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继续讲起来。
很多年后,王国依旧繁荣富强,国王停止了猎艳寻欢,与新皇后琴瑟和鸣,恩爱非常。他们有了两个孩子,一个小公主,一个小王子,黑头发黑眼珠,十分漂亮,没人记得曾经有一个年轻美丽的女孩,死在宫廷的斗争与倾轧中。
有个传说在兴起,说在黑暗的森林里,睡着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她是一位国王的女人,因为被巫婆诅咒,陷入了沉睡,只有真爱才能将她唤醒。
很多年轻的骑士都为了去森林中探险,除了遮天的绿障之外,他们自然什么都没有寻找到,国王对这样的传说嗤之以鼻,他早过了相信童话的年龄,然而他去打猎的时候,发现了一只小山羊,他撇下随从,跟随着那纤巧的生灵步入了森林的最深处。
黑暗的森林最深处,睡着一位最美的女人。
她的肌肤像牛奶一样洁白光滑,她未着片缕,只有缱绻的金色长发,遮住了她如精灵一样神秘窈窕的身体。
小山羊一个纵跃,离开了那里。国王屏息走过去,像是怕把美人从梦中惊醒。
她长睫微闭,嘴唇是如同花瓣一样美好的形状,国王情不自禁的,走过去,亲吻了她的嘴唇。
不可置信的事情发生了。
她如蝴蝶的翅膀一样的长睫忽闪了一下,然后睁开了,她湛蓝如宝石的眼睛。
那是怎样一种美,浑然天成的魔魅,竟然一下子攥住国王的心神,久久无语。
“您一定是命中注定那个,解救我的勇士”女人凝视着国王的眼睛,深情的说:“我等您,太久太久了”
国王开始痴迷打猎。
他原来就喜好打猎,但大多带着随从一路欢声笑语,但是现在他独自一人来往于森林深处,而且他对王宫诸多美色包括王后完全丧失了兴趣,王后不禁疑心,她的丈夫是否在森林里有位美丽的小情人——请别见怪,身为曾经的偷情者,她对这种行为总是特别敏感。
王后尾随着国王到密林深处的时候,真的见到了森林深处的小木屋,但国王不在那里,在枯叶厚密的森林腹地,却传来国王低沉的爱语。
一位赤裸的女子坐在林间溪水边的,她全身只裹了一件红色的天鹅绒斗篷,然而那颜色衬得她全身洁白秀美,她美目低垂,看着跪在她脚边的国王。
国王卑微的跪在她面前,亲吻着她白皙玲珑的小脚:“这世间一切的言语都无法形容我对您的爱,我的王国,我的荣誉,不如您的小小的手指,给我一些怜悯吧,我只怕玷污了您,让我做您最卑微的奴仆”
王后捂住嘴,强忍住自己的惊愕和悲伤。
她的丈夫,她的英雄,她的见惯了美色的国王,怎么会——
然后,她看到那个美丽的女人抬起头,正对上她的眼睛,露出一个诡异的笑容。
那不是人间能有的美色。
那种美丽,属于地狱。
深爱国王的王后,组织了宫廷里的勇士:“将在森林里的女人杀死,带她的心肝回来,她是个恶毒的巫女,如果不立即杀死她,我们的王国将会毁灭”
勇士不辱使命,趁国王不在冲进森林里,不仅杀死了美人,还带回了她的心肝。
年老色衰的皇后,面对托盘上美人的血红的心肝,回想那年轻到毫无褶皱的皮肤,突然嘴里蔓延开一股食欲。
是的,食欲。
王后狼吞虎咽的吃掉了那带血的心肝。
年轻,美貌,丈夫的爱情,一切一切,她都想据为己有,就像曾经她把公主的一切据为己有一样,她从来都是这样一个贪婪的女人。
皇后享受的吃完了那血红的盛宴之后,如醉酒般的倒在桌子上,而她的勇士们则远去了。
一个纤细的身影出现在门口,金色长发,湛蓝的双眸,她美得就像初生的朝阳。
她挑起餐盘上的沾血的刀叉,发出很轻的笑声,转头向还有意识的王后说:“夺走我的家庭,杀害了我的孩子,吃掉了我的心肝的人,是你吧,芙蕾雅?”
王后惊愕的瞪圆了眼睛,她才发现,眼前女人的面貌,长得跟死去的那位真正的公主,一模一样。
“不可能的,你是输家!你不可能有机会——”
女人仰起头,笑了:“是啊,我已经是死在满是铁钉木桶里的亡魂,而你,是尊贵的王后,我本来没有机会赢的”
“是的,我接受你”
失神的公主,在血污中抬眼,在濒临死亡的时刻,接受了恶魔的力量。
公主轻柔的笑着:“你知道,你吃下的是什么吗?”
接受了【嫉妒】的力量意味着,永远比任何女人都要美丽的容貌,永远年轻紧致的身段,永远拥有着让男人着魔的魅力,恶魔的力量存在于这个世界,就是作弊,
“是你那漂亮的孩子啊,男孩的心脏,女孩的肝脏,”
王后的眼睛骤然瞪大:“啊——”
灯光迷离中,勇士鱼贯而入,跪倒在公主裙底:“您有什么吩咐?”
妻子笑吟吟的问:“你猜,许欢,公主说了什么?”
许欢摇摇头,他终于觉察不对,刚饱腹的胃一阵痉挛:“你不是陈楚!你是谁?”
妻子站起身来,美丽的仿佛上天精雕细琢的脸,她温婉的笑着:“公主说,把她切成一段一段,扔进锅里,我要为国王做一顿晚餐”
许欢猛地起身跑到厨房,打开那冒着热气的大锅,莲白的头颅浮在那里,已经不会再鲜妍媚笑,不会再痴缠娇嗔,她浮肿的躺在浓汤里,与菜市场砧板上的猪头肉没什么两样。
“你,你,你——”
“我是你的妻子啊”妻子站起身来:“我是你接受了恶魔力量的妻子,在你和别的女人寻欢作乐的时候,我和这个故事的公主一样,听到了恶魔的召唤”
“请接受我吧”
“好”
层主说的很清晰,看文的老读者可能也清楚,这文最大的问题就是混乱啊,倒不是文风混乱——这个是我有意识追求的风格,日系轻小说也好,诡艳风也好,乡村爱情也好(……),我希望能用这个文能适应更多繁杂的口味,也希望能找到那个最适合自己的文风,会让人感到阅读上的不适,可能是我笔力不到位的原因,先在此跟大家说声抱歉啦。
这文混乱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实在是太超出我原本的提纲啦,我原本想写的是一个玄幻言情爽文啊!20万字就结束那种,女主开挂一样斩妖除魔各种NB兼职谈恋爱啊但是我也真心不知道为什么,感情越来越曲折,场景越写越大,故事越写越复杂,完全超脱了我的控制,转折点其实就是大晨的死吧——我完全没有任何计划把他写死,然而那个凌晨,我敲上逗号的时候,发现一个字都改不了了……甚至和之前的情节呼应的很密切……我不知道怎么说这种奇妙的感觉——是人物在控制我,而不是我在控制人物
另一个是我的问题。
老读者或者加了我微博的可能能感觉到,这一年是我非常非常忙碌的一年。又是去北京,又是去长春,现在从前天开始我在沈阳要度过一段日子……而且我过得不是非常好,首先司法考试没过,现在又在准备另一个考试,这边冷的在室内都有白气,我裹着好多衣服还是哆嗦,电脑和智能手机不让带,我只能在学校放课件的电脑上,趁大家都不在的午夜偷偷写,然后先更天涯文学,再更论坛。
但这居然还不是最忙的时候。
之前在北京的时候,住的第一个地方没有网,就只能下班后跑到咖啡厅去写,1点多北京朝阳区的漫咖啡关门,我自己一个人那个时间慢慢走回去。夜里很黑很黑。
然后后来在长春,也是忙的脚打后脑勺,因为没带电脑去,所以偷偷跑到网吧去写文,周围都是抽烟打游戏的男孩,有帅的,也有一挠头都是头皮屑的,第二次去北京是去上课,学习结束和现在一样,都是后半夜了,我一个人孤零零的在我的小阁楼里,满心全是孤独和矫情的自我哀怜,还是抱着电脑,把文写完。
一直以来我对自己的人生都是得过且过,开心就好。这是我第一次这么执着的,要完成一件事。
然而呢,这就导致了这个文的问题
我对这个文的执着说实话我自己还是挺感动的,但是感动了自己没有任何意义,的确是太仓促了,大部分的文我没有时间去改,通常写完就累的睡着了,造成了很多情节上的bug和错别字,然而我使今天才认识到这个问题,既然出来写文了,就要写好,感动自己没有用,那些客观理由对读者毫无意义。我呈现给你们的,一直都是非常仓促的文字
非常对不起,一直支持我,对我好,给我加油鼓劲儿的你们。
我知道这个决定可能非常的任性,对这个文热度估计是一盆最冰冷的水,但是我必须停下来做一个整合,我不能再这么下去了。你们都是特别棒的读者,值得更好的故事,而翎春是个好孩子,她值得更好的命运。
这文会断更一段时间,时间不多不少正好一个月,这个决心是我刚刚下的,我也不知道过了今晚我会不会后悔,毕竟断更一个月对于这篇文本来就不高的热度来讲约等于死刑,估计可能就不会再有人看了吧,我接受你们的指责,失望,放弃,全部都接受。
其实虽然忙,我可以在坚持下去,像现在这样写完就发,隔天更,但是我不能再踉踉跄跄的这么不负责任了,休憩是为了更好地启程,我想把这篇文好好地,完美的收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