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跟金郡王描述的一样,说她很美。
而我再次出现,跟上一次,似乎不一样了,我不光忘了潇湘跟我之间的交恶,甚至忘了这一次来的目的,还把这地方借给了自己的师父用。
他们不太高兴,不过那个老头子是个有趣的人,就不计较了。
再之后,都到了门口,却被金郡王刺杀,铩羽而归,最后,就是这一次了。
“我修建琼星阁的时候,是谁?”
他们沉默了一下。
“你是神君——能号令诸神的神君。”
那,得是多尊贵的身份?
他们说的自然都是真的,只可惜,没能拼凑出事情的原貌。
我和她的决裂,没在琼星阁发生,他们没看到,看来真相,还得自己去找。
“你还记得,你修琼星阁的原因吗?”
忽然有个物灵问了一句。
“是什么?”
“就为了,那个金印。”那个声音说道:“那是一个,跟你的命一样珍贵的东西。”
敕神印。
果然,前面几次来,都是为了这个东西。
我跟他们道了谢,他们沉默了一下,忽然来了希望:“你——什么时候再用我?”
“还有我!”
这些宝物的仙灵气都太盛大了,哪怕小绿只怕也容纳不下,怕把它给胀坏了,我就点了点头:“我已经记住你们了——会来叫你们的。”
用万行乾坤。
“那你快点!”
“我们等着你!”
这种守候,太珍贵了。
我点了点头,就跟他们告别,离开了琼星阁。
回到了上头,正是个天朗气清的好时候,因为摆渡门也要从上次的浩劫之中修复,几个长老得先回去——他们这些修仙人,其实是不应该掺和太多其他纷争的。
但皇甫球偷偷跟我挤眼:“在你们看不到的地方,我们会继续帮你的——摆渡门,有人情必还。”
公孙统也是一样,但不放心的看着杜蘅芷:“我不说别的,把她照料好!”
“你跟杜蘅芷,到底什么关系?”
公孙统脖子一梗:“你管不着!”
尉迟明目却来了一句:“是因为有个姓杜的女人”
这一下,公孙统的手比谁都快,已经一把捂住了尉迟明目的嘴,直接把她拖下去了:“多保重!能活着”
我知道,就别死。
慕容哥哥也拍了拍我肩膀:“有叶大人,希望真相尽快水落石出。”
说到了那个九重监的叶大人,我还真有点好奇:“对了,他不是神仙吗?为什么会戴眼镜?”
那种身体,怎么会近视?
皇甫球倒是嗤的一声笑了:“他的眼睛,能看到千里之外,比尉迟的还要厉害,可有一样——他就是喜欢人间的东西。”
慕容妹妹也低声说道:“听说,他最爱收集一些人做出来的小玩意儿,是个人间家。”
好家伙,原来是造型需要。
长老们离开,灰衣老人看着我一笑:“一路顺风”
说着,指向了我腰上的铃铛:“这东西,千万保管好了,有大用处。”
风水铃?
不,是上次铁蟾仙那遇上的大汉给的铃铛。
“这不是漱玉师姑门下的铃铛吗?”
“不一样,”灰衣老人指着上头的花纹:“她手下,是梅开二度,你这个,是三度——比她的强。”
他要是不说,都快看不出这个铃铛上的痕迹了,还真有三朵梅花。
“那这是”
灰衣老人一笑,跟我摆手致意,离开了——对了,天机透露的太多,对大家都不好。
马元秋就更不用说了,他的身材更加佝偻,走起路来,一步三喘。
“你,以后怎么打算?”
他一笑,看向了远处:“该做的都做完了,剩下的,就是一个等。”
等什么?
等公道,等真相,我心里一紧,还是,等自己,会不会呆傻?
马元秋没开口,蹒跚的下了山。
程星河抱着胳膊目送他们离开:“这人生还真跟列车一样——永远有人相伴,也永远有人到站。”
你出本诗集吧。
我们时间不多,十一天。
苏寻和杜蘅芷的伤,就得休养几天,程狗的腿是皮外伤,有了仙药,倒是好的挺快。
把他们俩送到了江长寿那,江长寿啧了一声:“这不是人和灵物能弄出来的伤。”
要是,白藿香早治好了。
“只有一个人,擅长这种伤,可惜”江长寿摇头:“已经死了。”
我来了兴趣,神灵留下的伤都能治疗?
“谁?”
“说了你们也不认识,”江长寿摆了摆手:“是一个叫白九藤的。”
我和白藿香,同时一愣。
那个——白九藤?
白藿香立刻问道:“他死了?怎么死的?”
江长寿倒是被我们的反应吓了一跳:“你们这么关心他干什么?他死了二十来年了。”
可我们,前几天才看见他。
江长寿知道,也愣了:“那不可能——我师父说,他是被咎由自取,治疗了不该治疗的人,死在了银河大院的!”
原来那个白九藤,竟然也是白家人,论辈分,甚至跟白老爷子是兄弟。
可他的模样,看上去不过四十多岁。
二十多年前——不也是四相局开门的时候吗?
这一条线,把所有人,全紧密的联系到了一起。
休养好了,我们也就启程,重新到了接天岭。
盯着那一片波涛后面的山峦,或者,应该跟这里叫,真龙xué
观龙以势,察xué
以形,这是四相抬真龙,最准确的位置。难怪,十二天阶说,上这里来,是故地重游。
他们要取的,又是什么?
到了那一片江面上,跨过水域及到了,可一找船,那本地人还认得我们,立刻说道:“你来不巧,那地方过不去啦!”
我一皱眉头:“这话怎么说?”
关于这几天的评论我看见了,说我骗钱,水,凑字数什么的,其实之前也回应过几次,这次再回应一次吧,是这样的,有的读者是老书迷了,从暗线就猜得出来一些坑的原因,可能觉得这些交代自己已经知道了,没必要写,就不满意。
但是也有很多其他读者,会比较喜欢考究,愿意在书中得到完整的交代,前面几章都是填坑的内容,虽然没有打斗没有热血,但如果不交代,也会有读者觉得节奏太快,看着太累,细节不考究,仓促什么的,一样会不满意,好多读者经常跟我说,快让书里人物歇歇吧,一直不停的发展剧情,我们读者也扛不住。
我是靠着码字生活的,个人来说,每一个内容都必须考虑全面,尽量做到能力范围内,让大多数读者有比较好的体验,绝对不可能故意去把书写坏,自砸饭碗,真要是能力不行,那我也没办法,我就这点本事呀,已经尽力而为了,所以就请喜欢文的大家多担待吧!
大家可能也都知道父子带驴进城的故事,不管父子怎么做,都会有人不满意的,其实我们码字的也是一样,节奏快了有人觉得仓促,节奏慢了有人觉得拖沓,写热血打斗主线,有人觉得乏味,说水,写小故事,有人觉得千篇一律,也说水。
写的长了呢,有人觉得太长了,不耐烦,写的短了呢,又有人觉得不够看,虎头蛇尾,而我们作者在意读者意见,去迎合读者呢,会被认为没主见,谄媚,不在意读者意见,会被认为一意孤行,固步自封,等等等等,确实还挺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