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骄傲而不讲道理的人,这样的人或者有点权,或者有点权,就傲慢的不行,觉得医生是他们的仆役一样,连最起码的尊敬都没有,更不可能会尊重医生的处方和养生意见,所以这种人的病没办法治好;
二、爱惜钱财胜过爱惜身体的人,这个就不用说了,李大财主就是嘛;
第三种情况很常见了,医生让你不要吃冷饮,少吃油腻,注意保暖。他偏不肯听啊,明明胃里有寒气,经常肚子痛,还要每天坚持吃一只大杯的暴风雪,吃到拉痢,又跑来找医生:医生啊,你开的药没效果啊,我拉的更厉害了呢!你拉的更厉害啊,活该,拉不死你。这种病人太气人了,他以为医生是他的维修工,有了病来找医生,开了药吃下去就一定会好,自己根本不用保养身体,该怎么造还是怎么造。这种人根本治不好的,到时候他自己搞垮了身体,反而要怪你的医术不够高明,所以遇见这样的人最好直接骂出去,看他下次敢不敢再来找我。淡定、淡定;
第四种也蛮多,就是他在服你的药,但是不够放心,又偷偷自己买一些别的药来吃,而且他不会告诉你他还在吃别的药。每次来复诊医生都很奇怪的,本来吃过药应该有这样这样的好转,为什么现在没有出现好转反而加重了呢?通常医生此时就会怀疑自己的判断力,是不是辨证有错误啊,还是怎样。那就换个方子吃,好了,吃来吃去,总摸不着头绪,很苦恼啊。对一个负责任的医生来说,病人吃了自己的药而没有好转,是再痛苦不过的事情了,甚至比病人的疾患还要痛苦几千倍,还真是苦思冥想、彻夜难眠。可是医生不知道,这都是病人自己瞎吃药吃出来的后果。这种人一定不能治的,让你自己怀疑自己的医术,甚至对整个理论体系产生动摇,从而陷入不可挽救的恐慌,太可怕了。所以吃我一张方子如果没有效果的病人,我一般都建议他另请高明,有些事情是改变不了的。
第五种人是太虚弱的人,他的能量已经快耗尽了,已经没有治疗的必要了,反正人都是要死的,病人和医生都不要太勉强;
第六种人就是只会迷信,不相信医术的人,以前不是有个什么功么,号召大家练功不要吃药,结果都练死了不是。这样的人你给他把药塞嘴里他也能再给你吐出来,所以,他怎么开心怎么搞好了,不用管太多的。
687.露水姻缘(原作者:淡淡天蓝)
“我……我舍不得你……”好容易说出了这几个字,陈半江再也忍不住,掩面痛哭了起来。
“傻瓜……”一旁的凤娘见他伤心欲绝的模样,也觉得心酸难抑,抚摸着陈半江的脸庞,良久才轻轻吐出了这两个字。
——其实陈半江本是六年前被本府知县从苏州聘来的师爷,无意中在一个月夜遇上了凤娘。一个是韶秀斯文的书生,一个是姣丽明艳的少丨妇丨,两人竟然就此一见钟情。凤娘的丈夫是客商,每隔十天半月就会外出到邻县去收帐,凤娘得空便来私会陈半江,不知不觉间两个人已经来往了五年多。
本来也只不过是露水鸳鸯,彼此并没有长久的打算。没想到今年县令要调职到山东,陈半江身为师爷自然也要随同起程,山东离此何止千里?此一别定然再会无期,陈半江到此时才觉出自己心中实在已经深爱凤娘。眼看着后日就要起程,凤娘本是有夫之妇,难道自己能去找凤娘的丈夫托出实情,求他成全自己和凤娘不成?
见陈半江哽咽得说不出话来,只是不住流泪,凤娘忽然长叹一声,正色道:“你如此情痴,倒是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了……唉,罢了,实话告诉你吧,我其实是早年间缢死在这里的吊死鬼,因为不能重入轮回,所以在此等待替身多年。自从五年前遇上了你,因为爱慕你的秀雅,所以才假托家中有丈夫不便外出,隔上十来天才和你幽会一次,其实只不过是为了让你有时间修养真元。否则阴气侵剥,你与我相交不出半年就必死无疑了。本来我准备与你就此别过,可看你如此伤心,别后恐怕会相思成疾,所以还是实言相告罢。”
陈半江听了凤娘的这番说话,惊得一下子收住了眼泪,再看凤娘,举起袖子往脸上一拂,顿时一张俏丽的面庞变得青紫可怖,长长的舌头伸出唇外,分明就是一个吊死鬼。
这突然的变故让陈半江震栗惊怕地几乎晕去,凤娘见此情形凄然一笑,长啸着破门而去,远处隐隐还传来她的叮咛声:“天下象我这样的鬼数不胜数,但象我这样肯爱惜对方的则少之又少,希望以后陈君切莫再轻结露水姻缘……”
688.马甲(原作者:小汗)
这个噩梦到底要做到什么时候才会醒?我一边在洗手池拼命地洗着手上的血迹一边望着镜中苍白的自己。我很想知道这一切是真的,还只是一个噩梦?
我总是做噩梦,当然这和我的职业有关。我是一个贼。在梦里我总感觉背后有一双眼睛在死死盯着我,仿佛它的主人随时都会从背后将我扑倒,把我的双手紧紧铐住。不过我的梦里从来没有鲜血,我偷东西,但不伤人。我放在包里的刀不过是一个虚张声势的幌子,我只是一个贼,不是强盗更不是杀人犯,可为什么我会满手鲜血站在这里?
不是夸口,我做贼很有一套,不光有职业道德,也有我自己的原则。不偷首饰、不偷存折和信用卡,数量再少也只拿现金。偷的东西越少留下的线索也越少,本来我是不会失手的。
每次作案前我都会有详细的计划,这一次也不例外:我化装成报纸派送员进入小区,然后查看住户的信箱,最终选择了一户信箱里塞满过去三四天信件的人家作为下手对象。那些信几乎都是化妆品和时装的购物广告,不看名字我也能断定这家主人是一个年轻女性。这对于我来说不亚于一个双保险。
一切都十分顺利,一如我想象。一个单身的年轻女性的家,且女主人应该几天没回来了,客厅花瓶里的鲜花都开始败落了,这让房间里弥漫着一丝带着腐朽味道的甜香。出差或是旅游了吧?我奔向女人的卧室,在床头柜的第一个抽屉里发现了零零散散的几千块钱和无数张的购物卡和信用卡。这是个漂亮但又有点粗心的女人,一如她放在床头柜上的照片。照片里她搂抱着一个男人,露出甜蜜的笑容。可是这些与我无关,为什么后来变得不可收拾?
我看了一眼躺在地上的他,是照片里和女人相拥的男人。
原来杀人一点都不难。我以为我会害怕,可是当我将手中的刀用力插入他的胸口,却丝毫没有迟疑。我用身体死死地压住他,我们的脸那样接近,我能清楚地听到他的喘息,我看着他的脸一点点失去血色和生气。一个生命就这样消失在我面前,我却早已经忘记了害怕。
我把尸体放在浴缸中,然后小心地用毛巾擦去了地板上的每一滴血,还将屋内的一切尽量还原成我进来前的样子,只是那张床,我还是没有勇气接近。从始至终我都远远地避开它,那个让我恐惧的根源。