着我,便说:

“这怎么回事?还赖上我了?!”

“哈哈哈哈,项老弟,它的确是‘赖上你’了,你是至今为止唯一一个降服它的人,它以后就认你做主人了,看来我跟它无缘,只能做你们之间的牵线人,那这头‘万里烟云特’,也送给你了!

你要拒绝那就是见外,咱们初次见面,我没点见面礼成何体统对不对?”胡元华说。

然后王凯歌、杨雪俪以及大金牙也在跟前说,让我收下,还是在盛情难却之下,我只好答应了;而胡元华见我答应了,便说:

“这就对了嘛,不过既然是见面礼,肯定不能只给项老弟一个人的对不对?两位冉贤弟,还有徐布,我也给你们准备了,你们要认我这个朋友,就都收下我的这份薄礼;对了徐布,咱俩虽然不是第一次见面了,但一直琢磨着得送你点什么,可第一次错过了就一直没机会,这次机会来了,你可千万不能拒绝呦!”

他也不给那三位表达自己观点或者哪怕是客气一下的机会,先安排人把“万里烟云特”带回去,它临走前还看了我好几眼;然后就带着我们离开了马场,来到了另一处也是他的私人别墅群的独立所在。

在这里,他先是取出来意见类似马甲的衣服,双手托着对冉业成说:

“冉贤弟,这是我给你准备的见面礼,别看只是一件马甲,但它的来头可不小,此物名曰‘衬钢甲’,乃是软甲中的极品!没有之一!说它是软甲的第二,那就没有敢说第一的!这一点,我敢拿我这几十年混江湖的名声做担保!

穿上它,管他是刀砍斧剁,都不能伤,即便是子丨弹丨,用炮来打我不敢说能不能顶得住,但常见的任何枪械都拿它没办法,这个我可是专门到靶场做过测试的呦!

我还找人分析过它的材料,乃是一种介于非金属与金属之间的特殊材料制成,传说是用紫麒麟后背的毛发编制而成;不过嘛,这也是传说,但细究其工艺来说,真的可以称得上是‘巧夺天工’,不提它的防刀剑枪击的性能,就说这份手艺在里面,那也是无价之宝。

以前我摸金的时候常穿着它,多少次能在暗弩机关以及和对手火并之下捡一条命回来,都是托它的福;看你的身材跟它相仿,我现在有些发福已经穿不了了,而且我也不再需要穿它了,所以就给你了!你一定要拿好!”

说完他就把这副名叫“衬钢甲”的马甲式软甲塞到了冉业成的手里,冉业成跟我一样,正要拒绝却见这会儿胡元华已经又拿起了一样新的东西,这是一个长方形的盒子,只有巴掌大小,他拿起这个盒子后兀自小心翼翼的将其打开,露出里面一颗直径比一元硬币略大的米黄色圆珠,这颗珠子上发出淡淡的黄光,而且在盒子被胡元华打开后,从珠子四周竟飘出淡淡的清香,不久便充斥了整间屋子。

而胡元华把盒子背向自己,面向冉景成说:

“这位也是冉先弟,我听说了,你天生神力,一顿饭可食顿餐斗米,方才在餐桌上我也见识了一二,果然是名不虚传,但你这饭量在外行动,体力消耗大,若要保证时刻都能吃饱恐怕是个问题,食物带的多了又是累赘,所以我给你准备的就是它。

你块头大但可不要小看了这颗珠子,此珠名为‘粮宝’,乃是我在摸金时遇到的一个憋宝高手所换,这位高手当年发现它时是在河南一片野麦地之中,那时节天降大旱,各地颗粒无收,却只有此处一地的麦地长势极好,由于这片野麦地地处险峻的山窝之中,所以也没人发现,他观察了四周的地形地貌后迅速判断出这里面肯定有‘宝’,找来绳索下进山窝后经过一番寻找,还真的就找到了这颗‘粮宝’,而在大旱时节这片野麦地能不死反盛,靠的就是它。

虽然这颗‘粮宝’被取走后那里的野麦子也就要旱死了,但如果不取,那它空长于荒野之间不能为人所用岂不可惜?后来我认识了这位憋宝老客,攀谈之下与其交换,想用钱买他却不卖,最终只得用一整套他看中我手中的一整套金丝绣龙袍才跟他换来了此珠;而它的作用也正适合你,所谓‘粮宝’,你可以理解为受了‘天精地华’的洗练后凝结成宝的粮食,有它在手,不论腹中多么饥饿,不论你有多大的饭量,只要把它放入口中含上1分钟,就能变得饱饱的!而且一次就能顶上一整天,这可不是骗人的伎俩,而是真的能让人饱腹,给人体提供继续活动的支撑,究其原因,是因为这颗‘粮宝’中蕴含的能量与营养密度极高,在人的口腔之中可以挥发出来,直至流转全身。

拿上它,你以后在野外就再也不怕饭不够吃的了,也能把大量用于携带食物的负重给解放出来去带一些更有用的东西,而在平时,用不着它的时候也不耽误享用美食;拿好!”

冉景成这人头脑相对简单,心眼儿也实诚,什么事都听冉业成的,我不知道胡元华知不知道或者是看没看出来大个子的这个特点,反正看冉景成的表情,估计是基本没听懂;但胡元华说了这么多可能是为了表达此物的贵重与自己的诚意,所以才讲得如此详细,也许他压根儿就不是说给冉景成听的,而是说给我们听的。

冉景成接过盒子,把“粮宝”凑到鼻子前闻了闻,然后“嘿嘿”的一声傻笑,说了句:

“真香。”

狂澜——探险、夺宝、激战,看一个小人物终成一代枭雄的热血传奇》小说在线阅读_第93章_作品来自网络或网友上传_爱巴士书屋只为作者by有骨难画_的作品进行宣传。

首页

狂澜——探险、夺宝、激战,看一个小人物终成一代枭雄的热血传奇第93章

书籍
返回细体
20
返回经典模式参考起点小说手势
  • 传统模式
  • 经典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