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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犹如一个侵蚀大地的恶魔一样,逐步向我们逼近,特区政府又不断地向我们施压,真可谓是四面楚歌。

而特案组的最高负责人苏警官已经被停职了,整个特案组群龙无首,包公只会埋头研究案件,其他的事一概不管。

再这样下去,特案组很快就会解散。

我现在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尽快找出这个神通广大的凶手,将他缉捕归案,只有这样,苏警官才有复职的可能。

现在可以拯救特案组的只有我了。

但是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凶手是如何在停车场逃脱的呢?

如果说第一次他可以顺利逃走,那也许是他很幸运,但是他已经两次从停车场逃掉了,当中肯定有一些地方被我疏漏了。

两个受害人,两个一模一样的凶案现场,同一个逃离现场的方法?

有什么事情本来不应该在凶案发生之后遇到的,但又确实遇到了,而且还是很不起眼的那一种。

无声无息,应该就在我的身边,洞悉着一切,可是我却感觉不到它的存在。

仿佛是一个重复性的事情,但是破绽在哪里呢?

当时的现场已经全部被封锁了,现场的所有人都不可以轻易地离开。

只有警队里面的人才可以光明正大地离开现场,可是警队里面应该没有内奸才对,所以不会是内部人员作案。

让我好好想想,当天的情节。

我到了凶案现场,初步检验了尸体,之后坐车回警局。

由于我是法医,隶属特案组的,所以坐警车回去也是很自然的事。

慢着!警车……?

不!不可能是这样!怎么会是他呢?一切都是凑巧而已。

应该不会是他,但确实只有他可以安全地离开现场。

可是,问题出现在哪里呢?

我苦苦思索着,坐到椅子上,慢悠悠地转动着……

突然之间,我开始留意到倪文写的《手术室的杀戳》

我情不自禁地拿起来阅读,虽然这本书的内容,大致上我已经知道了,但还有一些细节上的事还没有看完。

既然凶手是在书里面找到杀人的方法,那么破他的杀人布局,也应该在书里面。

也许这就叫反其道而行之吧!

倪文的描述方法的确很特别,总是引人入胜,令人遐想翩翩。

每一个罪恶的发生,都牵引着一个令人无奈的故事……

慢着,故事?

我猛地想起来了,将书本一直翻,一直翻,翻到结尾,又翻回开头。

奇怪,怎么感觉有点不对劲。

开头和结尾完全是两回事,感觉像是两个人的内心,两个人的风格。

为了证实我这个想法没有错,我重新将之前那三本小说翻了出来,做了一个对比。

原来是这样,凶手就是这样利用倪文的小说,造成各种的杀人布局。

因果关系,任何力量都改变不了。

既然这个果已经出现了,那么因又在哪里呢?

要找到答案,只有将以前的命案做一下交叉对比以及资料分析。

想到这里,我立刻打了一通电话给李佩。

她很快接听了,我告诉她,我要关于模仿者所有凶案的详细资料,让她第一时间送过来给我。

如你所愿,案件资料在十分钟之后准时送到了。

我坐在椅子上,对比着所有受害人的资料。

根据她们的年龄,遇害的时间还有地点进行区分。

如果说,第一个受害人可以证明凶手首次犯案的心理,那么第一个受害人就是一个关键。

我问李佩:“能不能帮我找出最早的受害人,因为这次档案都显示着,她们遇害的时间其实隔得挺久的。”

她在一堆档案里面翻了五分钟左右,终于找到了。

她将档案递给我,我接过去一看,咦?奇怪,怎么会是他?

接着,我找到最后一个受害者的档案,看了一下前者和后者的职业。

仿佛一切都已经明白了,原来因果关系就在这里。

我打电话给包公:立刻帮我向法庭申请搜查令。

他显得很沮丧:“不要烦我,我还要破这个案件!”

我对他说:“现在这个案子已经逐渐开始明朗化了,我只需要一张搜查令,就可以破解其他的谜底。”

他没有回答我,将电话挂了。

就算包公立刻向法庭申请搜查令,手续上的问题,还不会那么快颁下来。

趁这个时间的空档,我还有一些小小的细节需要得到证实。

于是我打了一通电话给lily。

“这边是二十四小时为你服务的百科全书,有事请说!”

我直入主题:“帮我查一个人,接着我报出了一个人的名字。”

她爽快地回答我:“只要他存在过这个世界,我都可以找到关于他的一切资料!”

我接着说:“还有,帮我查一宗十年前的案件,我要所有的详细资料!“

她很乖地去工作了。

我默默地放下电话。

李佩迫不及待地说:“怎么样,凶手是谁?”

我摇摇头,一脸困惑地说:“怀疑的对象有了,但是还需要查证。”

只要搜查令一出,lily查到的资料和我推测的一模一样,所有的谜底自然就会解开!

邪恶的影子不会再赢下去,因为侦探即将要在黑暗中将他揪出来!

结局即将由我改写!

法庭的搜查令颁发下来了。

首先第一个要进行搜查的对象就是被发现死在浴缸里面的陈美艺。

她的死亡方式摘自《浴室里的女人》里面的故事情节。

凶手之所以要杀她,完全是因为她做了第三者,破坏了幸福美满的一个家庭。

也许在凶手看来。这一切都是不可原谅的。

但是,凶手可以在不知不觉之际进入死者的家里,并且在不惊动她的情况下,迅速地将她杀害。

至少说明了几件事:

第一,他拥有死者家里的钥匙,暂时先不论钥匙是从哪里得来的,至少说明,凶手很熟悉死者的情况,知道她什么时候泡浴缸,什么时候下班。

如果凶手和死者的关系本来就很亲密,那么在不破坏门锁而顺利进入现场的说法就显得很正常了。

凶手的确是用钥匙进入凶案现场的,而且钥匙还是死者给他的。

第二,凶手到底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接触到死者呢?

除了维修工人之外,到底还会有谁可以接触到呢?

答案就在死者的房子里面。

但是最初发生凶案的时候,现场已经被封锁,而房子已经由政府接收了,原则上我们是不可以随意进去的。

所以我们需要申请搜查令,才可以进入房子里面搜查。

现在搜查令已经颁下来,我们可以光明正大地开始搜查了。

苏警官是特案组最高负责人,他被停职之后,就由包公带领警队,进行搜查行动。

我隶属法医,只能跟在丨警丨察后面,不能到处乱跑。

但是,这个时候已经顾及不了那么多的规章制度了。

要了解一个人的生活和她的性格,首先要观察她的房间。

我推开她房间的门,引入眼帘的是一张硕大的海报。

海报里面的明星我不认识,因为娱乐圈的新闻,我其实很少去关注。

但海报里面的明星我肯定见过,只是一时之间想不起来而已。

一张大床吸引住我的眼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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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高级法医的探案记录第2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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