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太湖岸边绿霞湾的吴烈女,因家贫,养在未婚夫家。未婚夫叫李时新,帮助父亲李九皋在湖北开商店。吴氏自己和婆婆一起生活。她婆婆和同族的李大礮通奸,大礮常来喝酒,让她侍候。吴氏不肯干,婆婆就发怒把她打得体无完肤。大礮和她婆婆商量,要把吴氏也奸污,堵她的嘴。婆婆于是用好言好语劝诱她说:“大礮对你丈夫有过恩德,你要好好待他。等你丈夫回家,会认为你能报恩。”接着拿出金手镯送给她:“这是大礮送你的。”吴氏接过扔在地上。当时六月六日这天,按习惯要吃汤饼。婆婆和大礮共同做了汤饼,让吴氏去煮,她不肯。婆婆就自己煮。煮熟后,大礮和婆婆吃,让吴氏也来一起吃,她不肯吃。大礮硬往她嘴里灌,她便跑开哭起来。傍晚吴氏在房里洗澡,大礮从暗中突然窜出,吴氏要跑,门已关上,于是从后窗投入水中。邻居老太婆救她出来,还微微有气,到半夜醒过来,又起身跳人河里,终于死去。同族人以大礮犯逼奸致死罪报到县里。乌程县令庄有仪素来不明事理,县里人称他为庄糊涂,检验尸体时,吴氏的婆婆坚持说大礮没有逼奸的事,就以失足落水结案。当时是乾隆三十六年。过两年,震泽县盗案被侦破,大礮罪证确实被判斩,众愤平了一些,而逼奸一案因已完结无可翻案,烈女也不能请求表彰。到道光三十年,当地人呈报管这类事的官员,向朝廷请求表彰。归安的方焘作征诗启事,以表彰吴烈女,其中有“千寻雪浪,净涤淤泥;一片冰心,朗昭河汉”的句子。
150 死亦暝目
故事发生在元朝至正三年。
罗汀家贫,靠卖饼为生,娶妻何氏。虽然日子过得艰苦,但俩人抵足胼首,倒也美满和谐,闲暇时何氏帮丈夫捶背,罗汀帮妻子揉肩,夫妻融洽,苦中亦有乐。
何氏不但贤惠聪明敏捷而且有着一副娇好如出水芙蓉般的模样,在当时许多人家中,哪怕再穷,都雇有奴婢,但何氏亲手烧炉洗碗不以劳动为耻。
当时的丞相脱脱在朝中炙手可热,自然他的仆人也狗仗人势,不可一世,仗势横行霸道,便看上了何氏,多次想尽办法,文的武的,雅的俗的都用上了。何氏每次都严辞拒绝,陈威经过与手下爪牙苦思冥想数日,终于心生一计。
罗汀因为家中实在贫穷,好几次都揭不开锅,陈威看在眼中,喜在心上。
他假装与罗汀做朋友,又好言相劝道:"你家这么穷,为什么不外出做点生意呢?这样不但可以缓解家中贫困状况,同时也可以让你那美丽的妻子不再去做这些粗活,何乐而不为呢?"
这么一番说辞,让被贫穷折磨得不成样子的罗汀心动了,在经过内心挣扎和细细考虑后,准备即日出发。临行前,他把想法与何氏说了。
何氏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女子,怎么能看不出来陈威所使的诡计,于是哭着阻止,说道:"夫君,你看婆婆年纪这么大了,俗话不是说父母在不远行吗?你不能离家。"
罗汀已被陈威花言巧语所迷惑,不管妻子如何哭跪着劝阻,他依然坚持要出去。
一天,陈威好言劝说罗汀和他出去经商谋利。陈威于是派人在在路上,将他抓住后打死。罗汀装死掉到江里,在水面浮沉数次才淹没。过了三年,罗汀一点信息也没有。
罗母有病在身,日夜哭泣着盼儿子归来,可是终于捱不过时光的摧残,撒手而去,何氏为婆母送终,天天盼罗汀归来。
这时,陈威回来了,和何氏详细地讲述了罗汀病死埋在石州的情况,并把罗汀的本钱还给何氏,表明没有阴谋。何氏痛哭流涕,好几次差点几乎死去。而此时处于元末,天下大乱,何氏孤苦伶仃,无依无靠,有人见她可怜,想娶她作妾。她坚决不答应。又正赶上农民义军郭子兴占领滁州,郭的部下见她貌美,便要奸污她。她厉声拒绝,悲愤之中又仿蔡文姬作《悲笳六拍儿》表明志愿。
她缝洗浆补,孤苦一人,却总想访查罗汀的死因,无奈无人帮忙,但办不到。后来她为躲避红巾军攻捣磨寨那场兵难,在不得已之下嫁给陈威。
明初,陈威带着何氏迁移至涿州,生了两个儿子。
这天晚上,何氏梦见罗汀对她说道:“你以后游园时,若是见到水池里的乌龟,那么我的冤仇就可以报了。”何氏想了许久也没有明白罗汀说的什么意思,只是牢牢记在心上。
一次遇上闲暇之余,陈威便与她开玩笑说:“你嫁给我这么久了,还想念罗汀吗?”何氏假装说:“有什么可念的呢,人一死,爱也就断了。”
后来一次她同陈威到园子里散步,忽见一只乌龟掉进池水里爬不上来。陈威喝醉不禁笑出来。
电光火石之间,何氏于是想起那个梦,觉得奇怪,就问陈威为何发笑。陈威看着她笑而不答。何氏于具想尽办法套问,经过再三纠缠,终于明白了罗汀的死因。陈威并不猜疑何氏。此时恰逢又赶上朝廷御史到地方访察来到这里,何氏知道此事后,乘夜杀死两个孩子逃出陈家,到御史处告了状。
御史在查明这一切后,认为情况属实。因而逮捕陈威,处以极刑,抄没其家产,分一半给何氏供她生活。
何氏拒绝接受,说:“我怎么能接受这份财产,我不但忘掉丈夫嫁给仇人,而且污辱了自己,同时也伤害了道义,我还有什脸活在边世上!”
何氏设了灵位为罗汀招魂,在完成了祭奠的礼仪,又写了一首赞语揣入怀中,掏出匕首向勃颈抹去,自刎而死,有人从她身上得到这首赞,里面说:
夫出不幸,妾终相随。
曰节日义,庶几匪亏。
曰仇已复,曰冤已雪;
甘心瞑目,贞贞烈烈。
千载而下,以愧不洁。
(出《滁州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