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巴士书屋说:没有收尾的作品并非都是太监文,也许...就好比你追求一个人,最终她(他)并非属于你。

依旧没有动静,他做了一个手势,准备爆破。

就在那一瞬间。我已经闻到一股气味了,一股我非常熟悉的气味,突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

门被撞开以后,所有的人都在拼命地呕吐了。

尸臭味就从房间那边发出来的。

我让他们留在外面,我一个人进去就可以了。

房间里,一具尸体躺在床上,血肉模糊,身上有数不清的子丨弹丨穿过的痕迹,还有一些额外的创伤。

他的脸我已经无法辨认了,整张脸被尸虫包围了,它们正在吞噬着他的皮肤,贪婪地吸着它身上的血,撕咬着脸上的烂肉,每一寸肌肤,都被蚕食得体无完肤。

难怪那么大的一股尸臭味,他的尸体早就已经开始腐烂了,因为发出臭味,所以引来大量的尸虫……

慢着,窗户和门都紧紧地关闭着,尸虫飞不进来的。

凶手在死者身上种植了大量的尸虫……

他的犯罪手法变得更近残忍了。

尸体被严重蚕食,很难推断出死亡时间。

这就是凶手要在死者身上种植大量尸虫的原因?

突然间,我忍不住回过头去,看到一个女孩。

我认得她,在麦家其死亡的案发现场,她曾经出现过。

想不到这回,又让她碰到了那么血腥,恶心的场面。

我慢慢地走过去,问了她相同的问题。

你认识死者?

不!我刚好路过。她的眼神表露出一种凄然的神情。

让我的心忍不住浮现出一种异样的情感。

我刚想再继续问她的时候,她已经消失了。

又是这种莫名其妙的感觉。

我看着房间里面的尸体,心里想到了某种关联……

我回到家里,崔悦正躺在沙发上看美剧。

她正在看《犯罪心理》。

老实说,这部美剧我一直都在追,可是工作忙碌的时候,根本没有时间去追。

她倒好,大病一场反而可以悠哉悠哉地追美剧。

我从背后捂住她的眼睛,她轻轻地捏我的手臂。

你不生气了?我在她后面问。

没力气生气!她没好气地说。

我坐在她对面的沙发,眼睛一直盯着她的手机。

我看美剧只是为了打发时间。她慌乱地解释。

这没什么,我也喜欢看。我笑着对她说。

我还以为你会笑我无聊呢!她给我一个白眼。

不过,我最近在看《实习医生格雷》,挺好的,有点小感人。

她转移话题:案子查得怎么样?

为什么你对这件案子这么感兴趣?我好奇地问她。

我觉得犯罪嫌疑人很厉害啊,对着受害人连开三十多枪都没有将他杀死,将要害的地方完全避开,这一点很难做到的,除非对方是一个非常专业的杀手。她分析着。

我提醒她:记着,无论多完美的犯罪,都是不提倡的,就好像恐怖袭击一样,有人高呼,有人欢喜。

但是它永远都是全人类的公敌,恐怖分子完全没有任何的存在的意义。

她站起来抱着我说:现在中国那么太平,不会有恐怖袭击的,倒是一些迷失方向的人做出了犯罪的行为。

要是哪一天你迷失了自己呢?我放开她的手问她。

她停止微笑了,默默地甩开我的手。

解剖室。

我戴上口罩和手套,准备验尸。

死者钱任思,年龄大约在三十至四十之间。

死者全身上下布满子丨弹丨的痕迹,身上的每一处部位几乎都有被子丨弹丨穿过的痕迹,但是都不是致命伤。

真正的致命伤?

我用刀剖开他的筋脉,发现他的筋脉严重断裂,大动脉的血积存在筋脉里面,当我剖开他的筋脉的时候,大动脉的血大量地从筋脉的底处喷出来。

验尸无数的我,被眼前的景象吓呆了。

我马上拿出放大镜,从筋脉里面寻找着某一样东西。

尸虫!果然是尸虫。

在死者的筋脉底下发现大量的尸虫,我终于想明白致命的原因了。关键就在尸虫身上。

苏警官来到我的办公室:听说你找得我很急,到底有什么事?

我找到钱任思的致命原因了。

他在我对面坐了下来,等待我的下文。

我开始假设案发现场:

当天,钱任思回到家里,正准备洗澡,热水已经调好了,整个房间都是充满蒸汽,气温是非常的高。

突然有人敲门了,他走去开门。

门锁没有被破坏的痕迹,犯罪嫌疑人不是破门而入的。

他们是认识的。

犯罪嫌疑人进到屋子里面的时候,出其不意地朝受害人开枪。

我很肯定受害人当时没有反抗的机会,现场并没有打斗的痕迹。

他向受害人开了几十枪之后,受害人并没有死,只是奄奄一息地躺在床上。

他走近了受害人,用刀割开他的筋脉,将一堆尸虫放进他的筋脉里面,然后用针线将剖开的伤口缝合起来。

整个过程中,受害人是非常的痛苦,因为尸虫在啃咬他的筋,啃咬他的大动脉,大动脉是活生生地被撕咬断裂,失血过多致死的,而这一整个过程,需要三天到四天左右的时间。

你的意思是,他的死亡时间很有可能比麦家其更加早,他才是第一受害人?苏警官不可思议地看着我。

很有可能,如果没有猜错,要养殖尸虫,必须要在一个非常高温的环境之中。

犯罪嫌疑人将门窗紧闭,将房子的温度提到了最高点,目的就是要让尸虫长期停留在受害人尸体表面,将他啃食得体无完肤。

那他的筋脉里面呢?他如果死亡了,体温会下降,尸虫不可能还可以存活那么长时间。苏警官严肃地说。

我在他的胃里面找到了一种药,这种药里面有笨肌多安酸酞的化学成份,这种是禁药,在战争的时候,战俘往往被这种药逼供,服食之后,体内的温度会大量上升,犹如体内藏着一个大火炉一样,等于火烧内脏一样。

难道他在死前曾被逼供?他很自然就想到了这一点。

不!我有点激动地说:犯罪嫌疑人只是用了逼供所用的方法,他的目的不是为了得到一些情报。

那他为了什么?他问我。

折磨受害人!我狠狠地说着。犯罪嫌疑人善用枪械,而且精通人的神经痛楚,还会种植尸虫,还知道逼供会用到的“拿她水”。

这种逼供的药物曾在越南战役的时候使用过,但是战役结束之后,这种药物已经被官方禁止使用了。

一般的战役队员很讲究服从和团结,上级的命令都会誓死听从,但是一部分已经退役的队员,可能就不会遵从上级的指示。

他要同时处理那么多细节,绝对不容易!苏警官狠狠地说着。

同时?我轻轻地重复了一下。

对了!我想到了!我兴奋地说着。

犯罪嫌疑人之所以可以在麦家其的眉心和**部位留下差不多时间和程度的创伤,是因为他手上不只一把枪。

他同时用两把枪,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可以在同一时间内造成差不多程度的致命死因。

苏警官听完我的推论之后,恍然大悟地说:我们要找的人,是一个曾经参与越南战役的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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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高级法医的探案记录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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