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巴士书屋说:没有收尾的作品并非都是太监文,也许...就好比你追求一个人,最终她(他)并非属于你。

又一个卖灵芝就笑话他土包子,什么守宫,变色龙,那跟咱们的野物根本不一样。

买鸡内金的不服气,指着对面“飞龙”摊子说:“一个尾巴四个爪,怎么不一样?”

“飞龙”是专门拿来泡酒的,都是各种干制蜥蜴,刨干净内脏,绷的紧紧的,好似一把一把的蒲扇。

说不上为什么我就看不得那些——也许,蜥蜴跟龙相似?

反正让人心里不舒服。

再说了——他真要是养了冷血爬虫,那冷血爬虫都是怕雄黄的。

除非……

这一转脸,白藿香手里也提了一个袋子,把手指头勒红了,我伸手就拿过来了。

她似乎愣了一下。

“怎么了?”

“你为什么……不让我自己拿?”

“这么沉,你手勒红了。”

她没有再说话,批发市场人很多,拥挤不堪,她一只手,不由自主就抓在了我衣角上。

抓的很紧。

她好像叹了口气。

不长时间哑巴兰找到了我们,大包小包接过去,十分兴奋:“哥,那边有猴儿,会钻圈!我带你们看看去!”

“程狗呢?”

“还吃着呢!”

到了程狗所在的馄饨摊子附近——别说,这家馄饨做的确实不错,大韩城人骨下锅长时间的熬,汤色发白,馄饨上漂浮着碧绿香菜,几点海米,入口醇鲜,爽滑的皮多汁的馅。

我们也跟着要了几碗,出锅先给了白藿香,一转脸,就看见刚才那个带着爬虫气息的男人开了一辆宾利车走了,还是行色匆匆。

卖馄饨的老板也看了那男人一眼:“苟连顺这些年可真是过火了。”

“您认识那人?”

“那小子小时候就在这一代混饭,不知道吃了我多少碗馄饨,现如今是人物了,嫌脏了,”卖馄饨的大娘一勺鲜汁灌在了粗瓷碗里:“也没错,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嘛。”

我随手在网上一查这个名字——好么,原来是美妆网络的老板,生意很大,帝都地铁都有他们品牌的广告。

回去了之后,我就找了亓俊和结巴孙还有王风卿找珍珠胭脂盒的消息,不过都没什么线索,苏寻让我别着急,有缘跑不走,没缘莫强留。

我说你别管了,大丈夫一诺千金,说到就得做到,非找到那玩意儿给你换碧水砗磲不可。

说话间我还想起来了,那个求雄黄的苟连顺怎么一直没来找我?

他那事儿不可能顺利。

这天亓俊叫我们去他的崇庆堂那玩儿,说到了一些新鲜玩意儿,让我们也去挑,结果到了地方,发现苟连顺的美妆总部,竟然也设在附近。

既然解梦姑姑让我帮他,那肯定有原因,我就顺路往里看了看,结果那个美妆总部里的工作人员,正交头接耳的议论着什么:“这次也是?”

“这次又是!”

“我看也邪——老板肯定干什么亏心事了吧?”

“嘘,什么年代了,还亏心事不亏心事的,他可能那方面,有些隐疾!”

什么事儿啊?我倒是越来越好奇了。

结果这个时候,员工忽然都不吭声了,装成了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咳嗽着走开,一抬头,苟连顺忽然从里面走出来了,脸色更难看了。

他面上的气,上次要说是夺面而出,这次,几乎都漫出来了。

而他一抬头看见了我,一下就愣住了,奔着我就跑了过来,一把抓住了我的手:“先生,你真是神神机妙算——你是特地来搭救我的?”

我脑子一转,答道:“见面是缘分,我就是有些放心不下。”

“太好了,太好了!”苟连顺不谷员工们指指点点,把我拉到了一个会客室里:“老天有眼,看来,我们家还有一线生机!”

原来,不是他不来找我,而是名片给丢了,他想找的时候,已经找不到了,正着急呢——家里的事儿,更恶化了。

到了没人的会客厅,他才压低了声音:“大师,我求你给我看看我们家的家宅——我老婆不对劲儿。”

怎么个不对劲儿呢?生下了怪胎。

不光是怪胎,后面,还有一连串诡异的事儿。

说着,他给我拿了一张照片。

我一看那照片,浑身炸了一身鸡皮疙瘩。

那个照片上,是个女人。

那个女人围着一件特别宽松的被子,坐在地板上。

她身边,密密麻麻,全是爬虫。

长的,短的,大的,小的,绿的,花的,你想象得到的,想象不到的,覆盖在她身上,挤在她身边。

引得人直发密集恐惧症。

她脸上没什么表情,眼神迷离,似乎特别喜欢这种被簇拥的感觉。

是个白净漂亮的女人。

透过画面,我都闻到了爬虫湿冷腥膻的味道。

正因为她看上去美丽娴雅,才更显得画面极具冲击性。

老婆是个爬虫爱好者?难怪,苟和顺一身怪味儿。

“你说的怪事儿,就是你老婆喜欢爬虫?”

苟和顺吸了口气:“我,我从头跟您说吧。”

原来,苟和顺他老婆以前是挺正常一个人,最多喜欢喜欢小猫小狗,对爬虫这类小众爱好,是敬谢不敏的。

可这一阵子,他们家里不知道哪里坏了风水,忽然涌入了大量的爬虫。

窗户缝,地板下面,源源不断,把家里人吓的够呛。

一开始苟和顺还以为谁家的爬虫走丢了,可附近谁有这么多爬虫?宠物馆都够呛!

找人驱赶吧,没用,扫出去了,还来!

就打出这件怪事儿开始,他老婆忽然也变了性格——忽然特别喜欢爬虫,跑过去挡着,就是不让人清扫,还靠近爬虫,爱惜的什么似得,说爬虫都是她的宝贝儿,要好好对待。

苟和顺宠爱妻子,你要喜欢,虽然来得邪,养就养吧。

可有一样——有些爬虫,有毒。

一开始家里的保姆还扫,可后来有一次,一个保姆不小心踩了一个蜥蜴的尾巴,那个蜥蜴回头就是一口,当时那个保姆的脚整个黑了,人也挺过去了,幸亏其他人发现打了120,不然就完事儿了。

苟和顺也吓得够呛,出了人命不是闹的。

就问老婆,能不能不养了,危险!

他老婆却抱着爬虫不撒手,说你要弄出去,就是要我的命,我也不活了!

那些保姆也看出了眉眼高低,纷纷打包行李走了——多少钱,也没有命重要啊!

苟和顺没辙,就偷偷想法子,比如搞一点杀虫剂什么的,可爬虫死一些,马上就有其他新的来,简直吹风吹又生,杀也杀不尽!

不光如此——他有一天发现,家里出现了一些爬虫的皮。

爬虫会蜕皮,倒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儿,可那些皮奇怪——上头有牙印子!

他越来越害怕了——那是人的牙印子。

有一天,他就看见他老婆爬在地上——跟爬虫一样的姿势,在满地爬虫里钻,他就从落地窗玻璃的倒影上,看到老婆嘴边有个东西动来动去,是个长尾巴。

她把一个大蜥蜴给吃进去了。

这哪儿还是人能干出来的事儿啊!

他再也忍受不住了,坚信家里宅子不对,就把老婆拉到了郊区的别墅,结果,郊区别墅里不长时间,也是哗啦啦一片响声——数不清的爬虫围绕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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